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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无痕 1.12

纽约

3月10日,2014

 

当艾迪跨越布鲁克林大桥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

春的期许如潮水般退去,却而代之的是湿冷的冬意,她裹紧了夹克,呼气凝结成白雾,她沿着曼哈顿的长轴走着。

坐地铁很方便,但是艾迪从来都不喜欢在地下, 空气密闭而浑浊,隧道太像坟墓了。 被困在里面,活埋,这些都是当你死不了的时候,最让你害怕的事。此外,她不介意走路,知道自己四肢的耐力,享受着她以前害怕的那种疲惫。

尽管如此,当她到达五十六街的Baxter公寓时,已经很晚了,她的脸颊已经冻得麻木,双腿也已疲惫。

一个穿着挺拔灰色外套的男人打开门,当她走进Baxter 公寓大理石大厅时,中央暖气的热流让她的皮肤感觉到刺痛。 她梦想着热水澡和柔软的床,朝着敞开的电梯走去,这时前台桌子后面的男人站了起来。

“晚上好,“ 他说,”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 我来找詹姆斯, “ 她说,没有放慢速度。“ 二十三楼。“

男人皱眉道:“他不在。”

“那更好,“ 她说着,走进电梯。

“女士,”他在她身后喊道,“你不能——”但是门已经关上了。 他知道追不上了,转身走向办公桌,伸手打电话给保安,这是她在门在他们之间合上之前,看到的最后的情况。 也许他会把电话放到耳边,甚至在这个想法从他脑海中消失之前就开始拨号,然后他会低头看着手中的听筒,纳闷他刚才在想什么,然后向电话里的声音深深地道歉, 坐回座位上。

 

这个公寓属于詹姆斯(James St. Clair. )

他们几个月前在市中心的一个咖啡店结识。他走过来时,座位都满了,一缕金色的头发从冬天的帽子边缘溜了出来,寒冷让眼镜上蒙了一层雾。那天艾迪是Rebecca,  还没有自我介绍,James就问他是否可以和她同桌,看到她正在读科莱特的《Chéri》,就搜肠刮肚地说了几句支离破碎、令人脸红的法语。 他坐下来,很快轻松的微笑就变成了轻松的谈话。 有趣的是,有些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融入,而另一些人走进每个房间就像在家里一样。

詹姆斯就是这样,立刻就让人喜欢上。

当他问起,她说她是个诗人(一个简单的谎言,因为没人要求证明),他告诉她他正在工作转换期间,她尽可能慢地喝着那杯咖啡,但她的杯子终究还是空了,他的也是。新顾客像秃鹰一样盘旋着寻找座位,但他起身时,她感受到那熟悉的悲伤。 詹姆斯问她是否喜欢冰激凌,尽管正是一月,外面结了冰的地面上铺着的盐粒,艾迪说她喜欢,这一次当他们起身,他们站在一起。

现在,她在门上的密码锁上输入了六位数的密码,然后,走了进去。

灯亮了,露出浅色木地板,干净的大理石台面,豪华的窗帘和看起来还没有使用过的家具。一把高背椅。奶白色沙发。一张桌子整齐地堆满了书。

她拉开靴子的拉链,在门边脱下靴子,赤脚穿过公寓,把夹克扔在椅子扶手上。在厨房里,她给自己倒了一杯merlot (梅洛红葡萄酒),在冰箱抽屉里找到了一块Gruyère(格吕耶尔奶酪),在橱柜里找到了一盒饼干,然后把她拼凑的野餐带到客厅,城市在落地窗外展开。

艾迪翻阅着他的唱片,放上Billie Holiday的歌,然后退到奶白色沙发上,蜷腿坐着,吃起东西。

她喜欢拥有一个这样的地方。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地方。一张舒适的床。衣柜里装满了衣服。一个家,装点着她生活的印记,可以证明记忆的实物。但她似乎无法长时间拥有任何东西。 她并不是没有尝试过。

多年来,她收集书籍,囤积艺术品,将精美的衣服藏在箱子里,然后锁在那里。但无论她怎么做,东西都会丢失。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消失,或者一下子全部消失,被某种奇怪的事情或仅仅是时间偷走了。只有在新奥尔良,她有过一个家,即使那不是她的,而是他们的,它已经消失了。

