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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感 - 自然篇(8)丛林法则,喜不喜欢,都得逆来顺受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古老的丛林法则,一直都是指导这个世界前进的准绳。
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从生命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已存在了?正如天体运行的规律,远在牛顿发现它们之前就早已摆在那儿了。
丛林法则,似乎是这个世界唯一被官方认可的世界级铁律。世界各国的政府,无一不在忙不迭地向它鞠躬致敬,甚至印发一张张盖着官印的证书。
在这个星球上,在这个所有的动物和人都仰视“丛林法则”的世界上,任何不紧跟形势的物种,都会被这个星球和时代残酷淘汰。这不是个讲仁慈的地方。只能说,很不幸,你来错地方了。
这个世界的铁律是:丛林法则。最好的东西归属于食物链最高端的强者,其余属垃圾性的东西归弱者所有。难道这个世界不是正在这样运作的吗?难道你没有看到富人正在窃笑,而穷人正在一脸满足地傻笑吗?
根据丛林法则,我们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少的努力,走最短的距离,去获取我们的生存资料,所以,用直线的思维方式,也即逻辑的推理,作为我们出牌的准则,就很容易被人理解了。我们必须绕过那些噪音的东西,绕过一切没用的曲线干扰,走直线去达到目的。
那个充满狼性的丛林法则,决定了人类主仆的隶属关系,这是人类最可耻的发明之一吗?
如果丛林法则是决定一切动物的行为准则的话,且不管这些行为是本能类的行为,还是更高级一类的精神行为,那么我们就很容易解释现世中所发生的一切了,包括正常的、各种非正常的、极其费解的古怪行为。
根据丛林法则,强者,永远都是“红颜祸水”,永远都是麻烦的根源,虽然我们知道这点,但一切都必须憋在心里。
在丛林法则潜规则的指导下,人的社会,尽管没有人蠢到会在嘴上这么张扬,却已经自觉不自觉地把各种人,按照贵贱等级分配到了各个指定的阶层。
当两个人挨得太近的时候,一个出人意料的反应是什么?尽快地躲开身边的那个人。正所谓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其实,这也很符合上天刻意安排在地球上的那个丛林法则。
我们毫不怀疑,上天造人和动物的动机是好的,但是却十分怀疑,他为什么非要把“丛林法则”也附带着强加到他造的人身上呢?
在这个丛林法则压到一切的世界上,我真希望自己是一头凶猛异常的野兽,唯有这样,我就可以抢到一切想要的东西。
在这个丛林法则大盛行的世界上,要想活得顺顺当当的,男人一般靠得是自己的天赋才智,而女人靠的,则是更可靠一点的本能支持。女人的直觉力很发达,尤其是她们的第六感觉能力,这是男人无法比拟的。才智和经验逻辑,在一个正常的情况下,一般不会犯低级的错误,但是在事关身家性命的紧要关头,这些东西不是变得六亲不认,便是跟你玩起了躲猫猫的把戏。看那架势,非要把你送上贼船,它们才会觉得开心快乐。那些看似最可靠的、最经过实践检验过的东西,往往就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卖你的。
2024-02-26: 摘自《随笔杂感 – 自然篇》 (8)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aladirk' 的评论 : 哈哈,你逗S人了。还有啥干货没掏出来的,存货不少啊?问候博友!
baladirk 发表评论于
咱们来文学城读好博文,发评论,大家讨论。不参与那几个女人之间的无聊掐架。顺便再胡诌一下,与“以柔克刚”类似的与男女有关的成语还有:“欺软怕硬”.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aladirk' 的评论 : 谢谢再次来访解释!
baladirk 发表评论于
不好意思,那两个 “44??" 是不小心发的,没有任何意义。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梦回西藏' 的评论 : 是的,正像你说的那样,人类应该走向文明,而不是走向文明的反面才是。问候友人!
