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澳政策中的唐人街1901-19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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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梨唐人街雜錄 (34)
二. 1901年联邦政府成立给澳洲及雪梨唐人街的影响 (續)

(3) 對澳洲憲法的感想

早期的澳洲憲法著重點在联邦政府的选举及架构及與英國的關係上,前者是要保證社會環境的穩定,後者則涉及外交和國防。過去六省各自為政,偶有交流,而新的政府則需要與各省政府重新協調而盡可能達到同步,況且各種社會潮流不斷(例如工運﹑婦運等),也得急需隨時予以調整。所以制定法律草案的人會忙得不可開交。後來立法的8小時工作制及最低工資制都直接影響的今天的澳洲;當然也局限了資本瘋狂,避免了資本壟斷。

在移民法律而言,联邦政府未成立之前是各省自行立法,紐省最後一次立法是在1898年的“移民限制法Immigration Restriction Act No.3”,該法例已移除專門針對華人的字眼,因為在歷次聯邦政府籌備會議中已達成共識;而到了聯邦政府成立之後,移民法的制定權力歸联邦政府,取而代之的是1901年的移民限制法案。

在現時的各級政府選舉中,每個選民都可以隨心投票,無須擔心將票沒有投給誰而有可能帶來的報復;即使有意投無效選票,日後漏了嘴,也關係不大,因為是無記名投票。所以投票的結果不會出現一面倒,“全票通過”在澳洲是天方夜譚;假如出現了那一天,也該是用腳投票的時候,因為當政者將有持無恐地將入政的私心極盡能力去發揮,希特勒就是個例子。警剔政壇上的變式龍及小爬蟲,是選民自我保護的責任。

在澳洲联邦政府醞釀及成立之初,是澳洲傳媒最為發達的時候,“防民子口甚於防川”不可能,處處都有機會潰壩,所以各從政者都會小心翼翼的注意言行,否則不曉得那份報紙傳了開去,就有機會帶來一大堆讀者不友好的留言,到頭來是“何堪又睹星沉遂”了。



三. 白澳政策對唐人街的影響

1.1901年元旦唐人街的反應

1901年元旦在現在的人來說,會猜想是個普天同庆﹑處處熱鬧的日子,但恰恰相反,雪梨及墨爾畔都僅是政府組織的大遊行,場面真還比不上“紐澳軍團日”。在雪梨居住的人大概會清楚,“紐澳軍團日”最熱鬧的是在雪梨的商業中心區(CBD),部份地方市政府也有小規模的活動,至於鄉鎮可能會更熱鬧一些,因為人口少而難得有機會聚一起。市政廳是另外一回事,升旗﹑宣誓都是議員們和家人歡欣的日子。有點像中國在1949年十一的樣子,天安門前氣紛十足。

之所以這樣說,是遍尋從元旦到之後的七天,無論大報小報都沒有很多專稿,記得有一份大報(忘了筆錄下來,回頭再找就找不到了)大概用了一頁多介紹聯邦政府成立的經過,另有一份好像的週報的用了不少篇幅介紹聯邦政府的官員。當時雪梨的兩份華人報紙不像後來的專出號外,連報導也簡而化之,單看最接近元旦報紙的目錄就清楚了。



或者可以這樣說,99%在澳洲的華人只是求生存空間,融入本土社會是極少數的華商。遠在鄉鎮的小華商則不一樣,當地人口少,經商少不了與當地人和政府打交道,所以一般的活動都會參與。然而絕大部份的華人怕的是斷了後路,回國後讓人指指點點的說三道四,連頭都抬不起來;故而“你有你的英女皇,我有我的皇太后”,每逢皇上或皇太后照樣遙祝如儀。

“華歷六月二十六日,恭逢光緒大皇帝三衮開三壽辰。本埠華人高陞龍旗,致電書於北京恭賀萬壽,並請太后歸政…..”(東華報1903年8月22日第3頁“萬壽慶典”)。

“皇上萬壽之日,本埠眾華僑特在哥利園開設茶會,舉行慶祝,共有男女九百餘人,慶鬧異常。一句鐘茶會,先由憲政會主席葉君炳南起立演說,讚頌聖德,並祝國會期限縮短,及我海內外臣民歡迎之至意….” (東華報1911年2月18日第7頁“紀皇上萬壽慶典”)。

