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笑话:老两口去照相馆拍照,服务员问:大爷要正光侧光高光还是全光啊?大爷缅甸地笑了笑:我无所谓,給你大妈留条裤衩就行!
男人一生的高光时刻,应该是洞房花烛夜和金榜提名时了。而要在这两者之中分出高下,窃以为前者要稍胜一筹……
我和LD结婚的时候是两个在学校工作的外地小青年,因为忙着准备出国考试金榜提名等诸多事宜没有举行婚礼,登个记给同事们发点喜糖把两个铺盖卷合一起这婚就算结了。回首往事,第一次约她出去她说“好”应该是我一生中心跳最快的时刻!
以下是我多年前写的故事
“敢动啊,你也该注意保养了!”看着我那满是老茧的手,LD半是痛惜半是责备地说。
“嗯,”我半是敷衍半是惭愧地回答着。作为一个南方人,从小被南方的梅雨天气沤出一身白嫩的皮肤,我一直对抹那些霜啊膏的不感兴趣。可再好的皮肤也架不住岁月这把刀的宰割,再加上洗碗水洗尿布水的冲刷,如今我光凭这双手就能上共产主义大学了。
说起这双手,还真有故事呢。
我和LD是在牌桌上熟识的。N十年前我们在一个实验楼里工作,几个小年轻吃完中饭没事干就张罗着打牌。LD人长得漂亮,又聪明,自然是牌桌上的明星;我虽然一副WSN模样,但牌技不错,脾气也算好,还有经常抢着收牌洗牌发牌也挣了不少分。
这样过了小半年,打着打着就对上眼了。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递过去一个简短的纸条:同学,我想和你搞对象,行吗?
LD的回复更简单,她在行字上画了厚厚的一个圆圈。我心里那个气:唉,早知道你条件这么低,我就不用熬这一百多天了。
剩下的历史都是俗套:恋爱,结婚,生子。。。更俗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我们才聊起那个无数先烈们互相问过的问题:你当初最喜欢我什么?
我的回答没有一点点新意:我喜欢你长得聪明漂亮,个头也落在划好的区间里。。。
LD的答案却让我大吃一斤:我最喜欢你的双手!白白嫩嫩的,洗牌那么溜,抓牌的时候我总有上去摸摸的冲动。。。
K,我一直以为当初抱得美人归是因为我有潘安之才王佐之貌,没想到却是自己勤劳的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