梦回西藏 发表评论于
丛林法则来自自然,这就是为什么人类要走向文明,走向民主自由需要真正的宪法,真正的法制,需要普世价值,替天行道。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John_Spade4' 的评论 : 说的没错。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当有人感觉舒服的时候,有的人肯定就会感觉难受。谢谢来访留言!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圣塔露西亚' 的评论 : 谢谢来访留言!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aladirk' 的评论 : 没看懂,能解释一下吗?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aladirk' 的评论 : 想说啥子呀?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全球战略' 的评论 : 说的精彩,而且又很油墨。问候友人!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RooibosTea' 的评论 : 看人家说的,直接点到问题的实质。窃想,细品你说的,觉得你这是在暗中夸俺呢,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果酱老甜了,心里面也老暖乎了。问候博友!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菲儿来访。问候友人!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aladirk' 的评论 : 哈哈,老兄咋这么直率,一点都不藏着掖着含蓄点呢?直接把幕后的真相给捅漏了。问候博友!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花似鹿葱' 的评论 : 正如你说的,也正像人们常喜欢挂在嘴上的: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则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林林总总,不过都是丛林法则的一个精彩的变种版本而已。问候友人!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ollowNature' 的评论 : 你说的很精彩,尤其是提到共生法则,拓展了我们看世界的眼界。谢谢你详细的描述和分解!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歲月沈香' 的评论 : 多谢沈香的好评!你概括的更精彩,也更全面。是的,丛林法则,不仅仅光有动物性的那一面,还有社会性的那一面,而且这一面看起来要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百倍。喜不喜欢,没有选择,都得接受。问候友人!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新林院' 的评论 : 就是这么回事。你说出了自然界的本质。问候博友!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法弄' 的评论 : 虽然很多人不同意或者故意视而不见,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运作的:拳头的含铁量决定一切。说它残酷也好,说它是自然的也好,不管人们怎么说,怎么看,怎么想,丛林法则就在那儿,不会因为人们的喜好而有任何的改变。问候友人!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暖冬cool夏' 的评论 : 你总结归纳的好,是这么回事。正如一切事情那样,有赞同的,就一定有反对的。问候友人!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Can't agree more! Bismarck once said, "Truth is always only within the range of the cannon."
如果用中文来表述这个意思,佐料的味道是不是更浓厚了些?
“射程是真理,口径即正义。”
野性de思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麦姐' 的评论 : 呵呵,你又夸俺了。俺也想没事到海滨去躺着,那多轻松愉快呀。有心有肺累呀。问候麦姐!
John_Spade4 发表评论于
丛林法则让一些人不舒服,就像小女孩突然意识到猪肉来自被杀的猪
圣塔露西亚 发表评论于
一些人天天在思考“食物链”,“丛林法则”,---是吗?人类走出非洲后过去了几百年,喔,我们其实并没有走出来。那是不是你住的地方都是“食物链”,“丛林法则”,没有法律,没有规则?去饭店点你喜欢的吃,然后不付钱拿出一把刀来一次“食物链”,试试!如果想去“从林”,最好拉几个志同好友,买几条傢货,找那些在你上边的食物者,---
你信了这些胡扯,死了还不知道啥原因。
baladirk 发表评论于
44??
baladirk 发表评论于
44??
全球战略 发表评论于
也许博主和我的网评都太负面。用正面的话说:相爱相杀
ARooibosTea 发表评论于
哈哈、上帝创造人类时,不是首先把人带到孤岛丛林,去适应的丛林法则开始吗!
人的野性思维来自丛林深处、才最真实最Charming 哈哈哈:)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麦姐' 的评论 : +1
哈哈哈。问好友人!
baladirk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似鹿葱”:“以柔克刚”表面上是女性以阴弱之身征服男性阳刚之躯,但实际上来自于男女鱼水之欢。男人起始的刚硬过不了几分钟(0.5-20分钟)就会完全败下阵来, 丢盔卸甲,萎靡不振,垂头丧气。有点跑题了。
花似鹿葱 发表评论于
高处不胜寒啊!你看那些高高在上大权独揽的独裁者,内心时刻恐惧着被人以各种方式干掉。男人是强悍的,他们征服世界,柔弱的女人则征服他们。
FollowNature 发表评论于
丛林法则是食物链的生存法则。但大自然的物质是循环的。食物链的顶端最后的归宿是回到食物链的末端,被微生物分解掉。鲸鱼在海里吞食万物,死后是万物的营养源。天道轮回。除了丛林法则,食物链中还有共生法则。豆类植物与固氮菌的共生就是一个例子。
歲月沈香 发表评论于
思维真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赞好文!丛林法则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既是残酷无情的,也强调了人类社会上的竞争意识,社会因丛林法则而进步,也因丛林法则而自相残杀。不过,对我来说,肯定离丛林法则远远的:)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谁要是投胎到羚羊,就得有一天接受被狮子吃掉的命运。
即使是雄狮王,也得接受老了以后有一天被弑君者咬死的命运。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回复“全球战略”:+1
这个世界要是flat, 就停止流动了,可能就是因为这个角力,才有了动力,真残酷!前两天城头上有篇报道,说终于发现了男女大脑有别,取决于脑组织的强力。这就从结构上确定了不平衡。当然这个世界还处在文明的成长阶段,要是道德都上升到高级阶段,就是不再残杀了,可能就要跑到另一个星球了:)都成AI了
暖冬cool夏 发表评论于
世间的一切都可以最后归结于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是自然法则也是人性的反映。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维兄新周愉快!
全球战略 发表评论于
Sorry to say: might is right
麦姐 发表评论于
思维兄天天在思考。丛林法则很残酷,不过,俺喜欢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