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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
剑冰上世纪八十年代,某国。
李翔拿着手中移民局来的信,已经看了不下十遍了。
没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鉴于你的专业技术本国不需要,所以你的移民申请已被拒绝……’
李翔仰起头,努力地想让那泪水不往下淌。
最要命的是信中的最后一句:‘……限你在二十八天之内离境。’
他把信揉成一团又展开,再揉,再展开。
可是那些字仍然没变:他的移民申请,被拒了!
‘ 其实你想留下来很容易:和我结婚吧。我有永居权……’李翔脑中突然想起欣蒂曾经说过的话。
欣蒂是他认识的一位朋友,美丽大方,热情大胆。她曾多次公开表示过喜欢李翔。可李翔和她就是不来电。
‘我是个有理想,有原则的人。要我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出卖肉体或灵魂,没门儿!’李翔曾经如是说过。
是哪个缺德的说过这句话来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不,残酷的现实来了:李翔即将被递解出境。
日子一天天过去。李翔仍然一筹莫展。
‘别再执着了。咱俩结婚吧。识时务者为俊杰。’那天欣蒂来看李翔,见他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又提起了结婚的事。
‘就不,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不和我结婚,你想留下来除非奇迹出现!’
‘没有奇迹。除非妳去求移民部长。’李翔知道祇有部长有权利特批。但听说那家伙很不地道。
‘嗯,移民部长?’欣蒂若有所思。
距要离境前两天,李翔突然再次收到移民局来信:‘鉴于你的专业技术本国很需要,你的移民申请已被批准……’
下面赫然写着移民部长的签名。
又过了几天,他收到了欣蒂的信。
‘……当你收到此信时,我已经离开了……我出卖了肉体,但我没有出卖灵魂。为了我所爱的人,值!’
李翔仰起头,再次努力地想让那泪水不往下淌。
又过了几年,那位移民部长因为利用职权多次奸污女性而被举报,撤职查办,锒铛入狱。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为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