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挪亞的借鑒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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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創世紀9:18-11章)

一 神的信實

亞當夏娃雖是人類的始祖,當時地上的人極其敗壞,使神震怒到了極點,用大洪水毀滅全地,只留下誠實信神的挪亞及一家。大洪水之後,人類的繁衍從那時才真正開始。

神以祂的憐憫和慈愛,用"彩虹"為記號,與挪亞後代以及世上一切的活物"立約",説:"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裏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泛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創世紀9:11-15)

神安置"彩虹"也是提醒祂自己:"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創世紀9:16) 祂既信實又慈愛。在洪水之後一年,祂竟然主動的與人立約。可見,"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篇30:5) "耶和華本為善。祂的慈愛存到永遠,祂的信實直到萬代。"(詩篇100:5) 

大偉有一篇向神禱告的詩,很生動感人:"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甚麽,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麽,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或作神〕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詩篇8:3-6)

神非常看重人,不但按照祂的形象所造,同時還把地上的萬物交給人管理。雖然人在宇宙中微乎其微、生命短暫、能力有限,而且還悖逆不順從祂,但祂拯救人的心意從未改變。

事實證明,神是一位信實守約的神。從古至今,祂的確沒再用洪水毀滅全地,但祂並不意味著祂未來不毀滅這充滿罪惡的世界。"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沈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彼得後書3:7) 神曾用水淹沒懲罰整個世界,挪亞的後裔仍然可以安然居住在地上,是因著祂的憐憫,憑著祂起初創造世界時的命令而存留,直到末日來到,懲罰所有不信之人。聖經早已預告世人,當主耶穌再來的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得後書3:10b) 

然而,在末日來到之前,神仍然像拯救挪亞一家人一樣,拯救一切相信祂的人。"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二 挪亞後代

挪亞進方舟時有三個兒子:閃、含、雅弗。神要他們"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創世紀9:7) 後來三個兒子也各有自己的後代,分散在全地。(創世紀9:19)

1. 雅弗是歐洲人的祖先。他的兒子有歌篾、瑪各、瑪代、雅完、土巴、米設、提拉共七人。他的後裔分散在中東的北方和西方,經愛琴海至裏海,穿過地中海向北一直延伸到歐洲。

2. 含是非洲人的始祖。含生了四個兒子:古實、麥西、弗、迦南。含的後裔順著兩河流域,再往南遷移,分佈在中東和非洲大陸。迦南後裔代表主要有七族: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他們比較兇猛強大,地域不斷地擴張。所多瑪、蛾摩拉就在他們的境界之內。

3. "雅弗的哥哥閃,是希伯子孫之祖。他也生了兒子。閃的兒子是以攔、亞述、亞法撒、路德、亞蘭。"(創世紀10:21-22) 閃的後裔往東發展,處於雅弗和含中間。閃的其中一個兒子"亞法撒",就是他拉的祖先,而他拉是"信心之偉人"亞伯拉罕的父親,(創世紀11:11-27)亞伯拉罕又是以色列人的祖先。所以,亞伯拉罕和整個猶太民族都是出自閃。神呼召亞伯拉罕從家鄉出來,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之後四百多年,到了約書亞時代,以色列人成功地攻取了迦南地。

 

三 迦南被咒詛

由於人的罪性所致,當處於風平浪靜環境時,人很容易放鬆警惕、陷入罪的誘惑之中。就如以色列王大偉。在他逃亡和與敵人征戰期間,他時時處處依靠神。可是,當國太民安時,他的靈性失去了驚醒,每天不思國事,睡到太陽落山才起床。也就在這樣狀態下,他犯了姦淫,得罪了神。更甚的是,他不但沒有止住惡行回頭,反而繼續犯罪,用詭計把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殺死。

挪亞一家出了方舟之後,洪水之災過去,日子慢慢安定下來。挪亞做起農夫,種了一個葡萄園,自己釀酒平時飲用。有一次他把自己灌醉了,裸露身體,失去尊嚴,讓兒孫見到,使他們陷入咒詛。

挪亞醒酒之後,知道了兒孫的行為,"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仆。......"(創世紀9:25-26) 是神藉著挪亞說出了這些預言,並在後來的世代一一應驗。

