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一生之久的夫妻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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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关系中,夫妻的关系是最为重要的。我们从出生到结婚,通常在父母身边生活不到30年,有些独立性强的孩子,可能在18岁至25岁之间就离开了父母。结婚以后,“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 24)当夫妻结婚有了孩子,孩子通常也会在30岁之前离开家里,独立谋生。而夫妻之间,假如长寿,可能会在一起生活50-60年,所以我们一生的绝大部分年日是与配偶一起度过的。

婚姻是神所设立的,人人都当尊重神圣的婚姻,持守神所喜悦的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原则,才能有蒙神祝福的一辈子的幸福婚姻。婚约是在神和众亲友面前立下的誓约:“我愿意娶某某某为妻,我愿意嫁某某某为夫,无论健康或疾病、富贵或贫穷、我都愿意遵守誓言,爱他/她、照顾他/她,保护他/她一直到死。”

我们当如何使婚姻生活美满幸福,而避免硝烟弥漫呢?遵照《圣经》的话去做吧!《圣经》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5:22-24)这已经告诉我们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看到这个我就想到有人常把男人比作水牛,而女人比作遍体鳞伤的斗牛士或者比作一个在牛背上吹笛子的牧童,我们到底要作哪一种呢?看看我们周围的朋友,妻子个性太强的家庭,哪个是幸福的呢?女强人的家庭生活通常是不幸福的。

那么,丈夫应当如何对待妻子呢?《圣经》接着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做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丈夫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弗5:25-30)丈夫是家里的头,就有责任担起家庭生活的重任,做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对子女负起责任。爱妻子如同爱自己。智者对做丈夫的说:若要孩子尊重你,你首先得爱孩子的妈妈。

长久的幸福婚姻要靠夫妻共同用真爱来经营,来维系。真爱是什么?真爱是接纳对方的全人,包括优点和缺点;真爱不仅是感觉,也包含了委身和承诺;真爱是舍己;真爱是负责任的;真爱是保护对方;真爱是彼此相属;真爱会不断成长。在婚姻生活中,互相尊重、互相宽容、互相接纳、互相保护、互相理解、互相沟通等等都十分重要。当夫妻免不了吵架时,一方若能高姿态首先作出让步,一只碗就响不起来了。请你记住至关重要的一句话,那就是:“也许,你是对的……”。在气头上,摆事实讲道理都没有用,说什么都听不进去,只有这句话可以让对方迅速灭火。

婚姻重在付出而不是索取。家庭的优先次序:太太顺服丈夫,孩子孝敬父母。丈夫是头,妻子要尊敬丈夫,家才和谐。妻子是丈夫的补足和帮助,当以爱和恩慈帮助丈夫成为家里的领导者。丈夫要爱妻子如眼中的瞳仁。女人比较内在、敏锐、有创意、忠诚、有单纯的心。不要小看自己,不要自卑,要有自信,不要惧怕。上帝赐给每个人不同的恩赐,我们都是上帝的杰作。不要与别人比较,要发现自己有的,去发挥这些特长。要接纳对方,不要试图改变对方,因为男女有别。不要唠叨,不要控制,给对方有一定的空间,珍惜你的另一半,使丈夫有益无损。注意自己的仪表,穿得干净、端庄、整洁,因为丈夫以太太为荣。夫妻产生矛盾时,还当想到一句名言:“不是你的错,是我需要被改变。”

很多时候,摧毁婚姻的不是那些触犯原则的“大事”。往往是一些不注意的细枝末节更具杀伤力。男人最需要的是被尊重,最希望有一个小鸟依人般温柔的太太,能够支持、认同、理解他。而女人需要的是安全感、浪漫和被宠爱。家事无对错,只有和不和。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一日夫妻百日恩,当彼此感恩,用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另一半为你的付出,而不是无休止的抱怨、要求和索取。

1990年,美国哥伦比亚圣经学院和神学院院长罗伯逊 麦奎肯(Robertson McQuilkin)宣布辞职,理由是回家照顾身患老年痴呆症的妻子穆丽儿(Muriel)。别人劝他雇个保姆照顾,或者把妻子送到养老院,但他却下决心辞掉了神学院院长的职务,全职照顾已经不认识他的老妻。我们不得不为之感动。是啊,院长可以让别人来接替,但丈夫对妻子由衷的爱心和责任心是没有人可以替代的。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结婚时的誓言:“我要娶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丈夫。”有这么忠心的一位丈夫,这位痴呆的妻子仍然是令人羡慕的。他年复一年毫无怨言地照顾她,直到穆丽儿2003年病逝。

人生短暂,夫妻应当互相珍惜,恩恩爱爱一辈子,才算得上有一个幸福无憾的人生。婚姻是一生之久的,唯有死能把我们分开。我要以一首感人的歌《让我走》(Let me go)作为本文的结束,这首歌曲表达了一个临终的老人在离开时,安慰老伴不要太悲伤,请他(她)握住自己的手让她(他)的灵魂获得自由。

《让我走》(Let me go)

 

当我走到人生的尽头,

当我不得不走,

请你紧紧握住我的手,

Let me go , let me go !

