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捍卫《人民大众》的人权
《要捍卫》《人权》?权贵们的《人权》《要捍卫》吗?《人权》掌握在《权贵们》的手中。《要捍卫》《人权》的是低层的无权无势无钱无贵的平民百姓。
“人赋人权”表明,首先要捍卫人民大众的人权。
毛泽东曾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回答“为什么人”的问题,首先必须把握人民概念。毛泽东人民概念呈现出一些独特之处。一是具有历史性。毛泽东根据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矛盾状况,界定了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范围;二是具有阶级性。阶级性是毛泽东人民概念的本质特征。三是具有群众性。毛泽东认为,人民的范围极其广泛,不论在哪个历史时期,均占中国人口的大多数。由此出发,毛泽东“人赋人权”思想既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又体现出鲜明的群众性。
一方面,毛泽东“人赋人权”思想具有强烈的阶级性。毛泽东认为只有带阶级性的人性,没有不带阶级性的人性。同样是人权,因时代、地区、国家、民族、阶级的差别而有不同的表现,这种具体表现就是个性、特殊性,在阶级社会主要是阶级性。毛泽东很早就注意到强权者的利益和被压迫者的利益不一样,旧中国的受教育权并没有惠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苦大众,等等。他说:“我们主张无产阶级的人性,人民大众的人性,而地主资产阶级则主张地主资产阶级的人性,不过他们口头上不这样说,却说成为唯一的人性。”
可以说,毛泽东早在青年时期就有了“人民大众的权利”这样的意识,他一生都在为实现和保障人民大众的人权而努力。五四前后他已经看到,曾经令他激动不已的“中华民国”并不是真正的“人民的国家”,这使毛泽东萌发了用“民众的大联合”推翻少数人的统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的最初意识。
在《湘江评论》的二号刊上,青年毛泽东说,天地间的权利和自由本来是人人都可以到手的,但却成了少数“恶贼”的专利,这“恶贼”就是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者。有了明确的阶级意识后,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无产阶级首先要争取的就是本阶级的人权,指出共产党就是要争取人民大众的权利。
毛泽东非常赞赏孙中山“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的民权主张。他在多篇文章中都提到“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精神。
毛泽东始终站在农民运动前列,指导着运动前进。
毛泽东指出:中国社会中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他对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的批判是极为深刻的,远远超过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
1941年11月毛泽东再一次解释了“革命的三民主义”:民权和民生就是为全体一切抗日的人民谋利益,全国人民各得其所,“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
毛泽东一生都把人民大众的权利放在首位,把“全国人民都要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参与政治的权利和保护财产的权利。全国人民都要有说话的机会,都要有衣穿,有饭吃,有事做,有书读,总之是要各得其所”作为共产党和他个人的革命目标。
另一方面,毛泽东“人赋人权”思想是把人权的普遍性与阶级性结合起来的楷模。在毛泽东那里,工农一直是人民大众的主要部分,但并不是全部。
《民众的大联合》就旗帜鲜明地宣传了广大受苦受压迫的民众,占了人口的大多数,是国家、民族和社会主体的思想。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人权都不是只由工农专有的,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以及开明绅士都是人权的主体。
比如,他认为每个时期人权主体的变化应与该时期“人民”概念的变化相一致。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规定一切不反对抗日的阶级和阶层包括一切不反对抗日的地主和资本家都与工人农民共同享有各项人权、财权和政治权利。
毛泽东在《论政策》一文写道:“应规定一切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和工人农民有同等的人权、财权、选举权和言论、集会、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权”。
解放战争时期,一切反对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及其总代表国民党反动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各项权利都应当得到保障。过渡时期,一切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也和工农享有同样的权利。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作为人权主体的范围更是空前广泛,国家的一切权利都属于这些人。
再比如,毛泽东始终坚持了“优待俘虏”的一贯主张。因为,革命的目的是消灭剥削阶级,面对整个敌对阶级,只能用斗争的方法而不能用人道原则。
但对于不同阶级中的具体个人,却可以和应该采用人道原则。放下武器的敌人,他们更多地是作为个人而不是作为阶级与人民对立。而且,敌人营垒中的士兵,如日伪军以及国民党反动军队中的士兵,多是被强征入伍的,属于劳苦大众而不属于剥削阶级,从这一点来说,也应该用人道原则去保护、争取、团结他们。
“人赋人权”表明,必须追求人的个性解放与全面发展。
人权内容涉及面很广,但作为一个以改造社会为己任、信奉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家和政治家,毛泽东特别强调人的个性解放与全面发展,这一点在毛泽东早年的“新村”蓝图中就有所体现,在后来的人民公社运动中也可见一斑。
一方面,毛泽东提倡人的个性解放。
1926年毛泽东在起草“上海互助团”的“启事”中指出:西方的个性解放值得提倡,专制主义的最大罪恶就是压制、摧残个性。青年毛泽东的理想社会是“由少数阶级专制的黑暗社会,变为全体人民自由发展的光明社会”,在其中“个人有无上之价值,百般之价值”,“故凡有压抑个性、违背个性者,罪莫大焉”。
这里,毛泽东宇宙观的唯我论错误是明显的;同样,他主张个性解放的反封建革命性也是异常鲜明的。脍炙人口的“万类霜天竞自由”的诗句,反映了青年毛泽东追求自由、向往自由的心境。1939年3月,毛泽东提出:“我们共产党人是永远站在争自由与争平等的人们一起的。”
