应起诉北京公交及其主管部门的35宗事实
2006年12月8日
何必
明年1月1日起,北京拟取消传统公共电子月票……(略。)
紧接着,节目还做了个北京公交月票的大事记,也算是给月票盖棺定论让其寿终正寝了。
北京公交月票走过70年
(略。)
然后,又跟上了个记者体验公交的地铁篇。
今天早高峰,记者在苹果园站到复兴门站一线地铁体验了一把什么叫“你我贴近”,同时要想坐“好”地铁,秘籍不可小视!(何必注,略。)
这又是个附庸风雅的玩意儿,跟随着现在整个北京城最热闹的公交题材大炒特炒,用戏谑的秘笈来调侃北京的公交。
应凤凰卫视评论员、在清华大学传播学院任教的曹景行之邀,李峙冰和我前往清华传播学院给研究生做电视评论的讲座。我上台时,边走边从裤兜里唧唧歪歪摸索出来一个小玩意儿,到了台上让台下的少男少女们看,问他们是否认识这个东西?他们头都往前倾,眯着眼,到最后也没有人说知道。我告诉他们,这就是北京著名的市政交通一卡通,俗称IC卡;我的这卡就是IC卡中带照片的,也就是月票卡。从这儿,我展开了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现状的抨击。
现如今,公交优先被炒得如火如荼,这也给接近年底的新闻界提供了太多的可说的题材。北京市委府表示,将对公交的财政投入从20亿元增加到40亿元,并且调整公交站点和线路,调整公交票价。
既然媒体没完没了,我也不妨凑个热闹,来数数北京公交到底该当何罪。虽然我的大学专业是数学,但现在还是经常得依靠脚趾头帮忙计数。就这么来算算吧。
想来,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分子,我每天都要乘坐公交车出行,成天到晚享受着日益恶劣的公交服务,对此也算是非常有感受也有资格来胡说八道了。
由于我思路混乱头脑不清晰,就想到哪儿数到哪儿,简言之,排名不分先后。
1,IC卡收取押金的方式违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已经将被公交公司指定的IC卡制作企业(其中双方的幕后交易更令人浮想联翩)告上法庭,认为收取20元押金的做法于法无据。
2,有关IC卡案件到现在,此案被北京法院方面审理过后迟迟不予判决。如此司法过程,明显带有行政权力对司法进行干预的痕迹,表现出权大于法的中国特色。
3,公交车明显歧视国民。从现在新更换的公交车型上看,虽然斥巨资力图打造形象工程,但车辆上下时过高的台阶,使得使用轮椅的老年人、残疾人,使用儿童推车的乘客无法在无障碍通道状况下借助公交车出行,违背了公共交通的基本原则,更是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大规模社会群体明目张胆的歧视和排斥。
4,公交车服务态度恶劣。司售人员呵斥、辱骂、殴打乘客的现象屡禁不止。虽然这种事件中有些对肇事者进行了处理,但中国现行法律上民事赔偿方面的填平式原则,根本无法制止由于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违法行为此起彼伏状况的蔓延。
5,公交车驾驶员野蛮驾驶。如此驾驶导致乘客受伤的情况屡屡发生,而公交公司方面对此却采取尽量息事宁人不了了之的姿态。
6,公交对乘客不提供合理公共责任方面的保险。对于在公交车运行中发生的乘客伤亡事故,公交公司对此敷衍塞责。在现行保险方面,公交对外声称只按照车辆核定座位数量投保,而如果真发生了乘客伤亡事故却拒绝经由保险公司理赔。
7,如果发生上述行驶过程中的事故,公交公司方面将责任全部推到公交车驾驶员个人,而公司则将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类似情况在北京公交车上是有发生,凸显出在公交就业领域中企业霸权和对员工的惨无人道。
8,公交对儿童免票制度没有与时俱进。中国人的身高近年来提升很快,但公交车还是按照惯例,以身高为免票衡量标准,并且多年一成不变。这种不按照年龄而按照身高的做法,对于不同身高的孩子有着明显的不公平。