含共生了四個兒子:古實、麥西、弗、迦南。而挪亞為什麼咒詛最小的孫子迦南,而不是其他三個孫子。不難想像,迦南一定助紂為虐,跟父親含同流合污。可能是迦南先看見祖父挪亞赤身露體,跑去告訴父親含,隨後含又出去告訴他的兩個兄弟。

迦南的後裔:西頓、赫、耶布斯人、亞摩利人、革迦撒人、希未人、亞基人、西尼人、亞瓦底人、洗瑪利人、哈馬人,後來迦南的諸族分散,境界擴充,包括所多瑪和蛾摩拉。(創世紀10:15-19) 根據聖經記載,迦南後代的罪惡極其深重、非常敗壞惡劣:多神、殺嬰獻祭、拜偶像、巫术、廟妓、淫亂等。這就是為什麼以色列人在攻打迦南地前,神藉著摩西嚴嚴地告誡他們: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 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凈盡, 不可與他們立約, 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 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 去事奉別神, 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 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 拆毀他們的祭壇, 打碎他們的柱像, 砍下他們的木偶, 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申命記7:2-5)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申命記20:17-18)

迦南後代所到之處都充滿了罪惡,如所多瑪和蛾摩拉,同性戀到處氾濫。當時,除了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城中找不到一個"義人"。"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創世紀18:20) 所以,神降下硫磺與火,毀滅了這兩座城,祇有羅得及家人被拯救。神也藉著先知以西結說:"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他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他們除掉。"(以西結書16:49-50) 

神的咒詛"迦南必給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後來的確應驗在了迦南的後代身上。在約書亞時代, 住在基遍城的希未人(迦南的後代),做了以色列人(閃的後代)的奴仆,為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約書亞記9:22-23) 到了所羅門時代,"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滅盡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仆.....。(列王記上9:21-22) 這些不屬於以色列人,都是迦南的後裔。

 

四 酒帶來的思考

洪水前,挪亞是一個誠實無偽、有信心的人,對神的吩咐,從不打折扣,一一照做。不但如此,他一出方舟,還為神筑壇獻燔祭。因此,"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裏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創世紀8:21) 如果不是因為挪亞的信心,他全家也會同地上其他人一樣,遭到洪水的毀滅。就如希伯來書11:7節所說:"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神用洪水除淨了地上的一切"惡人",被拯救的挪亞全家仍然承繼亞當夏娃的罪性。然而,神從來沒有忘記祂所造的人,一直把人放在祂的永恆拯救計畫裡。祂將祂的獨生愛子主耶穌賜給世人,讓所有信祂的,可以脫離罪的捆綁和死亡的轄制

洪水後,"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裏赤著身子。”(創世紀9:20-21) 因為醉了,神志不清、不能自控,赤身裸體竟全然不知。父親舉止的不當,給兒子含和孫子迦南帶來誘惑。當他們看見挪亞不雅的體態,沒有幫助他遮羞,反倒幸災樂禍地公開宣揚。而挪亞的另外兩個兒子閃和雅弗,聽到此事反應則完全不同:"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創世紀9:22-23) 

其實一個人對父母或長輩的不尊,也意味著對神的不敬。神給以色列人頒佈十誡時,第五條就提醒人:"當孝敬父母"。雖然挪亞時代沒有律法可參照,但是,神把良知放在人的裡面,否則閃和雅弗為什麼就知道給父親蓋上衣服,而含卻沒有呢?以此看到,含和兒子迦南平時對長輩就沒有敬重之心。他們對神的不敬、對長輩的不孝,挪亞自己也是有責任的。雖然他醉酒不算是罪,也沒有在大庭廣眾之下裸露身體,而是在自己的屋子裡。但他因醉酒的放縱行為,給兒孫立下很不好的榜樣,也使他們落入罪的"誘惑"中。

聖經沒有規定人不可喝酒,只說不能"醉酒,因為酒能使人放蕩。" (以弗所書5:18a) 所以,有人解釋説,基督徒可以喝酒,衹要不喝醉就好。解釋神的話,不應該基於滿足自己的私欲。什麼樣的量會讓人醉,其實很多人並不知道。大部分人喝酒的人,都覺得自己有控制力,稍喝一點就好,增加聊天或談生意氣氛,不會誤事。但是,不得不承認,酒裡畢竟有酒精,對人大腦會麻痹作用,很容易使人失去理智或者做事的判斷力,出現不該有的行為或事故,如,爭吵、家暴、鬥毆、淫亂、車禍等。一般人都知道,生意合同在酒桌上簽很容易。原因很明顯,酒一下肚,人的清醒度會減弱很多。