華商的主要客戶是華人,白澳政策的實施對他們未來經商大有影響。也正由於對未來的擔心,如新錦泰等就早早撤離。事實上早在1881年之後,華人人口就下滑,1901年時的人口統計中華人共32717人(男性29153人,女性474人;混血的男性有1556人,女性有1534人)。比起上兩次的人口統計是直接下滑:38533人(1881),35821(1891),25772(1911),20812(1921)。下滑的原因並不在白澳政策,而是在淘金潮已然過去,苦苦支撐倒不如早早歸去(除了一些背負重債還企圖翻身,或者經營小生意比回國要佳者)。

後來一些華商就合議組織“保商會”(1904年),對抗工黨7萬餘人集會向政府及民眾提出7款禁制華人措施。保商會以“同氣相求,同聲相應,研究其問題,佈告其方策,或表明商約以相要挾,或發揮公理以相辯論”(“雪梨埠倡立保商會佈告文”:1904年11月19日第6頁)。該會維持了將近3年,班底是保皇會成員為主。

2.新移民法對華人的影響

關於非英裔人士的出入境有兩種證書:居住證明書Certificate of Domicile (COD)及免除聽寫考試證書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form the Dictation Test (CEDT)。在過去所搜索及存硬盤的有近4000份,兩者都有時間的重複,實際上到今天仍沒有弄清楚兩者的區別。同時這兩種證書如何分辨屬臨時入境許可,還是再入境許可?也不大明白。唯一知道的是1901年移民限制法案是允許任何以前在澳洲定居的人入境,而在1905年修改為允許向在澳洲居住或超過5年的良好品格的人才能申請免除聽寫考試證書。有條件限制的再入境許可一直延伸的今天。

先看當年的情況:

“近日埠中,多有以回頭人情紙為問者。本館以澳洲六省政府,既無實例明文,西報亦未論及。即詢西人,亦多有未悉此中底蕴者。惟訪閱日前本埠所出之回頭人情紙,若有人担保認為有實業之人,即准領紙。茲聞六省政府,再議此例。凡外國人果有三欵實據,列左:一須在此有田屋置業。一須在此有大盤生意。一須在此有妻眷家室。三欵之內但有一欵,亦可討取。惟准與不准,隨人僥倖耳。所聞如是,姑循有聞必錄之例,以供先睹。至墩位一節,本省向無,而坤士蘭﹑域拖厘兩省前皆有之。自六省聯邦後,近數月來由墩位而來之搭客,有准上岸者,有載回頭者。此中緣故,以無定例明文,實不可解也。後情如何,探明再報 "(“人情紙述略”:東華新報1902年3月22日第3頁)。

這一段的回頭人情紙似乎是指居住證明書Certificate of Domicile (COD),而三款均不慰及一般的華人。同時可看到紐省早年並沒有按噸位比例入境的事,到境後願納入境稅即可以了,這與坤士蘭﹑域拖厘兩省不一樣。

面對大多數華人的困境,梅光達﹑孫俊臣及聯益堂一再奔波:

"啟者 本報日前所刻,為因代六省華人返唐取回頭紙之事。昔日已蒙梅光達﹑孫俊臣,並聯益堂列位值理(利生店尹陳兆﹑廣興昌店葉配生﹑安益利店李益徽﹑廣茂安店何樹賢﹑廣榮昌店周鏡堂﹑新興棧店趙湘基﹑均利店余燦)等,特意拜託火船公司(劫行﹑太古行﹑般立非行)三家協力幫助。求六省皇家寬限國例,釋放眾華人返唐,出回頭紙准我等,他日再履斯境。此事懇求已久,延至客歲十二月初間尚未有章程發出。是以又蒙梅光達﹑孫俊臣協同聯益堂值理等,一片雄心向前,親往而求六省總統副憲姓巴頓大人,直將旅居六省內眾華人返唐准出回頭紙之事禱求。斯時蒙他指教,再做稟章呈上憲府,擺與眾觀,定必加意將事參詳。今蒙巴頓大人有信回音,已經允准眾華人返唐俱給回頭紙一張,他日再來本澳洲時回舊職。凡在六省內華人者,皆同一例而行。從今以後每位華人返唐者,永遠亦能領取回頭紙也。惟願各省華友意欲回唐者,務須寬心從容,陸續旋歸。不可心懷急速,倘一擁眾成群而至,誠恐下等工藝之洋人見之而生妒忌。蓋屢所憎厭華人者,皆是下等工黨之人也。伏望眾梓友謹慎小心,方為久遠之策。各宜諒之,是禱。餘情希容再刊,有聞又報"(“聯益善事”:廣益華報1903年2月21日第3頁)。

