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主播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

带货主播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

--大宗师

最近这些日子,新东方带货主播挟众多无脑粉丝发动清君侧,迫使新东方管理层不得不提高其在公司的地位,并为之出让更多利益的八卦新闻,在华人圈子里比较火。我本来对主播带货这些事情不太感冒,这位新东方带货主播也只是以前当太太看他的短视频时,溜过一眼,当时感觉这个人也就是个农村孩子,小镇做题家之类的角色,没当回事,没想到最近这么火。现在仔细想想,这所谓的的“主播带货”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类似的东西,国外早就有了,现在在国外反而没那么大的影响力了,只是在国内是个新鲜玩意儿,居然全民都很热衷,而且有大批的粉丝饭圈,成为一大景观。

我刚到国外做“老留”的时候,看电视的时候发现有些频道白天黑夜一刻不停地都在做广告,搞销售,里面的主播特能侃,一会儿试试这个产品,大加赞赏;一会又试试那个产品,赞不绝口,又是唱又是跳,精力十足,热力四溅,反正是变着法子推销各种产品,反复提醒你打直销电话下订单,这不就是带货直播吗。当年记得有个主要卖健身产品的主播,叫Richard Simmons,是当时带货直播行业的大拿,知名度极高,主流传媒如ABC、CNN等都曾多次采访过此人,Richard Simmons俨然成为了当时的美国文化偶像。进入本世纪以来,互联网逐渐成为主流,但主播们的电视直销并没有消失,仍然拥有相当的市场。虽然各行各业都在上网,但在北美似乎没有形成网上带货直播的势头,相反的在中国,网上带货直播却发展的如火如荼,这好像和手机网上支付在北美与中国的境遇有些类似。

北美银行、信用卡业非常发达,十分成熟,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银行、信用卡上网一直走在各行各业数字化的前头,人们非常习惯于在实体店、网上使用银行卡、信用卡支付,一切都很方便。在中国,银行、信用卡业非常落后,完全落后于其他行业的数字化进程,特别是落后于通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老百姓别的不一定有,但人手一个手机,人人手机上网倒是真的。于是通讯和电子商务界不得不率先开发出网上支付系统,全国人民一夕之间抛开了落后的银行、信用卡,转而直接使用网上手机支付。而在北美,网上手机支付却没那么流行,其原因就在于发达的数字化银行卡、信用卡支付已然占据了市场。网上带货直播在中国那么流行,但在北美动静不大,也是由于在中国本没有什么发达的电视直销,但在中国,手机、电子商务已然走在了前面,人人一个手机,人人手机上网,那么就直接通过手机上网搞网上带货直播不就是了吗。