9,新该公交车明显歧视身高者。我荣幸地能够有个座位后,不得不扭着身体,因为前后排作为的距离太短。我都快50岁的人了,虽然身高接近1米90,但如今的年轻人高个子越来越多,新更换的车型还是以为日本人服务的架式,多塞人而不顾乘客基本的舒适。
10,公交车广告内容违法。车厢里张贴和悬挂的广告当中,涉及到了不少医疗保健宣传内容,而由郭德刚作为形象代言人的藏秘排油减肥广告,被指有虚假宣传的嫌疑,但至今仍在车厢里明晃晃着。
11,公交车载电视强制性收看收听。这种电视节目,很多都是质量非常低劣的货色,以我从事电视工作的角度看,完全是垃圾。而乘客对于节目及其配音的音量没有任何选择权,被强行接受太多的垃圾内容和广告,对乘客的乘坐环境形成了明显的噪声和视觉污染。
12,公交车报站电子提示内容中夹杂广告,明显违背公共产品非赢利性质,并且这种广告由于不用通过官方对广告内容和发布主体的审查,其中很多广告内容涉嫌虚假乃至违法。
13,公交车车身广告合法性存在问题。
14,公交车广告收入成为公交作为利益集团的小金库,没有上缴国家财政,成为腐败领地。
15,公交公司扩大着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的中国特色。具体来说,乘客通过购买IC卡或者车票与公交公司方面形成了合同关系,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乘客尽到了自身接受服务则有偿的义务,但却无法主张自己应有的权利;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公司方面却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公交车的舒适、安全、准时、可靠等几个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缺失。
16,如果公交车晚点,违背了合同约定,而对此,公交方面不对因为自身失误而给乘客造成的损失进行任何赔偿或者补偿。在这方面,别有用心地对与国际接轨闭口不谈。国际上,如果因为公交车晚点而造成乘客损失,那么公交方面必须为此承担责任,提供诸如为晚点乘客报销出租车费用等赔偿。
17,公交车上老弱病残不能得到照顾,显失公平。我和李敖的女儿在《身边》节目中涉及过有关北京公交的话题,我谈到我父亲乘坐公交车刚刚有了个座位,上来个比他岁数还大的老太太,全车人视若无睹,售票员置若罔闻,最后我父亲念叨着“现在时兴70多岁的人给80多岁的人让座”起身。节目播出后,我在该节目办公室接到了一个听起来就是老革命的观众的电话,认为这种现象是少之又少的,媒体不应该吹毛求疵,要注意宣传格调等等,让我恨不得摔了那电话。
18,公交车上治安状况恶劣。公交车上性骚扰、暴力、污言秽语等成为主旋律。
19,公交站点一站多名现象比比皆是。由于公交被不同企业所把持,站名无法统一,导致公共利益被部门化的倾向剧烈。
20,公交线路资源配置严重贫富不均。主干道上线路密集导致交通拥堵状况愈演愈烈,而新建小区以及乘客资源较少的地方干脆没有公交车,导致居民出行困难,显失公平。
21,公交线路换乘方面困难重重,从城铁、地铁换成地面公交,甚至地面公交之间的换乘,都有着很广泛的困难。例如早晚公主坟地铁换乘地面公交时不得不穿越风驰电掣的机动车道;而如果在公主坟从337路换乘323路,同一个公主坟站竟然必须要步行将近一公里。
22,公交车(包括地铁城铁)超载状况严重却被置之不理。公路上大货车超载被说三道四,而原本应该人权高于物权的公交车却被举重若轻,旷日持久地呈现着拥挤得连贼都因为难以出手而懒得上的困境。
23,公交系统里派别分力绑架公共利益。各种公交体系(公交总公司、巴士公司、运通公司、八方达公司……)争抢乘客资源,司售人员在承包制度下多拉快跑,出现大量违法驾驶、争抢进出站拦截其他车辆的状况,并因此给乘客和其他车辆带来了不便和危险。人们还记得,2004年7月,由于公交和北京交警方面产生龃龉,交管要求所有公交车必须排队按次序进出站,结果怎么样?造成了全城大拥堵,一周之后,北京交管方面终于抗不住舆论压力,在与公交的较量当中败下阵来。这个全城都因为公交而变成停车场的恐怖景象,折射出公交是如何绑架公共利益而得到自身空间的。
