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落空昭示中国社会前景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法院强制执行落空昭示中国社会前景

                          2006年8月4日

何必

朝阳法院执行庭今天对这家4S店进行了强制执行,查封扣押了部分物资……保险箱里面除了几份单据之外竟然一分钱都没有……(略。)

这个因为我写了有关欢乐谷稿子而对我怀恨在心然后又尽释前嫌一起喝酒的记者,依然保持其固有的负责任的路数,在其建议观点中婆婆妈妈地写着:(略。)

这年头,真是为了我这样的乌鸦嘴般的悲观主义者提供大量素材与口实的尚佳环境。

人们熟悉汽车新的营销模式,就是从媒体上频频出现的4S店开始的。在北京,就在8月1日,以传统销售方式著称的老亚运村汽车市场彻底拆除,宣告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令人感慨于,汽车领域的市场化程度迅猛提高,让农贸市场的模式迅即坍塌崩溃,展销的理念也遭遇到广泛的质疑。人们推想,假如4S店的模式推广到比如房地产、医疗、教育等诸多领域,那么中国太多的社会矛盾也许会得以缓解或者平复。

所谓4S,是指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 rvice)和信息反馈(survey) 四项功能(4S)集于一体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成为目前一些知名品牌汽车销售的主要方式。

随着4S模式被时候所接受和热捧,人们似乎发现了中国的国际竞争中在微笑曲线里从底部向嘴角上升的趋势,不仅仅满足于国际民工的身份,至少也要达到印度那样的服务业大国态势。

像我这种乌鸦嘴,看待类似局面时,注定就是“这孩子未来一定是个杀人犯,要被枪毙的”之类的阴暗狠毒的心态,认为无论什么好玩意儿,只要进入了中国,肯定就会变得狰狞恶劣。

果不其然,如今这个4S店就干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勾当。 法院强制执行又怎么着?没辙。

这也是在意料当中的。

我就深受这种无法执行之困。一个1993年北京东城法院就判了的案子,至今也执行不了,让我经历了到现在已经13年的苦痛,凡是碰到一个看似可能有点子权势的人,就琢磨着能不能在这事上给什么帮助,然后就像祥林嫂那样逮着谁跟谁诉苦,希望得到权力的怜悯。

而此后,法院判决可无法执行的案件越来越多,使得法院的判决也形同虚设。

看看这个案件中法院是如何提醒消费者的吧。那是消费者该警戒的么?哪个不该是强制性对纳税人苛捐杂税后的公权力为纳税人提供的生存以及消费环境的基础性和前提性的条件呢?纳税人缴纳着越来越多的税负,供养着古今中外最庞大臃肿既无正当性又无公平性还没有效率性的官僚体系,却享受着日渐残缺败坏的公共服务,质次价高并且色厉内荏。

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作为私法范畴的公民财产权的维护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物权法被搁置,本质上就是中国政治合法性的问题,而此中的非议,应该是被邓小平“不争论”家长制命令压抑和埋藏下来的改革开放路径选择与执政党意识形态巨大冲突的积累式爆发与清算。 在公法大大地高于名义上的私法的环境里,形成了执政党的内部纪律与刑事责任直接相联、中间地带的私法属于空白这种举世罕见的治理制度安排。而这样的体系也必然导致公法本身也蜕化为执政党本身的私法体系,或者说,执政党以名义上的公法取代了国家的公法,造成了整个中国处于根本没有公法的状态。

既然是私法,选择性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对于所谓的国家财产(实际上自从全民所有制在1992年改为国有后,就变成了执政党的财产)的法律地位高于私有财产的处境,导致作为中国人的悲哀和尴尬。

如此,当然也就会出现法院在强制执行上的无可奈何。眼睁睁看着侵犯他人财产的行径却干脆无法提供公权力职责当中的必要救济。

而这样的状况,对于中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前景,给出了实在令人唏嘘汗颜的预期。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