她唯一无法摆脱的似乎就是那只戒指。

曾经有一段时间,她不忍心再和它分开。那是在她为失去它而哀悼的时候。那是几十年后,她因握着它而兴奋不已的时候。

现在,她无法忍受看到它。这是她口袋里不受欢迎的重量,提醒着另一个损失。每当她的手指掠过木头时,她都会感觉到黑暗亲吻着她的手指,当他把戒指重新戴上。

看?现在我们扯平了。

艾迪浑身颤抖,打翻了酒杯,红酒从杯里溅出,像血一样撒在奶白色的沙发上。她没有诅咒,没有跳起来去拿苏打水和毛巾。她只是眼睁睁地看着污渍浸染、渗透和消失。就好像它从未存在过一样。

就好像她从未来过这里一样。

艾迪起身,给自己洗了个澡,用芳香的油脂浸去城市的污垢,用昂贵的肥皂把自己擦洗干净。

当一切都从你的手指间溜走时,你就学会了品味好东西在手掌上的感觉。

她坐回浴缸里,叹了口气,呼吸着薰衣草和薄荷的熏香。

那天他们去吃冰淇淋,她和詹姆斯, 在店里吃,头凑到一起,偷对方的杯里的配料。他的帽子被扔在桌子上,金色卷发完全展示出来,他很引人注目,是的,但她还是过了一阵子才留意到他的外表。

艾迪习惯了忽略那些目光——她的五官棱角分明,但很有女人味,明亮的眼睛闪烁在脸颊上的雀斑星座之上,有人称之为,永不过时的美丽(timeless beauty)——但这次不同。人们纷纷转过头来。注视着他们。当她想知道为什么时,他用愉快和惊讶的眼神看着她,并承认他实际上是一名演员——在一部目前相当受欢迎的节目中。说这句话时,他脸红了,移开视线,然后回过头来研究她的脸,仿佛准备迎接某种根本性的变化。但艾迪从未看过他的作品,即使她看过,她也不是一个会因为名人而脸红的人。她活得太久了,认识了太多的艺术家。即便如此,或者更确切地说,艾迪更喜欢那些尚未完成的,那些仍在探索如何塑造自己的人。

就这样,詹姆斯和艾迪继续。
她取笑他的乐福鞋,他的毛衣,他的线框眼镜。
他告诉她,他出生在错误的年代。
她告诉他,她出生在错误的世纪。
他笑了,她没有笑,他的举止有些老套。他只有二十六岁,但当他说话时,语调轻松,节奏缓慢,精确,一个知道自己声音的重量的人,属于那类打扮得像他们父亲的年轻人,那些太渴望变老的人。

好莱坞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不断被塑造在以历史为背景的影片里。
“我有一张怀旧的脸,”他开玩笑说。
艾迪笑了。“好过广播里的脸。”
那是一张可爱的脸,但有些不对劲,过于稳重的微笑, 一个有秘密的男人。在他敞开心扉之前,他们吃完了冰淇淋。他那轻松的愉悦一闪而过,然后消失了,他把塑料勺子扔进杯子里,闭上眼睛,说:“对不起。“

“为什么?”她问,他跌坐在座位上,手指穿过头发。对于街上的陌生人来说,这可能看起来像是一个无心的举动,一个放松的舒展,但她可以看到他说这句话时脸上的痛苦。

“你太漂亮了,太善良了,太有趣了。”
“但是?”她追问道,感觉到了转折。
“我是同性恋。”

这个词,如鲠在喉,他解释说压力太大了,他讨厌媒体的聚光和他们所有的要求。人们会开始议论,开始好奇,而他还没有准备好让他们知道。

然后,艾迪意识到他们站在一个舞台上。靠在冰淇淋店的玻璃窗前,让所有人都能看到,詹姆斯还在道歉,说他不应该调情,不应该这样利用她,但她并没有真正在听。当他说话时,他蓝色的眼睛变得有些晶莹,她好奇否是剧本下令流泪时,他就会想到这个秘密。如果这就是他的去处。当然,艾迪也有秘密,尽管她难以克制地保守它们。

