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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是如何成为法院工作人员的?
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民权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民权县人民法院行政科工作人员;
2018年1月至2023年3月,民权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民权法院综合办公室号称“法院的专业管家”,职责包括文秘、财务、档案、信息化、后勤等。
初中毕业的肖遥,不仅能够进入体制,还是在中国的司法机构。
惊人之处在于,肖遥在民权县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是正在服刑的罪犯。
服刑期满后,因认罪态度好,积极进行思想改造,被民仅县人民法院破格录用。
2018年10月16日,肖遥被民权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民权县人民法院(2018)作出的豫1421刑初459号判决书显示:2018年5月22日22:00许,民权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肖遥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从廖堤由南向北行驶至民权县白云村西南北公路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后经理化检测,被告人肖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48mg/100ml。
2018年10月16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肖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被判刑以后,肖遥继续在民权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直到2023年3月,肖遥因经济问题,涉嫌严重违法接受调查。
至此,肖遥已经在民权县人民法院工作了10年(差3个月)。
民权县位于河南省东部,华北平原南部,豫东平原西部,属商丘市管辖。
民权县常住人口70多万,是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园林县城。
现在,无论是录取公务员,还是任用事业机关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几乎是逢进必考。那么,这些规定为什么在肖遥面前就是虚设呢?
一个初中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有多大的能量长期盘踞在人民法院?特别是,犯罪之后还能够保留公职。
讽刺的是,刑满释放人员能够进入到司法机关,并且还是人民法院工作,负责人民法院的文秘、财务、档案、信息化、后勤等工作。
肖遥是特殊人才,还是有特异功能?或者,背后有强大的靠山?
难道,民权县人民法院离开肖遥,就无法正常运转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