八十年代中,有一次曾陪領導出差,飯桌上有一位局級領導。他最初小飲,比較文雅講究,之後開始暢飲,就信口開河、把持不住了。最令人作嘔的,是他對女孩子色色的眼神、動手動腳,令人作嘔。喝酒前,一臉莊重,凸顯"領導"風範;酒後變得毫無廉恥、醜態百出。我相信之前他並不認為自己會喝醉,否則哪有人願意把自己"臉皮"丟盡? 還記得在同學中傳說一件很糗的事。有一年同年級畢業生二十年相聚。飯桌上除了擺滿豐富的菜肴,也一定要有酒助興。這時酒就發揮大"作用"了:使人變得膽大、沒有廉恥、胡言亂語、胡說八道,把平時不敢講出的心裡話統統傾瀉出來。意想不到的是,以前在校時比較受人尊重、道貌岸然、謙謙君子、滿口政治詞語的"輔導員",竟然也藉著酒勁兒,"暢所欲言",毫無顧忌地述說他幾十年的秘密:多年心中暗戀著一個女生。據說當時他的用詞極其誇張激動,本相暴露無遺,讓同學詫異得要掉牙,"人設"完全崩塌。如果與他同寢多年的太太知道他的心中所念,會如何看他。

實際上,是否應該喝酒,其原則不是對非基督徒説的,因為他們不認識神,即使知道有些事不可以做,也沒有能力控制。而基督徒有神的生命和話聖經,有聖靈的幫助。聖經裡雖然沒有明説"不可以喝酒",但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一切原則,都要基於"愛",切勿遊走在"灰色地帶"。既然不喝酒可以確保清楚的理智和判斷力,對人對己都有益處,就不要將自己置於"誘惑"中。神給基督徒一個基本原則:"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哥林多前書10:23)

基督徒得到主耶穌生命就有自由,靠著聖靈可以擺脱罪的捆綁,但這種"自由"不可當作放縱自己的藉口。神的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寧可犧牲自己的利益。因此,儘管你有酒的"海量",百飲不醉,但要顧及到那些非基督徒或信心軟弱的人。如果他們見你隨便喝酒,他不明白自己的酒量,喝一點酒就會醉,結果大放厥詞、顛三倒四、語無倫次...,說了不該説的話,或做了不該做的事,從而被絆倒,得罪神。聖經對絆倒人的人,有非常嚴厲的警戒。耶穌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路加福音17:1-2) 

有一位牧者曾經分享過自己很好的一個見證。他説他為了不絆倒弟兄姐妹,他從信主成為牧者,就放棄他喜歡看電影的愛好。他説不是他不應該看或不能看,如果欣賞一部很好的電影,沒什麼不好,聖經也沒有說基督徒不可以看電影。雖然他喜歡看電影,也知道如何分辨哪些電影可看可不看,但是,電影院通常有十幾個放映廳,差不多同時間放不同電影。他寧肯為了弟兄姐妹的益處而放棄個人的喜好、不再進電影院,因為他不願意讓人因誤會而"跌倒":以為牧師平時不讀聖經禱告、做神的事工,整天花時間看電影;認為牧者會看一些"不該看"的片子等,而絆倒別人。所以,一個人只求自己的好處,忽視別人的益處,那就沒有神的愛。

生活中有些葯酒可以醫病,如中藥用的黃酒;用酒調劑食物,甚至保羅知道提摩太"胃口不清"時,告訴他不要總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提摩太前書5:23) 保羅用了"稍微用點酒"而已,衹是為了調劑提摩太的胃口不適。如果自己可以控制,在自己家裡為調劑食物,或調理身體,或有喜事慶祝,用酒也未嘗不可。雖然無傷大雅,但無論如何,要想到在家人面前的見證。否則,會犯挪亞的同樣錯誤。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10:24)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麽,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

 "榮神益人",是基督徒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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