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烟记事(441) 天选之人

《“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解放军》是一本颇具史料价值的著作,于1989年由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出版,受到这一领域研究者的重视。书中对珍宝岛事件的整个谋划过程作了相当清晰的描述,下面按主要阶段进行分析:

〖196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军委电报指示沈阳、北京等有关军区,要求加强中苏东段边防防区的重点部署,做好军事上配合政治外交斗争的必要准备。中共中央军委要求边防部队在反挑衅斗争中,严格遵守针锋相对,后发制人和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如遭到苏方殴打,我可还手自卫,不要开枪;……如苏方向我开枪,我应当场向苏方提出最强烈抗议,并鸣枪警告。当我两次警告无效,打死打伤我方人员时,我边防部队可开枪实行自卫还击;采取上述任何一种自卫措施,都要掌握“先礼后兵”的精神,并把还击行动控制在我境内。“指示”要求边防部队注意选择政治上有利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事先做好准备,多设想几种可能,拟定行动方案,有重点、有计划地打击苏军的挑衅,力争做到“不斗则已,斗则必胜”。“指示”认为,边防斗争主要是搞好政治、外交斗争,边防上每一行动,都要考虑全局,按政策办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从上可知,在珍宝岛事件爆发一年前,中央军委就下达了指示,要求大军区做好边境反击准备。由于当时尚未确定反击地点,指示中没有出现“珍宝岛”字样,但明确了“后发制人”的原则。为了避免边境冲突升级,还不厌其烦地列举了几种可能的遭遇情形,目的是防止中方部队先开枪。直到珍宝岛战役结束,中央军委也没有更新过这个指示。它清楚地表明了毛泽东的立场:对苏作战要打胜仗,但需胜得光明正大。中国是自卫反击,当然不能先开枪。不仅如此,还要先礼后兵,因为毛泽东打的是政治仗,最后一定要在道义上战胜对手才行。如果搞偷袭,不光胜之不武,还容易使局面失控,毛泽东作为一个“雄才大略”的人,怎么能采取这种手段?

〖1969年初,珍宝岛地区的形势更趋紧张。1月25日,黑龙江省军区根据苏联方面加强对珍宝岛地区干涉挑衅的形势,提出了珍宝岛地区反干涉斗争方案。“方案”设想以3个连左右的兵力参加珍宝岛地区的斗争,以一部兵力上岛潜伏。如苏方以武力强行干涉我巡逻分队执行任务,潜伏分队视情况予以支援。……〗

这个方案,就是曹建华起草的“第一个作战指令”,之后的高层讨论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它的核心策略是“潜伏”,因为一对一地与苏军正面交锋,中方没有“斗则必胜”的把握,只能采取“以多打少”的方式,事先把援兵派上去。

〖2月19日,总参谋部、外交部同意了黑龙江省军区的“方案”,总参谋部在给沈阳军区、黑龙江省军区的复电中重申,严格遵守针锋相对、后发制人和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既不示弱,又不主动惹事。在具体斗争中,要选择重点,预有准备地坚决予以自卫还击,速斗速决,不予纠缠。……〗

可以看出,总参谋部重申了军委关于“后发制人”的要求。这也说明,在开战之前毛泽东并没有改变上年的指示。

〖总参谋部要求驻珍宝岛地区的边防部队以不少于一个加强排的兵力组成2-3个巡逻组按既定的巡逻线,坚持不固定时间的正常巡逻;自卫还击行动,必须严格控制在航道我侧,力求行动突然,动作迅速,不要纠缠,不要恋战,取得胜利后立即撤至有利地域;……部队不要上岛潜伏,可隐蔽集结于适当地域,视情况乘汽车向现场机动进行支援;……〗

特别注意!总参谋部明确反对“上岛潜伏”,因为这样有可能搞成伏击战,与军委“后发制人”的精神相违背。总参谋部要潜伏部队与现场(第一冲突点)保持一定距离,等战斗打响后再乘汽车进行支援。由于我方人数占优,应能实现“斗则必胜”的目标,不必再搞打伏击的“阴谋”。总之,虽然用了计策,但还是要胜得光明正大,这样才能占理。打这种仗是为了配合中苏论战,毛泽东在那个时候还没有想把中苏对抗搞到“社会主义阵营”外面去,所以一定要有理、有利、有节,斗而不破。打伏击和先开枪同样“理亏”,因为都属于“先发制人”。总参谋部明白这一点,故而要求部队不要上岛潜伏。

