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条新闻,加州某校外家长和LGBT群体发生群殴,起因是学校让孩子自己选择性别认同。
如果没有读过论语的小脚老太太是儒学的受害者,那么群殴中受伤的大概就是科学的受害者了。
从何说起?
因为儒学并不教女人裹脚。但人自己有花样,儒学思想主导之下,人也会搞出一些病态的东西来,这不是儒学的错。
同样地,科学不教人互殴。但人自己有花样,科学思想主导之下,人也会搞出枪击互殴之类的事情来,这也不是科学的错。
反过来,如果有一种逻辑,证明女人裹脚是儒学的错,那么根据同样的逻辑,互殴枪击之类的就是科学的错。
呵呵。
互殴是不对滴。但家长的愤怒则可以理解;当然,LGBT群体的正名诉求也可以理解。
这样,两者的冲突也可以理解。
这样,科学就要负责了。不是为互殴负责,而是为矛盾与冲突负责。
为啥?
因为科学思维之下必有冲突,儒学思维之下则不必有。
两者之间的不同在于厚度。
儒学思维把事情分成表里两部分,表面上的对立在基本层是统一的。比如夫妻,男女,全人类乃至全宇宙,都可以统一起来。而中国人也总喜欢退一步找到共同点或者弱化或者消除矛盾。
科学思维则没有这个厚度:对立就必然争,谁力量大谁赢,你死我活。
这种思维用在科学上,就是探索与发现。
用在人群秩序中,就必然是互殴。正如欧洲历史,正如一切游牧民族在游牧时期展示的那样。
今天物质丰富,国家之家还没有互爆发互殴的地步,但族群之间,性别之间,一切有差异的地方,争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不是说不能争,而是不必要地把争推向极端,产生各种政治正确。
政治正确并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加深裂痕。
中国的方式,比如求同存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这些矛盾和对立,但这种方式又往往不为西式思维所接受。
利益就那么多,权力就那一个,谁也不让步,争起来就是你死我活。
当然,这也不一定是坏事。
西式思维也许就喜欢这个。宁可如此,也不要温吞吞你好我好大家好。
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