1944年,他还说:“解放个性,这也是民主对封建革命必然包括的。”“被束缚的个性如得不到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
毛泽东在1947年1月1日《新年祝词》饱含热情地写道:“自由的阳光一定要照遍祖国的大地。”晚年他在阅读《聊斋志异》《小谢》时批注道:“一篇好文章,反映了个性解放的强烈要求,人与人的关系应当是民主的和平等的。”(《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页)毛泽东理解的人的个性解放具体讲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政治解放。
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是毛泽东人权思想的核心内容。毛泽东深刻认识到,“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中国人民的个性发展”,“中国共产党代表全国人民要求独立,中国如果没有独立就没有个性,民族解放就是个性解放”。因此,实现民主独立和人民解放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的首要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中国人民个性解放和全面发展的前提。
二是经济解放。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个性的解放,人格的独立,均以个人经济的独立为基础。毛泽东指出:“在中国的封建制度下,广大人民也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原因是他们没有财产权。独立性、个性、人格是一个意义的东西,这是财产权的产物”。因此他认为,解决农民、工人生存权的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彻底改变地主、资产阶级的私有制,使生产资料归工农劳动人民所掌握。
三是思想解放。
毛泽东自称“性不受束缚”、“好独立蹊径”。他反对迷信,反对盲从,提倡“人人依自已真正主张以行,不盲从他人是非”。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毛泽东最早了举起反对“本本主义”的大旗,教育全党从教条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他还提出社会主义建设要“以苏为戒”,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了思想条件。正是毛泽东大力倡导了思想解放运动,为中国人民的全面发展,从思维方式上开辟了一条崭新通道。
另一方面,毛泽东提倡人的全面发展。毛泽东认为,人不仅要生存,还要发展。人的发展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人的发展应当是全面的。
其一,普及文化教育。
在毛泽东看来,要使广大民众享有文化教育权利,就必须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即实行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建国前,毛泽东不但亲自创办农民夜校和农民运动讲习所,而且针对“中国有百分之九十未受文化教育的人民,这个里面,最大多数是农民”的社会现实,指出:“大众文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农民文化”,发出了“为消灭文盲而斗争”的号召。
抗战时期,仅陕甘宁边区1937年至1941年就有农民夜校和学习班组2万余个,参加学习的农民23万余人。建国以后,毛泽东提出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二是全日制与半工半读、业余教育并举。在毛泽东的重视下,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得到了根本改善。
1957年毛泽东总结到:“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提倡在整个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
毛泽东倡导人民艺术,1942年5月,毛泽东系统阐述了“两为”方针;建国后又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正式定为党的科学与文化事业的一个基本性长期性的方针,确保了文艺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的正确方向。
其二,注重人民体育事业。
早年毛泽东在《体育之研究》一文中,批判了千百年沿袭下来的“重文轻武”、“羞耻短后”的陈腐教育观,毛泽东认为,所谓德智体全面发展,德育是灵魂、是根本;智育是知识、是核心;德育、智育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载知识之“车”,寓道德之“舍”,也是枉然。“体强壮而后学问道德之进修勇而收效远”,只有“体育一道,配德育与智育”,才能达到“身心并完”的目的。
因此,毛泽东极力倡导“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这个思想是超前的并且言中了当时国人与教育界的弊端。1950年毛泽东对教育界人士又谈到:你们办学校应该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要重视青年学生的体育锻炼。我认为有志参加革命的青年,必须锻炼身体,不锻炼身体的人,就不配谈革命。1952年,毛泽东写下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光辉题词,成为社会主义人民体育事业发展的总方针。
其三,人的全面发展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实现程度。
毛泽东认为,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有可能使人民群众扩大自己的活动领域,实现全面发展。在《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指出:“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的近代化而斗争。”“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
其四,劳动与教育相结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途径。
1921年,毛泽东在《湖南自修大学组织》中就指出:“本大学学友为破除文弱之习惯,图脑力与体力之平均发展,并求知识与劳力两阶级之接近,应注意劳动。”显见,毛泽东是把劳动视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及实现手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