 

我知道你不想我独自上路,

我也想伴你到天长地久,

可时间一到,我们该分手,

让我走,让我走!

 

擦干眼泪,不要忧愁,

为我举办一场“死日”的庆祝,

在落日的余晖中,

让我走,让我走!

 

记住我,但不要牵肠挂肚,

请常常来到我的坟头,

如果你还能够行走,

Let me go , let me go !

 

我的灵魂已经获得自由,

只是不忍心让你一个人孤独,

我把对你的爱留下来,

陪伴你,直到我们再次相会的时候!

 

你身边还有几位老朋友,

过生日时找他们叙叙旧,

痛哭畅饮时别忘了敬我一杯酒,

我在天堂里举杯为你祝寿!

 

希望孩子们常回到你的身边,

驱散你的寂寞和忧愁,

像我一样拥抱你、为你唱歌、给你梳头,

伴你走过人间路!

澳洲紫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aBrisa' 的评论 : 同意你的观点,读经需要联系上下文,也需要考虑到当时的历史背景。
澳洲紫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硅谷工匠' 的评论 : 可悲的情形!
澳洲紫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心已远' 的评论 : 过奖了,谢谢你!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个人觉得在女性智力、能力和个性都已得到大大提高和表达的时代,似乎不必强调人人都遵从始于于男权社会的男女角色秩序吧。其实耶稣基督本身也是一个打破旧有秩序者。

使徒时代还不让女子在会众前公开发言呢(这种做法在在当时也不无道理,因为那时的女性通常没受过什么教育,家长里短没问题,但要说出什么深刻有哲思的话来就不太可能了),如今不少女传道人也走上讲台了,有些派别甚至还按立了女牧师。旧约时代犹太人将妻子视为丈夫的财产,而今天改革宗的犹太会堂都按立女拉比了。社会不停地进步,有些习惯与约定俗成是会改变而且必须改变的。同理,夫与妻在家里扮演什么角色,应该是由两个人的能力、性格甚至审美趣味决定的,谁作"头"并不太重要,唯一重要的是彼此的爱,委身与尊重。
硅谷工匠 发表评论于
理想状态。在中国人,夫妻不是第一。丈母娘,亲家掺乎太多。你没有娶别人家的女儿,你只是抢了用了别人家的财产。
心已远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澳洲紫薇' 的评论 : 你讲的比很多牧师传道都要好
澳洲紫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ulinhb' 的评论 :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谢谢你!
yulinhb 发表评论于
謝謝紫薇姐的分享,句句良言皆因良人如此說。家庭是社會穩定最基本的因素,一個人無論多麼有權勢有地位,最後都要回歸家庭,有愛的家庭是良港。也會發這個世代,太多的家庭受到攻擊,拆毀,令人唏噓。箴言也說,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再次感謝紫薇姐的分享!
澳洲紫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桔子熟了' 的评论 : 谢谢桔子熟了的认同!
桔子熟了 发表评论于
说的极好!维护一生之久的夫妻情份!
澳洲紫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lyingdust11' 的评论 : 所言极是,为你点赞!
澳洲紫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油翁' 的评论 :谢谢油翁!
flyingdust11 发表评论于
什么是顺从什么是强势呢?婚姻的本质是爱,陪伴,和握住对方的手就如拥有全世界一样的从容。
澳洲紫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心已远' 的评论 : 谢谢心已远在此留下疑问!首先说明一下,我不是牧师传道,也不是心理辅导员,我只是把我的一点领受分享给大家。试着回答你的疑问:

1、不是在家可以不讲理,而是把爱放在首位。当吵架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若是一方出于爱的缘故,首先作出让步,对家庭关系是有益无害的。

2、你们夫妇俩彼此相爱、彼此接纳、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就行,没啥错。

3、同2,强势也要有个度,需体谅对方的心理感受。经文紧接着说:“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好像基督是教会的头;基督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以5:23)保罗以夫妻关系来作比喻,重点是强调基督是教会的头。难的是夫妇俩都想当头,不能做到彼此相爱、彼此接纳、彼此尊重,这或许是离婚率高企不下的原因之一吧。

个人之见,供你参考而已。
油翁 发表评论于
澳洲紫薇的文章写得真是动人至深啊!读完心情格外舒畅,仿佛和作者一起漫步在人生尽头。希望紫薇可以继续用她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带来更多感动和思考。加油!
心已远 发表评论于
我一直有几个疑问.
1.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那家里是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不讲理了?
2.我和先生都是教徒,而且我就是比较强势的,但是先生就是喜欢强势女性,有啥错呢?
3.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同,所以我很反感教会给我一个千篇一律的,所谓适合所有家庭的公式来套.比如丈夫是家里的头,但是我认识的,约会过的男士(基本上都是基督徒),木有一个愿意在家里当头的.那是否还要强迫别人去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呢?这样是不是就不尊重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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