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听人讲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受到了启发。
普通理解的知行合一(比如知道了好的道理要能实行)其实已经是“知行分二”了。
知行合一的原始版,就是良知体现为思想与行为。
两者有什么差别?
就是一般的知与良知的差别。
一般的知是头脑的认知,经过分析判断之后的形成的知。
而良知则是最初的,未经分析与判断的知。
头脑的知,一定夹个体杂利害是非,所以有善有恶有既善又恶有非善非恶。
良知,是群体共有之心,超越个体差别与利益判断,因此无有不善。
这里就要追究善的定义。对你好的一定对我坏,怎么确定善与不善呢?标准很简单,就是符合天道天理。天道理公平,要你好也要他好,要所有人都好。就象雨不会分别不同个体而有落与不落,阳光也不分有无利益而有照与不照。超越个体差异而利益所有个体的就是善。
你可以不同意,但这是本贴设定的标准,本贴依此而论。
依良知而动的行就是知行合一,必是善。
不依良知而动,比如要多占一点儿雨水阳光空气,就是不善。就是知行不合一。
现代人行为有别的标准,可以不讨论。
古人对知行合一感兴趣却欲入而不得其门的很多,是咋回事呢?
就是私见太多,贪求不止。不谈利益,专究道理时也一样这个是那个非这个好那个不好。
阳明先生讲得那么清楚,也只听个似懂非懂。
俺猜,似懂部分就是来自良知相应,王阳明的良知跟他的良知共振了。非懂部分则来自分别贪求,以为有个什么境界道理,要自己明白一下。结果反而迷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