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黑白时代3:舞厅风云

1,

当年,偶尔加入我和栗子这对黑白组合的男孩,有一个最普通的中国名字:李强。

他个子高高的,一笑就露出一颗小虎牙。小虎牙,长在女人嘴里,小可爱加风情万种,比如山口百惠巩俐,长在男人嘴里,通常阳刚不足阴柔有余。

李强是某名牌大学的高材生,他和女友李梅毕业后一起分到小城,只是不在一个单位。

不和李梅约会的时候,李强像贾宝玉喜欢混在我和栗子中间。

他相容我俩是美丽的小鹿,马屁拍到马腿上,我俩都反对。

栗子伸出她的瘦爪子:我是鸡!

我大牙一呲:我是猫!

李强等着我们说出眼里的他,像一匹白马,出类拔萃,迷倒众生。我怎么觉得戴着眼镜的他像个账房先生,还话唠。

好脾气的账房先生一周跟女友约会一次。李梅是那种一板一眼的严肃女人,干瘪的身材苍白的的脸色,四分五裂的五官。这对情侣从外形上来说,李梅好像严肃的修女,李强活泛的像个店小二,左手一盘牛肉,右手一壶白酒,嘴里喊着:来了。

他们一周见一次,一周吵一次。一闹,便以分手吓唬人。

可见他们的爱情已经进入疲惫期了。男女相爱,八年抗战,通常会耗尽彼此热情。结婚要趁热乎。否则等清醒了,互相看清对方身上的毛病,谁也不想吃那盘冷菜了。

2,

那个夏天,我们迷上了跳舞。 

李强和李梅,不知道谁在冷落谁,一周一次的约会都取消了,李强总是跟我们混在一起。

李强在大学里就已经学会跳交谊舞,他带着我们走过一个又一个舞厅。有那么几次,发现李强只穿了短裤背心,毫无绅士之相。这装束,在一派虚情假意的舞厅里,倒有几分真性情。

我就是在那年学会了跳舞。我的舞伴,大多数是李强,有时候栗子也假装男的,跟我共舞一曲。我们去的多是单位的舞厅,只有一次在商业舞厅,我们遇到了麻烦。

那商业舞厅,起初跳得是的士高。红男绿女群蛇狂舞。

我初中时代的文艺汇演,曾经在镇上电影院的舞台上朓迪斯科,那个相对保守的年代,全场雷动,一个小女孩,成了十里八乡的小名人。

有时候,我就是不知天高地厚。

的士高很动感的节奏,是身体和心灵的自由放松甚至放纵。白色长裙里包裹着姣好的身材,眼花缭乱的灯光无限暧昧气息...写这段文字时我会觉得那是一个土蛋的年代和可笑的青春以及傻瓜无知的我,但那晚,我的确是舞厅焦点。

动感音乐后换成平缓的四步。我坐在李强身边,有人过来请我跳舞,是位刺青男,带着痞气。

他对李强说:请你的女朋友跳舞。

他把我当成李强的女友了,但口气不容置疑的霸气,这舞,好像不跳不行了。

我不喜欢和陌生男人特别是这个喷着酒气的痞子跳舞,那时候,我还是棱角分明嫉恶如仇的刺猬,做不到鹅卵石的圆滑,我心里说:你算哪根葱。

嘴上说:对不起,我累了。

痞子又对着李强说:请你的女朋友跳舞。

李强说:她刚才跳累了,改天吧。

痞子的眼里开始冒火,他的爪子要来牵我的手。夜晚的空气骤然紧张。

若是两国开战,我国必败,李强这店小二,白面书生,账房先生,贾宝玉,无论哪种角色都不适合扛枪打仗。

一直坐在角落里的栗子,那晚一支舞也没跳,只是我的看客。她站起来,像只优雅的黑色狐狸,走向痞子,轻言细语的说:大哥,她的确跳累了,来,我们跳吧。

白衣的我不过是是个任性的孩子,黑衣的她,更有小女人妩媚。那一晚,她救了场。

痞子根本不会跳舞,他就是耍酒疯而已。他搂着栗子小小的腰胡乱的转,我太难过了,一切因我而起,我的虚荣我的幼稚,我发誓,再也不来这鬼地方了!

