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物业税不会使房价涨势得到抑制
2006年7月12日
何必
有专家指出:如果可以尽早推出物业税,可以使目前的房价至少低个两三成……(略。)
这则报道,从新闻本身来说,并不是个什么事件性消息,而完全属于话题式的。根据媒体报道而非官方公布的信息,会使报道缺乏相应的根基。而且,这种消息在报道时,涉及到了对于税的一些基本认识,在公众吸引力方面显得不足。同时,既然是话题性质的,就应该加强不同声音的采集和运用。仅仅根据一个“专家”的采访来体现报道的内容,似乎并不能完全覆盖应有的信息空间。
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各方都在想方设法试图能抑制“过快上涨”的势头。于是,有关物业税的说辞再一次被推到了前台。
物业税能够有效抑制房价的快速增长?听起来是个多么动听的预测。可想来却好像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考虑到现行税制的基本状态,对于物业税的出台就会没那么乐观。
目前的分税制,很大的问题就是国税和地税的区分,其中中央政府以国税方式占据了税收收入的50%,地方为50%;但是在具体工作方面,地方承担70%,中央政府只有30%。于是,呈现了非常明显的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状态,引发地方上的不满。【当然,现行税制中内(33%)外(15%)企所得税率的差异更是被坊间看作是源自国策制定者崇洋媚外的典型。】同时,中国税制针对流转赋税而非对占有征税,也是造成目前太多社会矛盾的源头。具体到生产性增值税引起的非议,促使官方向消费性增值税的制度设计方向迁徙。
可以很清晰看到的是,2005年中国税收总额为30866亿元,比起2004年的25718亿元增加了20%,这是个什么样的暴利!考虑到GDP不过10%的增速,更考虑到人均收入不过区区5%(这还只是“人均”,在贫富差距扩大化的当下这种人均到底有什么意义就很耐人寻味)的现实,税收的高速增长的确显得很搜刮民脂民膏。
进入2006年,税收继续快速增加着。5月29日出版《每日工业快讯》报道,(何必注,略。)
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数据中,税收的增长依然高歌猛进着。
《中国改革》2006年第5期刊登周天勇《政府规制如何窒息创业和就业》一文介绍,供给经济学派的拉弗等人研究过企业税负水平与政府税收规模之间的关系:即政府对企业规定和所收的税收有一个平衡点,当所定的税率高于临界点时,政府所收的税收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中国投资、创业和企业经营目前实际的税费负担很重。正税税率较高,税收主要来自企业生产经营而非个人和消费;企业所得税率较高(33%,一般发展中国家在25%以下);微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重复收税;世界银行认为,政府收入比较规范、人均750美元左右的国家最佳税负只需维持在18%左右(中国超过25%)。
6月26日出版《中国新闻周刊》刊登的新闻中国六月论坛的主题是“税收增长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其中,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安体富也认为,现在的税制结构本身就会带来税收高增长。原来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因此名义税率设计得比较高,税收中比重最大的增值税基本税率17%,折合成消费型税率一般是23%,西方国家多数低于20%,而且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是生产投资重复计税。……以每年税收增量对比GDP的增量,1994年这个比例低于10%,1999年就提高了,相当于三分之一的经济增长被税收拿走了。
也是在这个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他一向被看作是财政部的代言人,屁股完全坐在财政部的立场上)面对诸多对税制的质疑,认为中央政府并没有什么对税收的偏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领导都呼吁要实现两税并轨,一致支持税制改革。在财政收入增长比较快的时候,有必要大力度地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和增值税转型两个改革,因为这两个改革都会减少税收收入。
财政学家马斯洛雷夫的著名论断是:税收是现代民主制度兴起的先决条件。
但是,中国人却看到,福布斯所发布的全球赋税痛苦指数里,中国荣幸地位居第二,成为全世界在纳税方面最痛苦的国家之一。这也许很有趣地诠释了国民党税多共产党会多的口头禅的与时俱进的含义。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介绍,中国财税存在十大战略问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问题、中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1993年税制改革确立的保持税负不变的原则、城乡统一税制和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引发的地区间财富分配差距问题、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引发的社会群体间财富再分配差距问题、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和财税关系问题、中央和地方的事权需要调整、关于财政支出结构问题、关于预算的优先序列和约束机制。
说来说去,问题回归到了一个关键点上:物业税出台到底是想干什么?如果针对占有而赋税,那么现行的针对流转赋税的方式是否能够得到改变?如果将类似土地出让金这种卖地收入平均到法律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权70年的时间里,是否会对现在的高房价产生抑制作用?
显然,这个问题所牵涉到的绝非仅仅是个税种问题,而是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死穴,针对责任体系的全面崩溃的现状,历届政府根本没有任何机制和动力为了接力者保存财源,现行政治领域得过且过干一届算一届,没有任何问责制度,在任时尚且坑蒙拐骗,遑论离任后的责任追偿了。
《中国改革》2005年第六期刊登大连市委党校经济管理部主任、教授张道航的文章,认为“地方政府对市场上的房价实施‘逆向调控’,从而推动了房价的上涨。一,提高税费和土地出让金;二,只售不租的房改取向;三,大兴旧城改造和城市拆迁;四,追求高档化、贵族化的城建规划;五,操作媒体引导市场;六,利用手中权利出台相关政策。”他提醒,“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全国17万亿元贷款中,超过一半的贷款是以房产作抵押的。”
在分税制条件下,房地产就成为地税的重大源泉;事权不均导致中央政府对于地方上利用房地产当作敲诈勒索的不二法宝的行径也无可奈何;在行政开支刚性化以及腐败横行的官场当中,要想维持政治运转就必须广开财政收入的渠道,而在中国,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现在已经上升到90%,在GDP增量中占比也达到被国际上当作警戒线的三分之一。
从来不与国际接轨的是,中国无论是经济高速增长时还是低迷时,税收水平却从来都一往无前,从来都依靠所谓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着政府的权力。
到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只是取消了一个农业税,而这种被大肆歌功颂德的政治举措,却被讥笑为舍本求末之举:一方面,区区300亿的农业税额度早就被20%的税收增长率掩盖得连个象征性意义都没有了;另一方面,依靠农业税运转的基层政府没有了财源,不得不展开新一轮的对于农民土地的掠夺,形成了当下黄宗羲定律活生生的演绎。
而类似停止征收利息税的呼声却被当今置若罔闻,掠夺民间财富的行径不依然如火如荼?
在如此局面里,物业税的开征绝不会抑制房价的高速增长,反而会成为搜刮国民财富的新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