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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逻辑学在人类文明中的非基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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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俺说的不是逻辑,而是逻辑学。

逻辑和逻辑能力非常重要,逻辑学则没有那么重要。

对于智慧的头脑来说,逻辑规则天然就在那里,他们无论如何不会做出违反逻辑的判断。而他们不做这样的判断,不是因为他们学了逻辑学,而是因为他们有这样的本能,逻辑能力是他们的本能。

逻辑能力是所有人的本能。

不教也会。如俺贴过的,郭德纲应用的逻辑规则跟美国统计学教授应用的规则本质上是一样的。

 

事实上,逻辑规则本身的价值也基于人自身的认识的有限性。

比如最简单的:S得知: M学校的老师都住A区,X是M学校的老师。S发现:X住A区。

这个逻辑判断的价值是什么呢?让S知道X住A区。

那么S发现以前,X是M学校的老师吗?是。

X老师住A区吗?住。

也就是说,逻辑规则并没有改变任何现实的东西,它只是改变了S的认知。

因此,逻辑规则的价值就是对人类的认知的价值。

 

而认知之所以有价值,完全是因为人以为已知到未知之间有距离。

而实际上,人类的已知和未知之间的距离很可能与蛋和鸡之间的距离一样,并不真实存在。

 

当然,这个”实际上“也只是一个假设。

但这个假设其实也有完备的体系,只是这个体系不太容易被二元思维理解。

悖论就是:如果二元思维看到这个体系,他们就不是二元思维了。

是二元思维,就很难理解这个体系。

难以理解,就认为不对,攻击之。

 

这样,问题就成了这样:

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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