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里的滥竽充数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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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里的滥竽充数

                                     2007年1月19日

何必

……虽然现在已经有上百人咨询,但孟宪生还没有接受正式的报名,下周他会举行一个“合作养老模式”宣讲会,只有认可这种合作模式的买房人才会被接纳为合作者。(略。)

记者在建议观点里写道:(略。)

多年的网友曾经给我发过如下的文字。

(何必注,略。)

不管怎么着,在中国人眼里,拥有自己的房子,肯定是件光宗耀祖风光无限的勾当。

这些日子,合作建房闹得很是热火,风起云涌此起彼伏。于凌罡折腾了四年还没见什么动静,却像勾起了人们的馋虫,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城市,纷纷加入到了合作建房的行列当中。

去年温州合作建房拿到土地之后,被全中国心情振奋地看作是合作建房的里程碑,被全国媒体大炒特炒,好像温州合作建房的人们拿到土地了,全国的合作建房的家伙们愁眉不展的倒霉面容就此可以打住,转瞬间眉开眼笑晴空万里、所有的阴霾立马荡然无存了。可人们还没乐几天,温州市当局方面表示,如此拿地行为涉嫌违法,而且还有非法集资的嫌疑,一时间,举国上下鸦雀无声,人们被狠狠地当头一棒,琢磨着连被看作是中国市场经济桥头堡、民营经济的发祥地的温州尚且如此,其他地方能怎么办呢?

这事还没有个眉目和结局,深圳合作建房者们又暴出令人喜不自胜的好消息:他们已经全然跃过拿地的阶段,直接买了住宅楼。这又让全中国心旌飘摇,看到了合作建房踏踏实实地前进了一大步,而且还回避了拿地所必须遭遇到的政策、法律、资本等方面的风险。可人们的欢天喜地的狂热之后看到,深圳合作建房团伙们所买到的住宅楼房,不过是个烂尾楼,是个经过了拍卖后无人问津的破烂货。这个事实又大大的打击了全中国人民脆弱的热情和神经。

可就算这样,合作建房还是方兴未艾如火如荼。刚刚进入2007年,全中国的合作建房者们就忙不迭地举行了全国性的会议,要建立全国性的合作建房联盟。北京、广州、深圳、温州、武汉、重庆等10个城市的合作建房发起者齐聚北京,张牙舞爪地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彰显自身存在及其权力的怒吼。可人们还是看到,这些东南西北远隔千山万水的城市,在合作建房的出发点、路径、诉求、手段等方面千差万别,在合作建房上几乎很难有一个城市能够与另外一个城市可以同日而语。

于是,这合作建房就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而在目前中国特色的政治生态环境里,委府对于社会力量的发展壮大一贯采取先敌视后镇压的姿态,不管是对于所谓的邪教,还是对于类似传销之类的的经营性活动,只要有官方难于掌控的群体性组织化活动,其结果注定是被定位为非法。在这种强政府弱民间的力量格局之中,全国性合作建房联盟也理所当然地会是个难以获得中国特色的合法性的组织,其存在本身就会风雨飘摇命途多舛。

更何况,这房地产是什么领域?是聚集着当今中国几乎所有魑魅魍魉的地带。别的都不用说,只是看,现如今落马的贪官污吏,没有不和房地产沾上边儿的。也就是说,当今中国的官场,盛行的就是权、色、房为基本要素和依托的权力意志及其日益恶劣的表现。

当初于凌罡开始在北京折腾合作建房之际,我就认为其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几乎是不可能的。原因在于按照他所设想的模式,违背了现代生活分工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触犯了强势集团的既得利益。这两个因素,都使得合作建房面临着无法逾越的屏障。

结果呢?于凌罡的阵营逐步分崩离析,孟宪生也与于凌罡分道扬镳,各自干起了权利主张上分野很突出、各自旗帜鲜明而彼此差异很大的事业。

孟宪生跑到密云相中了距离县城还有10多里地的山地。密云那是个什么地方?离北京城区就有着百八十里地,说那是荒郊野岭似乎也不为过。这么遥远的地界儿,干合作建房,是福是祸恐怕不难辨别。

如此,也折射出合作建房不光是在制度、资源、法律、政策等方面被边缘化,在作为房地产最为核心的元素的地段上也不可避免地被边缘化,只能选取荒无人烟之处自娱自乐画地为牢占山为王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这块地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不过是别的开发商看过都瞧不上眼的垃圾;与深圳合作建房相类似的是,这又是个烂尾盘,或者也可以看成是吃别人的残羹剩饭。而孟宪生们测算,这块上的建筑成品后价格在3000元/平方米,而密云县城里住宅价格也不过如此。于是乎,合作建房的价格比起开发商能够提供的价格并无二致,折腾了半天,就弄这么些个劳什子,作甚?

从于凌罡瞄准拿地自己做开发商,到温州拿到土地却难于动弹,再到深圳直接购买烂尾楼,然后至今孟宪生跑到快出北京的偏远地区弄个烂尾盘,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什么痕迹?合作建房逐渐变味儿,越来越失去了唐吉诃德似的挥舞长矛挑战高房价那个大风车的精髓,沦落成为单纯的团购,而且日益堕落成拾人牙慧的作践行当。

如此说来,合作建房的概念已然被偷梁换柱,各色人等都可以借着合作建房的旗号,往里面塞进七七八八的货色。

其实,如果合作建房这么发展下去,远远就不是什么殊途同归的事了,而成为只要有合作就可以称之为合作建房了。这么说,现在的开发商是合作建房当仁不让的发轫者了:开发商与委府合作、与银行合作、与外资合作……这也算是最为经典的合作了。

合作建房原本就不是什么有着严格定义和法律界限的概念,自然也就免不了鱼龙混杂。而当各式各样的动机都搀杂到其中之时,面对高房价噤若寒蝉的人们当然也就会直截了当于:合作建房——有多少罪恶假汝名义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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