文中的“昔日”是1897年12月在廣益華報有股份的英國人Philip為華人未來著急起來,通知孫俊臣急與梅光達商討,因為1897年12月紐省議會中極有可能討論到涉及華人移民的問題。梅光達則找聯益堂研究對策,所以聯益堂撥款20英鎊給梅光達調處這事。梅光達則在1897年11月29日以個人名義致函紐省議政局,其函列七項說明華人的困境,請求各議員秉公辦事(“秉求公論”:廣益華報1897年12月3日第3頁)。1897年11月30日及12月1日,連續兩天下午及30日晚,梅光達﹑孫俊臣和Philip三人均在紐省議政局等候消息(廣益華報1897年12月3日第2頁),實際上這兩天紐省議政局並未議及移民政策事。有點奇怪的是,當12月底下議院討論時,三人並沒有到場,報紙也沒有消息,但實際上是通過了,在等上議院審議。

此段的“客歲十二月”指的是1902年12月梅光達﹑孫俊臣及聯益堂7位值理面見副憲巴頓Barton(廣益華報的報導有誤也有對的地方,巴頓並不是副憲而是總理,總督是霍普頓,兩者是平衡關係)。但單求巴頓Barton沒有用,他是不能直接拍板的;只能有議案提交到兩院並獲得通過才能成為法律。對梅光達等的要求,巴頓Barton的政治聰明顯示出來了,他個人並不提議案,避免了政敵的攻擊,而是要求梅光達等“做稟章呈上憲府,擺與眾觀”,也就是說“我收到這樣一份稟章,該怎麼樣,你們看着辦”。文中的“從今以後每位華人返唐者,永遠亦能領取回頭紙也”說得有點早了,1905年修改的法例,又證實了梅光達等的擔心是“願各省華友意欲回唐者,務須寬心從容,陸續旋歸。不可心懷急速,倘一擁眾成群而至,誠恐下等工藝之洋人見之而生妒忌。蓋屢所憎厭華人者,皆是下等工黨之人也。伏望眾梓友謹慎小心,方為久遠之策”。

梅光達等的擔心在後來有所證實:

“回頭紙事本報日前刻錄,華人回唐可得回頭紙一事。但所惜者,梓友甚多立即决意歸家。六省總關得接求取人情之稟,不可勝數,故暫時屢屢推卻。今本報特通傳,凡欲回唐者必須加早求托人事,得回頭紙之後方可將工藝告辭,或將生意頂手。因近來聞有梓友曾在大埠等候回頭紙,已經辭工退業,意欲歸家,他日轉回。豈料稅關不肯立即相就,可謂累至進退兩難。仰鑒前車,勿悮於己。是弟等所厚望也” (廣益華報1903年5月2日第7頁廣告)。

華人“甚多立即决意歸家”,取回頭紙不過是留一條後路:

“二十號西報云雪梨消息,謂於四五兩月之間華人之由美利畔及雪梨回華者,共有三百四十一名;而由華之來本洲府者,竟無一人。然據各輪船公司中人謂此事為歷來所未見。然則我華人有去無來者,利源不已為之塞。然此真是四海困窮之憂者矣,然奈何仍不改吾之舊法,以補將來” (“有去無來”:愛國報1903年6月24日第4頁)。

華人甚多回國的原因是多種的:

“本禮拜日時報云,本鳥修威省之旅寓華人自去年以來歸國日多,故華人留此者其數銳減。本報訪事特向各處華商考察華人去國之原因,蓋其故實有三焉:一因白澳洲之苛例有傷華人感情;二因天時亢旱工價銳落;三因商務減色入不敷出….”(東華報1904年7月2日第5頁“澳洲華澳商之危機”)。