〖2月23日,沈阳军区就珍宝岛斗争中几项具体政策如何执行和掌握的问题报告总参谋部,总参谋部提出,……苏军向我开枪射击,我可鸣枪警告,当警告无效,打死打伤我方人员时,我应坚决自卫还击。……〗

可以看出,在最后讨论阶段,总参谋部仍然坚持“后发制人”的立场:必须满足“苏军先开枪”、“我方警告无效”、“打死打伤我方人员”三个条件,我方才能开枪。这与中央军委的指示是高度吻合的。

由于沈阳军区在向总参谋部请示过程中,总参谋部一直坚持军委意见,而沈阳军区也没有表达异议,所以从程序上说,总参谋部不会将此事报军委再议,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毛泽东在开战时并不知情。他那会儿正忙于筹备召开中共“九大”,自然也不会主动过问此事。

但是,实际战斗情况却严重违背了军委和总参谋部的指示:不仅先开了第一枪,而且把苏军巡逻队引入伏击圈中予以歼灭。可以肯定地说,沈阳军区改变了中央的军令。曹建华在回忆中也印证了这一点:“尽管战场选择在珍宝岛,但如何掌握反击的开枪时机,军委和沈阳军区没有明确规定,只给了一个原则:‘灵活掌握,先礼后兵。’”

这可真有点匪夷所思了!前边的军委指示,主要讲的就是开枪时机,里面有那么多具体要求,几达“婆婆妈妈”的地步,到了曹建华这里,只剩下八个字了。就算是“先礼后兵”,他也没有做到,可前面还戴着个“灵活掌握”的帽子呢!这等于给了他最大的战场指挥权。他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开枪时机,而不用把什么礼不礼的太放在心上。话说回来,既然敢打伏击,还怕开第一枪吗?当然要出其不意,先下手为强了!

但是曹建华这个级别,不可能有胆量公然违抗最高指示,除非得到上级的授意。而这个上级不会是别人,只能是珍宝岛战役的总指挥、沈阳军区副司令员肖全夫。肖全夫对曹建华搞出来的作战方案非常欣赏,亲自到北京向总参谋部汇报。尽管从书面记录上,总参谋部坚持军委指示,要求部队不能上岛潜伏,但在口头沟通时,很有可能作了让步。因为上岛潜伏是这个方案的核心,在岛外潜伏意味着必须从冰冻的江面上过去,没有办法隐蔽,容易遭到苏军火力截击。再说双方巡逻队短兵相接,交火两三分钟可能就完事了,等潜伏部队开过去也“支援”不到什么了,只会与对方寻声而来的后续部队遭遇。

肖全夫在1955年获授少将军衔,但实际战力远在少将之上,打过许多硬仗,具有很强的军事决断力。在珍宝岛的后续作战中,他曾经拒绝过顶头上司陈锡联(上将)从北京打来的电话指令。陈当时气得够呛,事后却不得不承认肖是对的。意见分歧放一边,这两个人都明白,珍宝岛战役输不得,因为“九大”召开在即,毛泽东要把它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在此节骨眼上,沈阳军区却打了个败仗回来,如何交待?

不光他们交待不了,连总参谋长黄永胜也交待不了。当时文革中的两大机构——“中央文革小组”和“军委办事组”(黄任组长)正在明争暗斗,双方都想在“九大”的权力分配中占上风。珍宝岛之战在这个时候打响,本身就意味着向“九大”献礼,打败还能行?连“林总”都要吃不了兜着走!两人都是四野出来的,黄永胜平生的得意之作“杨家杖子战斗”,就是在肖全夫的配合下打成的。此役围歼国民党49军,只有军长带着100多人逃脱。如今肖全夫要打珍宝岛,黄永胜能不给方便吗?常言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对这些战将来说,胜利是最重要的。只要打赢了,谁在乎王道、霸道、邪门歪道?

肖全夫的北京之行,一定得到了他想要得到的,回来马上将曹建华的方案付诸实施,并且让他亲自带队上岛,指挥作战。3月2日的仗打赢之后,肖全夫更是把这个军分区副参谋长直接任命为“前沿总指挥”,让他接着打了3月15日的第二仗。如果珍宝岛事件有“天意”在内,那么曹建华就是“天选之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最后圆满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让中、美、苏三国首脑为此忙活了许多年,极大地改变了历史航向。

2024-1-11



老当不益壮 发表评论于
遗憾的是仅仅根据公开资料只能是瞎子摸象。我只是提示一句:23军是珍宝岛主力,公开资料只字不提,对外报导只限于边防军。建议作者不要费力气了,我是过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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