尽管如此,她还是知道真相被抹去是什么感觉。

“我理解,”他说,“如果你想走的话。“
但艾迪没有站起来,没有伸手去拿她的外套。她只是靠了上去,从他的杯子里偷了一个蓝莓。
“我不知道你的感觉如何”她轻描淡写地说,“但我今天过的很开心。“
詹姆斯颤抖地呼出一口气,眨了眨眼,收掉眼泪,笑了。
“我也是,”他说,在那之后气氛更好了。
分享秘密比保守秘密要容易得多,当他们再次走出去时,手拉着手 ,他们是阴谋家,让大众被他们的隐私弄得目眩。她不担心被注意到,被看到,知道如果有照片,它们永远拍不到她。 (曾经有过照片,但她的脸总是恰好在移动或被遮挡,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她仍然是小报上的神秘女孩,直到头条新闻不可避免地转向了更有趣的八卦。)

他们回到这里,回到他在Baxter的公寓,喝了一杯。他的桌子上摆满了一大堆书籍和报纸,都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有关。他告诉她,他正在为一个角色做准备,阅读他能找到的每一份第一手资料。他给她看了这些印刷品,艾迪说她对战争很着迷,她知道一些故事,讲述着这些好像是属于别人的故事,一个陌生人的经历,而不是她自己的。在她说话的时, 詹姆斯蜷缩在奶白色沙发的角落里,闭着眼睛听着,胸前放着一杯威士忌。

他们在大号床上并排睡着了,在彼此的温暖下,第二天早上,艾迪在黎明前醒来,溜走了,让他们俩免于告别的不适。

她有一种感觉,他们会成为朋友。如果他能记得的话。她尽量不去想这些——她发誓,有时她的记忆会向前和向后奔跑,展开,显示她永远不可能走的路。那条路是疯狂的,她已经学会了不跟随。

现在她回来了,但他不在。

艾迪把自己裹在詹姆斯的一件毛绒浴袍里,推开法式门,走到卧室阳台上。风起了,寒冷刺痛了她光着的脚。这座城市像低沉的夜空一样在她周围蔓延,密布着人造星星,她把手塞进长袍的口袋里,触摸到它,在空荡荡的口袋底部。

一个光滑的小木环。

她叹了口气,握住戒指,把它取了出来,胳膊肘撑在阳台上,强迫自己看着张开的手掌中的戒指,研究它,好像她还没有记住上面的每一条曲线和螺纹。她用另一只手轻抚着木环的曲线,忍住将戒指戴到手指上的冲动。当然,在黑暗的时刻,疲惫的时刻,她也想过,但她不会是那个会认输的人。

她翻手,让戒指从阳台的边缘掉落下去,掉呀,掉呀,掉入黑暗。

回到屋里,艾迪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爬上华丽的床,钻进羽绒被和埃及棉床单之间,希望她走进了Alloway,希望她坐在吧台前等着托比,他那凌乱的卷发和腼腆的笑容。托比,有着蜂蜜的味道,像玩乐器一样弹奏着身体的韵律1,占据了床上那么多的空间。

?翻译自:The Invisible Life of Addie LaRue 

  1. 原文plays bodies like instruments,很顺。 我先翻译成了:像玩乐器一样撩拨身体, 好像有点色了。又改成:像玩乐器一样撩人心弦。听高妹建议,定稿如上。

 

邵丰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梧桐之丘' 的评论 : 谢谢一直以来的鼓励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翻译很辛苦,但是你的翻译文本让我这个读者读得很轻松。
邵丰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ionaRawson' 的评论 : 谢谢发现错别字,改了。听你的建议,把那段改了一下。
FionaRawson 发表评论于
但她还是过了一整子才留意到他的外表,阵子?

“她活得太久了”,啊,这句把我打倒了。喜欢这种冷不丁给你一拳的写法:)

最后感觉身体和心弦都差一点儿劲儿。要不直接说“弹奏着身体的音乐”?
FionaRawson 发表评论于
这种小倒叙的手法真是很高档
邵丰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菲尔。原文很美,Audible 也是不错的选择,读的非常有韵味和感情。翻译最大的问题是,只能留住情节,难以留住韵味。一些一语双关的词汇,一翻译,就少了一半。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最后两行看得我笑了。赞翻译家,有空也想去读读这本书,感觉很精彩。

城里有个叫何必在意的博友原来写过一个剧的系列,也很不错: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69624/202205/14688.html

你们都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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