回頭紙是有期限的,但可向英國駐華領事館說明理由申請延期,否則逾期作廢。

有些華人打道回府並不打算回澳,是故原本為廢紙的成為有價之物,將之改頭換面,讓別人冒充原人來澳的例子並不少,也有出於無奈而用他人的回頭紙的案例:

“華人泗記作賈於坤士蘭省他士低埃倫埠(Thursday Island,俗稱珍珠埠),已歷多年,去年為生意事迫回香港。當時曾向該埠稅關求給憑照,嗣因稅關延阻,遂舍之而返。其後欲再回本洲,船行以他無回埠憑照,不允給發船位。他乃在港覓得亞慕名字執照,並載照像以示船行,遂得船位而來湯士威爐埠Townsville。船抵他士低埃倫埠時,稅員落船,泗記與言其情;而該稅員電囑湯士威爐稅員拒其登岸,以其所用亞慕執照而無自己文憑也。泗記逼得隨船往美利濱埠而後轉回他士低埃倫埠,按銀壹百鎊於稅關,始得登岸。後由稅關索回該項湯士威爐稅員以彼用他人之執照,且犯一千九百零一年六省聯邦政府新設之禁例,故出告票傳至湯士威爐縣衙提審。泗記延請該處哈士威爐臣及標卡年兩律師代辦此案,被縣官罰三十七鎊陸員六毫。當時兩律師將案上稟臬司,至本月十二號在臬衙連審兩日。臬司以泗記所有之執照係一千八百八十八年由本省所發,皆指本省之章程並非關乎六省聯邦之例,且云泗記久居於該埠,今因歸遊祖國即不須執照亦應有權回復,故判泗記無罪;並將前日縣臬衙所罰之款項交還泗記,而臬衙堂費亦須稅務部支給云。此雖臬遣判斷之仁明,亦賴律師助理之力也”(東華報1903年6月27日第3頁“回埠訟案詳誌”)。

“美利畔六省政局昨當聚集時,政員馬倫利曾稟報於外務大臣八枝羅,求發委員訪尋香港手携甚多入籍紙者,此紙乃他人之物,將來發賣求財。八枝羅說前付信於香港布政司,求他代為,且已得接回音談論此事矣。洋報論曰,澳洲雖已司理其事,但有兩華人用舊入籍紙,欲瞞船行公司求取船紙來埠。該船公司亦查出其用舊入籍紙取船位者,則犯澳洲之例,應受控告証其將舊回頭紙私賣與人。不意衙堂有云,香港不關本處衙堂之事,故置之不理。日前傳說有一百五十欵此等案情,原非真確。照香港布政司云,總共五十欵而已。若他日查出有用舊回頭紙者,則必將紙充公云” (“催查用舊入籍紙來埠”:廣益華報1909年4月3日 第2页) 。

1904年攜帶回頭紙回澳洲的華人在1904年到1905年有所增,隨後回落:



同一頁中在1904年到1908年有被遣返的以維省的61人最多,其餘各省僅4人;但藏在船上偷渡入境而被遣返的卻是紐省的89人為最,西澳的23人次之,昆士蘭則是21人,北澳1人。藏在船上偷渡入境在這之後越來越多,花樣百出,是後話了。

華人被遣返的不獨是偷渡入境者,還包括長期住院的瘋癲者:

“鳥修威省皇家預備請船,從雪梨埠邊瘋院載七名華人轉回中國,船費一千磅。偶逢域多厘省欲將一名,共搭此船。今美利畔埠執國權者與鳥修威省參詳,鳥修威省要域多厘省補銀一百二十五磅。即作八位瘋人總共船費一千,每人費銀一百二十五磅。查域多厘省瘋人,前為商家,担疾之後受皇家困入瘋院,從此失去商務,控告國家賠補三百磅。今事仍未結局,未審他日如何。嗚呼哀哉,天下各國凡稱文明者,良民受難。比如年老無歸﹑痲瘋無靠,有國家資財,養至壽終為止。中國皇上劫去稅關大財,總之萬事不理。瘋院無設,以至痲瘋四處閒遊,症惹別人。且痲瘋無屋可居者,變成野獸。華人今居外國,順沾他人之福得入瘋院。受人嫌厭,載回中邦,發歸原籍。中國理應啟齒推辭,但執國權者亦照平常萬事不理。獨肯勒索稅餉,孶孶為利。良民居外,受苦﹑受欺﹑受轄,皆作為閒。正是有君不如夷狄之亡也。亡古字作無” (“華受英欺”:廣益華報1904年8月6日第3页)。