24,公交站台制作得非常狭窄。无论是在二三环主路上,还是在联络线上的车站,站台都很狭窄,等候的乘客人数稍微多一点,就不得不站到站台下边,甚至站到机动车主干道上,给乘客造成显而易见的人身危险。
25,公交站台边沿与路面距离不等,使得公交车门与站台无法齐平成为无障碍通道。在我提供的素材里,首经报曾经报道,323、40路等多路公交车途经的八一湖站,站台边沿距离路面的高度竟然达到60厘米,就连我这样腿脚还算利索的人,每次上下也不得不费很大的劲道;而323快车在友谊宾馆外的车站,站台高度竟然高出路面1米多,真不知道公交方面是否借此考察乘客做贼那样飞檐走壁的本事还是怎么的。
26,公交借助旷日持久的对麻烦和失误的不作为,逼迫委府不得不增加对其的投入。而这种投入却有着很多的绑架意味。比如,将在二、三环上增加公交专用线路,这原本就是公交方面依靠任凭公交状况从文革期间就沙丁鱼般的状况延续到今天逼迫当局给出更多的空间,可令人困惑的是,二、三环主路上的车站却必须要让乘客从辅路到主路时经过过街天桥或者地下铁道,来避免与辅路上的机动车发生冲突。这种公交方面对机动车霸权的纵容,才产生了人权低于物权,人必须让机动车这种举世罕见的奇观。而在例如二环路复兴门站的中央音乐学院一侧,辅路到主路车站干脆连人行横道都不设,乘客想要坐车就必须违法穿行辅路机动车道。这种让钢铁庞然大物横冲直撞却要让包括老年人、孕妇、孩子、残疾人等等不得不依靠人力上天(桥)入地(下通道)的景致,实在表现出八荣八耻仨代表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先进的性等等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
27,公共利益被分化为部门利益。曾经被热炒的郝劲松状告北京地铁厕所收费、以及如此收费不给发票案,表现出北京公交方面是如何将公共交通承包出去变成搜刮民脂民膏的途经。
28,北京地铁月票限制发售,明显违背公共服务的非排他性原则精神,并因此成为地下交易猖獗、公交领域借此以权谋私、培育黄牛党的腐败空间。
29,公交方面花费两千万元购买一辆豪华奔驰大客车,游走在中关村地区招摇过市,滥用纳税人钱财搞形象工程。
30,公交在花费动辄千百万的开销之际,对外声称公交亏损严重,在公交财务收支上没有最起码的监管和制约。
31,公交方面的财务状况对纳税人保密,无视纳税人的知情权。
32,此次取消公交月票,涉及价格调整,却悍然以降价为幌子拒绝召开听证会,在程序上明显违法。
33,此次票价调整中,所谓的四折优惠,之所以没有干脆把价格下降而只保留折扣形式,就是因为权力部门的公信力早已荡然无存。IC卡推出时(今年5月10日)委府口口声声承诺不是取消月票,时间还没过一年,当时的承诺声响余音绕梁,纸质月票尸骨未寒,现在月票就彻底消失,这也算是“负责任大国”的首都负责任的衙门?因此,如此四折的优惠,更可以看作是未来全面涨价的前奏,并且是违背基本程序正义的行径。
34,此次所谓四折的票价,与现有月票IC卡中45元乘坐140次里平均每次0.32元的价格属于明显上涨,如此涨价却被描述成公交优先举措,混淆视听。
35,公交如此大规模投入,在缺乏基本的监管和制约的情况下,在行政性开支成为刚性之初并在25年间增长87倍的情况下,将势必成为行政扩权和对纳税人新一轮掠夺的借口。有消息称,北京市已经决定,10多种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将全部上调。
……
这充其量也就是算抛砖引玉,投石问路。可能的话,这些罪状,还可以群策群力地继续书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