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在等待期间,美国的议会占了上风,通过了把业主的财产和大众的财产一同征税的法案,这个正是一直以来争论的焦点,并没有回答业主的长信。
当这个法案传到英国,业主们在Paris律师的建议下,反对国王同意它。他们在议会向国王情愿,因此议会举行了一场听证会,两名律师代表业主反对这个法案,富兰克林的两名律师支持法案。业主方声称该法案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业主财产的税务负担,以减轻大众的税务负担,如果它继续施行,那些被大众憎恨的业主,要靠大众来决定税务分配的话,将不可避免地破产。富兰克林方答复说,该法案没有这样的意图,也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评估员都是诚实慎重的人,并且立誓会公平和公正地评估。他们每个人如果通过增加业主的税收,来减少自己的税收,得到的好处是微不足道的,因此无法诱使他们违背自己的誓言。
这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除此之外,富兰克林方强调,如果这个法案被废除,那些印的给国王使用的,已经到了大众手中的十万英镑,就会变成废纸,会导致很多人破产,并且将来再想要钱就会很困难,而这些都是因为业主们的自私,和毫无依据地担心他们的财产会被征税过高,而造成的灾难。
在讲到这点的时候,议会中的Mansfield勋爵站起来,把富兰克林叫到书记员室,问他是否认为,执行这个法案不会对业主们的财产造成任何损失。富兰克林说很确定。勋爵说,如果我们签订契约来保证这一点,你不会反对吧。富兰克林说当然不会。勋爵把Paris律师叫进来,经过一番交谈后,勋爵的主张被双方都接受了,书记员为此拟定了一份文件,富兰克林签了字,还有宾夕法尼亚州日常事务的代理人查尔斯先生也签了字。勋爵回到会议厅,这个法案最终被通过了。
有人提出了修改建议,大家约定把这些制定到后续的法律里,但是美国议会认为没有必要,因为在这个法案被通过之前,他们已经征了一年的税了。议会任命了一个委员会来检查评估员们的工作,委员会中还有几个人是业主们的特别朋友。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之后,委员会签署了一个报告,说他们发现税收的评估是完全公平的。
议会在调查了富兰克林第一阶段的诉讼活动之后,认为他为州里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为他保障了那些已经发散到州内各地的纸钱的信用。他们在富兰克林回到美国后,给予了他正式的感谢。但是业主们对丹尼州长通过了这项法律感到愤怒,把他赶下了台,并威胁要起诉他,违反了他应该执行的指示。而丹尼州长这么做是受了将军之命,也是为国王服务,并且他在法庭上也有强大势力的保护,所以他蔑视这些威胁,而这些威胁也从未被实施。。。
(译文完,原文未完成)
如果还想知道富兰克林后来又有什么作为,可以看看这个:
http://www.let.rug.nl/usa/biographies/benjamin-franklin/events-of-his-life.php (从1760年开始)
几个比较著名的事件是:
1776年,成为起草《独立宣言》委员会的成员
1779年,被任命为驻法国全权公使
1783年,签订《巴黎和约》
1785 - 1787年,当选宾夕法尼亚州的州长
1787年,成为制宪会议代表,起草美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