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之理】
造化起于元,止于贞。
三元皆有贞元。
以八字,年为元,月为亨,日为利,时为贞。
年月吉者,前半世吉,日时吉者,后半世吉。
以大运看,以初十五年为元,次十五年为亨,中十五年为利,后十五年为贞。
元亨运吉者,前半世吉,利贞运吉者,后半世吉,皆贞元之道。
然有贞元之妙存焉,非特绝处逢生、北尽东来之意。
仁之寿终,既终之后,运之所行,果所喜者欤?则其家必兴;果所忌者欤?则其家必替。盖以父为贞,子为元也。贞下起元之妙,生生不息之机。
任氏:贞元之理,河洛图书之旨;
先天之卦,乾南坤北,故西北多山,昆仑为山之宜;
东南多水,大海为水之归。是以水从山出,山见水止。
夫九河泻地,极汪洋澎湃之势,溯其源,皆星宿也;
夫五岳插天,极崇降峻险之形,穷其本,皆昆仑也。
惟人有祖父亦然,虽支分派衍,莫不皆出于一脉。
故一阴生于坤之初,一阳生于乾之始,所以离为日体,坎为月体。
贞元之理,原于纳甲,纳甲之象,出于八卦。
故父乾而母坤,震为长男,继魄纯黑而为坤象。坤者,犹贞之意也。
初三光明三分,一阳初生,震之象也。震者,元之兆也。
初八上弦,光明六分,兑之象也,兑者,犹亨之理也。
初十八日,月盈而亏缺三分,巽之象也。犹利之义也。
是以贞元之道,循不之理,盛极而衰,否极而泰。
人生在世,运吉者昌,运凶者败,至于寿终之后,而行运仍在,观其运之吉凶,而可知其子孙之 兴替。
故其人既终之后,而其家兴旺者,身后运必吉;其家衰败者,身后必运必怨。
造化有定,数之不可逃。
为人子者不可不知考之年,而善继述之。若考之身后运吉,自可承先启后;如考之身后运凶,亦可安分经营,挽回造化。
若祖宗富贵,自诗书中来,子孙享富贵,即弃诗书者;若祖宗家业,自勤俭中来,子孙享家业,即忘勤俭者,是割扶桑之干而接于文梓,未有不稿者,决渭河之水,而入于湿川,鲜有不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