从舞厅出来,我以为栗子会生气,但她表情平静,夜晚的灯火,映着她的风轻云淡。每个人的青春,都有过无处发泄的热情,那些热情,就像气球,漂浮在空中,最终无声无息的远走。

李强刚要说什么,虎牙还没呲出来,一只蚊子飞进了他的眼,奇怪啊,他明明带了眼镜,蚊子还是拐了个弯。

飞蚊扑眼,他揉搓了半天,我要帮他拿眼镜,他递过来的手,有意无意中碰到了我的乳房。

3,

天冷了,李强不再带我们去跳舞,那一阵的瘾,似乎过了。没有网络的年代,我们多是瞎聊。

我们说起童年,李强来自海边的农村,我俩一对穷孩子野孩子,小时候我们知道的大城市就是北京,第二大城市就是我们的县城。

记得父亲第一次带我去县城。县城里有我的另一个姑姑,我们家是所谓的大户人家,不是家族显赫而是人口众多。

在街头看人都看傻了,那些涂脂抹粉的女人,连指甲都是红红的,长长的,我们要是留那么长的指甲,指甲缝里估计全是黑泥。她们从我身边经过,好香啊。难道,大姑娘就是香的吗?我真想成为一个大姑娘啊,天天涂着红指甲,画着红嘴唇,飘着香气。

姑姑家更是让我羡慕,她家的馒头好白啊,父亲说全是精粉,怎么我们吃的就黑不拉几的。

那时候我刚上小学一年级,成绩双百,我的玩伴红红七窍通了六窍还有一窍不通,让我帮她写作业,回报就是她回家偷馒头给我,语文一个馒头数学一个馒头,当然,红红家的馒头也是黑的。但总比吃煎饼好。

栗子从小在天津长大,估计也是吃精粉馒头的,我们说她是贵族化的童年。她的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哀愁。

我对李强说:你结婚的时候我和栗子给李梅当伴娘去。

李强从眼镜上面看着我们,小虎牙没呲出来,更像个账房先生了。

他缓缓的认真的说:把你们俩给我一个就行。

即使他说了这样的话,我俩都不当回事。他在我们心中,没有性别意识,就把他当哥们了。况且,真给他一个,李梅那母老虎,还不得把李强吃了!

很自然聊起那些追我的男孩子。

李强给我敲警钟,说:去找你的那些男的个个心怀鬼胎!

我差点要问:你怀了什么胎?

从栗子的宿舍送走李强,黑暗中,他的手电闪了几下,算是告别的信号。

突然他像狼一样嚎了一嗓子,声音凄厉。

4,

李强成为了去我住处找我的男孩子之一,

只有那么一次。

下班时分,我的对桌,那个脸圆的像南瓜一样的眼镜男早就开溜了。李强意外出现在我办公室。

他的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是三毛全集。

他说刚巧来附近办事,路过一书摊,买了这本三毛,估计我会喜欢。

很厚的书几乎浓缩了三毛所有的文字,字特别小,所幸我的眼一点五。书一看就是盗版,其实也值不了几个钱,但是对一向抠门的账房先生来说,锥子扎出血了。

李强很自然的说送我回宿舍。他有一辆七成新的大飞鸽自行车。

那时候,我在攒钱买一辆自行车,在变成有车一族之前,我都是11路两条腿上下班。

风有点大,大飞鸽带着我风驰电掣,倘若夏天白裙飘飘,郎才女貌,绝好的情侣画面。

大白鸽路过棚户区慢下来,路太难走了,疙疙瘩瘩,他不停车,差点把我的屁股颠成两半。我很想搂着他的腰,这样才不至于掉下来,但是考虑到名草有主,我的手牢牢的抓住了车座。

车至平稳的路面,我说:你要是把我颠散了零件,你赔!

李强小虎牙呲出来:把我赔给你就行!

夕阳映衬着芦花似雪,空气里忽然飘着暧昧的小气息,我接不下话去,两人忽然沉默。

他真是一个标准好男友的形象,高高的个子,帅气阳光的外形,好脾气,那个小虎牙也很可爱,但就是差点什么,即使没有李梅,他也不是我盘子里的那棵菜,但也许因为孤单,我会去尝?

这个小小的走神,吓了我一跳!

又觉得李强是单位里仅有的几个大学生之一,我们这些小姑娘长得美又咋样,小临时工一只。

我住的地方是一个基层建筑队的宿舍。门口那只黑狗,见了李强叫的更厉害,随时要把铁链子挣断一样。

我没有请李强进来。

那一天,是我20岁生日。我觉得自己没有变成香喷喷的大姑娘,我心里有很多自卑。

除了父母,无人在这世界上牵挂我。李强送我三毛的盗版书做礼物,是个小小的惊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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