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场地被挤占现象折射全民腐败
2007年6月28日
何必
444路公交总站就在被上百辆社会车辆占据,公交车想进、出“家门”都难……(略。)
从画面上看,公交总站的场地上满满当当停放了密密麻麻五彩缤纷各式各样的机动车,把公交车挤兑到了根本无法进站的程度;而就在这个总站的一边,在一排目前北京道路上比比皆是的栅栏那样高度围挡的外侧就是已经施划好了停车位的停车场,却空空荡荡门可罗雀。这种鲜明的对比和强烈的反差,令人喜不自胜。
旁边那个停车场是个收费的地方(当然,目前北京的社会停车场是没有不收费的,抢钱嘛),收费标准是小型机动车0.5元/小时,比起繁华地段的停车费用要低50%到75%,按理说挺便宜的了,就算一天停放10个小时也不过才5块钱。可机动车主们还是不愿意付出这个价钱,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精神,寻找那些可以停放而又不至于被交警贴违法停车纸条并罚款的地界儿。
我这么说,并没有说该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就是可以接受的,或者说,目前北京停车费就是人道的。从趋势上看,北京加大机动车行驶成本是板上钉钉的了,选择机动车、特别是私家车出行,将会面临着越来越的经济压力。
北京停车可以说是一个举世闻名的乱象,这我在以前多次谈及过。北京市委府恩准的公联顺达公司几乎垄断了北京市的停车位资源,由此也派生出一系列有关停车方面的问题,比如咪表,比如停车位管理员将停车费中饱私囊,比如随便什么人画地为牢冒充该公司的管理员收取停车费,比如社会停车场严重供不应求导致险象环生……
在机动车、尤其是私家车主们承担着越来越不堪重负的车辆拥有支出压力的情况下,人们自然会现在利益最大化,增收节支也就是每一个机动车主的理性选择。在目前所有的社会管理都变成了唯利是图的罚款经济之际,人们找到那些执法人员不大容易关注的地方也就顺理成章:犯不着去以被迫交罚款的方式为贪官污吏的酒色迷离增光添彩。
这样,公交总站就成了一个理想的避风港,成为部分地抵御苛捐杂税强取豪夺的避难所。
公交总站的管理权当然在公交部门,因之,公交总站里场地的处分也就是公交部门的专有权力,通常,其他衙门不会轻易染指,也不会对于这种属地化地带有所礼遇。
虽然北京公交部门也是个庞然大物,成千上万的团队、巨大的财政投入、恬不知耻的运营方式,都让北京公交部门一直是人们诟病的最佳对象,甚至到了如果想要忆苦思甜体验什么叫做人间炼狱最便捷的途径就是出门找辆公交车与其他臭气熏天的乘客一道捱过人生璀璨的时光就足矣,也可以让人真切感受到什么叫做目前中国特色的委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假冒伪劣和质次价高。涉及到北京公交的这些内容,我曾经专门讨论过。
但问题是,就算北京公交存在这样那样的毛病、缺点、问题、疏漏,不管怎么说,还是担当着北京市公共交通的职责,在北京市委府好大喜功色厉内荏的形式主义治理当中,公交优先也是从去年到现在一直被高歌猛进的;同时,北京公交实施对地面公交车票价打折的措施,还是吸引了一些在北京的人选择了使用公交车作为通勤工具的方式。
也就是说,公交车还是公共交通的主体,承载着扩大化着的公众的出行责任,也就因之承载着交通方面的公共利益。
北京公交部门的人员众多,却要星罗棋布在北京的各条公交线路上。北京市几千条公交线路,每一条线路至少有两个总站。于是,将公交一线工作人员分摊到每条线路和总站上,每个总站也就有10个左右的司乘人员,而真正固定值守的,只有一个调度员。
由是,公交总站内车辆和场地的管理,只能由调度员来负责。但是,面对着纷至沓来的外部机动车,调度员也无可奈何,不管闯入停车的机动车主是旁若无人,还是个喋喋不休,抑或是坐地泡,都会让对外车辆毫无管理能力的调度员干瞪眼无计可施。
把机动车停放在公交总站的机动车主们,为了节省每小时五毛钱的停车费,不惜将公交车总站作为自己的停车场,既免去了停车费,又因为公交总站并不是社会停车场而属于公交部门管理这种管理真空躲过了违法停车被贴条罚款的嫌疑,这岂不是两全其美?
可是,设想一下,公交总站被外部车辆挤得拥挤不堪,迫使公交车所能够使用的空间越来越狭小,甚至被逼迫得只能到总站外面的非机动车道上停放,那么公交的运营就会收到很大的影响;而真要是到了节目里调度员所描述的高峰期间堵在总站中40分钟动弹不得,这当然也就意味着,整条线路上的乘客都会因此而无法准时乘坐公交车,形成对公交的抱怨、愤怒甚至离弃。眼巴巴等候在公交车站的乘客们才不会知道、也不会理解公交车无法正常运行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总站被其他车辆挤占,只是面对其结果,那就是公交车是根本不能被信任的,即使有着高昂的成本,也不得不选择私家车;大不了就是在停车时也去找个公交总站。
这样,公交优先也就这么被肢解,化为泡影。
看上去,把车停放到公交总站的车主们,也都是在进行着经济人的理性选择,无可厚非。理性的个人的选择,形成了集体性的动向,结局就是将公交总站瓜分瓦解,让公交车无路可逃。
故而,机动车主们用机动车的停放权,以机动车所占据的空间向公共利益发出了赤裸裸的挑战。
这是什么?机动车空间本身在如此情况下具有着公权力的属性和成分,而通过占据公交总站而谋取自身不正当利益,这应该是对腐败界定的严丝合缝吧。
从外部机动车对公交总站的蚕食行为当中,我们也能够看到,中国社会的腐败远不是什么权力腐败或者官员腐败,而是全民腐败,是每一个中国人只要有机会都会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将由此而导致的公共利益损害置之度外。
这也是典型的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的侵害吧?
当然,如果锱铢必较地看,外来机动车主们作为一个群体的利益也可以叫做公共利益,而公交乘客的利益当也被看成是公共利益之际,就形成了不同公共利益群体之间的斤斤计较。这也正是行将生效的物权法在这个概念上无所作为的根本原因。
而当理性经济人们不约而同形成对公共利益的危害理直气壮无动于衷甚至争先恐后之际,中国社会的未来也就可以从此管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