不过在中国,什么人,一旦在网上成了名,有了粉丝圈,就有了号召力,动员力,估计老共对这点是相当忌惮的。这帮主播既然能够号召粉丝无脑购物,挟饭圈粉丝发动政变侧迫使公司让步,为自己捞好处,那么恐怕也能号召、鼓动粉丝上街游行甚至反党什么的吧,估摸着老共早晚要严格限制、控制这帮主播,甚至这整个带货直播行业。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中国从本世纪初开始在世界上有几个经济模式的创新,除了网红经济,还有移动支付和互联网经济。
很多人把后两者与美国的经济类型弄混,比如苹果手机可以支付,或者亚马逊什么的,但苹果支付并不是移动支付,至多算是无线支付。
所谓移动支付,指的是只要有移动通讯,比如手机,就可以完成支付,不需要更多。苹果支付还需要附加的硬件,类似信用卡支付那种pos机才行,不能仅仅依赖手机。
而且移动支付甚至可以让一方不需要手机,这就是中国的乞丐都可以接受移动支付的原因,在美国的乞丐是绝对不可能的。移动支付的技术原理很久前解释几遍了,不多说了,目前世界上主要就是中国有,东南亚国家开始有一些,是支付宝一类的辐射。
而马云的阿拉巴巴开始的互联网经济模式,与亚马逊那种使用互联网的经济模式是非常不同的,产生的影响更是不同。中国类似亚马逊的除了最初的当当,如今就剩下京东,这些企业的特点是都是自己负责商品一条龙,互联网仅仅是个顾客界面,不是商业的核心内容。
而阿里巴巴那种模式,是平台只负责支付处理和运输,与商家没有直接关系,任何人,只要有互联网,就可以在阿拉巴巴平台上注册一个网上商店卖东西。顾客下货后商家直接把订货信息给生产商,生产商把货发给阿里巴巴平台,平台通过自己的渠道寄出给顾客,处理金钱过手事项,最终打入商家账户。商家不需要自己处理商品,不需要存货,不需要仓库,不需要处理银行手续费,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和运输费用的考虑什么的。
很明显一个残疾人在家里只要有上网的能力,就可以开一个这种商店,这就不仅产生了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让生产商有了不同的销售渠道,降低了中间商的环节和运输渠道,降低了商品最终的价格,有利于顾客和产业竞争,也是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就业模式,这就是马云对中国经济的最大贡献(之后的蚂蚁什么的都是堕落的性质,人有钱就变坏的例子)。
包括后来的网红经济带货,实际上也是使用类似的模式,只不过不一定是阿拉巴巴而已。
不久前在淘宝海外版上订了一台espresso machine,比亚马逊同样的便宜一半多,最终收到的产品从包装上可以看出是Target寄出的。
也就是尽管我是在中国的网站上订货,但最终发出商品的是美国的知名连锁百货商店Target。这背后的过程可能很复杂,但在互联网情况下并不是不可能,反正就是用这种价格在世界上给我找一台一模一样的就是了。
淘宝的商品很多在亚马逊上有,一模一样,估计是出自同一个中国生产商,但最大的区别是两个,第一就是淘宝的商品价格一般是亚马逊的三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第二是一般需要三周才能得到商品,这是无法与亚马逊比的,这背后的原因很容易理解,毕竟亚马逊是自己一条龙,有自己的存货仓库,可以直接发货,而淘宝是需要不同的方面的配合,但可以实现零库存,成本最低。
那么对于那种可买可不买,或者不急着用的商品,淘宝就是很合适的。同样的,还有拼多多,就是美国人如今疯狂的Temu,丫们比淘宝还便宜,商品在亚马逊几十美元的,在Temu上可能是不到一美元(但Temu的品种数量远不如淘宝,我感觉不值得)。
迄今为止,欧洲还没有互联网经济,美国也只有亚马逊这种中央管理类型,大家都没有移动支付,更没有网红经济。发达国家老的经济模式要是放弃了,也是有成本的,也就成为鸡肋,这是中国这种新兴国家反而更容易产生新的经济模式的主要原因。
创新的前提是有竞争,因此竞争度高的社会更容易创新,从这个角度讲,广义上中国社会的创新能力是必然低于美国这种高度竞争社会的。
但经济不仅仅是靠创新,更重要的是经济的执行力。有执行力但没有创新,经济可以活,世界上这种模式持续了几千年了,比如工业社会之前的农业社会。
但有创新没有执行力,经济是不能生存的,这就是如今中美经济的对比,经济的执行力依赖的是社会组织能力,美国是远低于中国的。
这两方面其实是相悖的,不可能兼得,智慧有一个动态的平衡。
而中国之所以在新经济的创新领先,是占了另一个便宜,就是创新导致的成本,如果你原来就没有,也就不存在放弃原来的而导致的成本。
就是所谓换道超车的概念,中国在电动车上的成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直接产生了汽车业的革命。
中国千禧年一代人的生活成长环境类似美国的婴儿潮一代,因此可以预测在这一代人成为中国社会主体的时候,大概十年之后,中国会有很大的技术飞跃,和很多的创新,所谓的第四次浪潮最大可能会在中国出现(如今已经可以肯定不会出现在美国了,因为美国出现了技术人才的断代,甚至国会都提出了警告)。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网红经济的另一个特点是既然人们是为了娱乐,买东西是顺便的,因此产品类型一般是可买可不买的类型。
这就让积压产品有出路,也扩大了小生产商的市场,客观上刺激投资和竞争,比如小杨哥有自己的公司,有生产商合作。
网红经济有很多类型,唱歌跳舞装疯卖傻都会有观众,也就形成潜在顾客市场。大小杨哥是每天耍活宝的模式,有时候把老婆也带上,不说话,但两个漂亮女孩盯着老公们瞎贫,让两人担心说错了话,就形成气管炎效果,很搞笑。
前一阵子成为新闻的新东方的董宇辉是知识型,讲哲学讲英语灌鸡汤,人们觉得看他的卖货可以收到教育启迪感悟人生,他的知识结构和库存对一个二三十岁的人是惊人罕见的,文学功底深厚,每个月给公司挣几亿。
总之,人们是利用网络这种大众形式找娱乐内容,而网红经济就是利用了这个新社会特点。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你这就是弄不懂网红经济是什么了,这是中国首创,也被经济学界认知的。网红经济与你这里形容的美国QVC一类的带货性质完全不同。
中国如今的直播带货属于网红经济,关键词是网红,特点是人们去这些带货频道并不是为了买东西,而是娱乐,买东西仅仅是顺便。
而美国的电视带货频道目的是卖货,不是娱乐,因此也不需要刻意安排专门的人,理论上任何人都可以卖货。
但网红经济必须是具有网红效应才能卖货,其他人做不到。今天早上看到一个抖音视频,是黄晓明在小杨哥的频道上卖电影票,大概是给他的片子宣传。两万张电影票。黄晓明估计半小时能卖掉,实际时间是两秒钟。
因为同时在线的观众是一百万,大杨哥小杨哥的带货频道每天有上亿的营业额,但人们去他们兄弟这个带货频道不是为了买东西,而是去看这两人加上他们的老婆搞笑。
所谓网红经济,本质上是类似推销员到概念加快产品资金回笼,但形式上是某种娱乐效果吸引观众,因此重点在个人,而不是频道,只要是这个人,换一个频道照样热卖。
这是美国这种卖货电视频道根本做不到的,人们去这种频道就是要买东西,不是为了娱乐。
网红有大有小,小网红自然就不可能有每天卖一亿的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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