華人入境時的澳洲海關失誤不是沒有,試舉一例:

“三十號希露報云有華人名亞想,已入英籍,自一千九百零一年回華,昨由濟南輪船回本埠。不料總稅務司收回入籍紙,不准登岸。後華商安泰及各華人,呈控於按察衙,力為認保。按察官遂判亞想登岸,並飭將保單銀交回原主” (“入籍者幾不得登岸”:警東新報1906年4月7日 第2页) 。

華人如何看待限制移民法案,無論是廣益華報﹑東華報及愛國報在不同時期都間有報導及評說。

華人納稅有益澳洲:“華人居澳洲者,拉扯共計連鴉片在內,所納之稅餉,亦不下比較洋人之多。英官得收之稅,每年幾百萬磅,皆是肥益洋人。何也﹖乃因國家得收華人稅餉之財,將財花費於國,國家得益之一也。次則洋人不計之多佔其國家職位,所贃之俸金或工銀,亦由稅餉而來;故洋人納餉有贃銀之益,華人納稅罕聞俸金之利,此亦大益洋人也。稅數非輕,食物﹑衣着﹑草烟﹑鴉片,稅皆重收。若每人每年拉扯納稅連搭火車電車銀在內有八磅之多。現目華人單計鳥修威一省有數萬過外,獨此一事則將有十萬磅。十數年前,華人在此省有三四萬之多,華人納稅每年將有半百萬磅。餘外搭船﹑衣食﹑馬糧﹑屋租﹑洋人文藝酬金﹑鞋襪﹑草帽﹑屋內所用百物,皆益洋人先贃一層….”( “華洋拗駁”:廣益華報1904年11月26日第2页) 。

華人在澳有益於民:“今華人居本處佔平洋人工務者,無非有名無實。獨有瓜菜木料兩行,今在華人之手,事果益眾。其菜出產之多,其價值之相宜,能令貧富皆佔其用。且看歐洲各國現目菜蔬之貴重,貧窮者十日未嘗一次。本處現目傢私,亦大相宜。貧者交親易於置買,大益洋人明見也。華人居此兩行者多,餘外百藝幫趁洋人。獨計菜園,園內所用之鋤鏟﹑鐵器﹑馬衣﹑馬甲﹑屋中內外材料,從地腳直至瓦面,皆從洋人買來,故明見埠中商務所贃華人之財,爾我兼益。以苦力而贃者,方是華人之財….”( “華洋拗駁”:廣益華報1904年11月26日第2页)。

華人開墾有功:“….試就種園者而論,華人承批一段未經開懇之地,必先除其樹木開其溝洫,而後成為貴重之產業。此事必須數年之功,而後可得血本歸原。又巴嘩他及挽拿魯兩處之地,數年前樹木成林,今則成為沃壤腴之地矣。此皆華人功力之所致也"(愛國報1904年12月7日第2页“來報譯登”)。

洋人妒嫉華人: “六月四號晚,本埠反對華人會又聚會于孻咖之市廳,謀所以限制華人之策。據其開會之意謂華人居處污穢,形同禽獸;於本洲之文明大有妨礙,必思所以禁之云云。有與會婦人某,乃大逞雄辯,醜詆華人謂華人以賭博為業,即以所得資本經營商務,奪取白人之利權;而且食物粗陋,工價低賤,大有害於白人謀生之路,力勸工黨婦女勿與華人交易云云。夫中國地大物博,利源充溢,不能開通百產以為養民之地,坐令好大子民流離海外,受外人之凌辱,被外人所踐踏。嗚呼!是誰之過耶?是誰之過耶!”(東華報1904年6月11日第5頁“澳洲華人之前途”)。

然而,華人被歧視的因素極多,留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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