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11/14),被本州地区法庭选上做陪审员。
成为公民近20年,我也收到过几次Jury Duty的通知,但每次都是郡里的民事小案,而且或者案子被取消或延迟、或者作为备选人员压根没轮到,反正是几次连法庭都没去就结束了。
十月初外出旅行回来,看到法庭的信已经过期了,着急忙慌地赶紧把“我愿意”的回执寄了回去。后来登陆州法庭的网站,才明白候选人有三种选择:1) 同意;2) 申请延期参与下次任务;3) 提交有关证明申请取消(比如自己有伤病、或者需要照顾有伤病的家人;比如找不到人看顾孩子、或付不起看孩子的钱。等等。)
征召信上说11/4-11/15之间,每天傍晚六点之后拨号听留言,以得知第二天是否需要去法庭报道。正好那段时间我工作上好多事:季度评审、部门大会、总部大佬视察、公司改组等等,有时一忙忘了听留言,早上在上班路上吓出一身汗:我是不是今天要去法庭啊?!
13号得到第二天八点半去报到的通知,这才知道如果要你去,你是不会错过的:手机短信、电话留言、电子邮件几管齐下连番轰炸。前几天的冷汗都白出了。
地区法庭在纽瓦克,虽然离家也就20多英里,但要惊心动魄地穿过纽瓦克城区,让我很紧张。五点多就醒了,六点起床、七点出发,不出意外地堵车到八点才到。好在有专用的小停车场,输入陪审员代号就可以进去。好几个糊涂人满街找车位,然后跟头把式地冲进等候厅,述说停车的艰难并抱歉迟到。接待员小黑妹翻着白眼高声说:“又是一个不仔细看通知的!停车费不报销啊!”
还没出国就听说过的“纽瓦克人民起(暴)义(动)”,让我心里莫名有阴影了,开车走过那片总是怕怕的。
地区法庭大楼又大又新又气派,里面全是大理石镶金装潢,不亚于五星酒店。进门过安检,然后去等候大厅坐着,那里可以吃喝上网、有厨房有厕所,让大家即使耗一整天也不耽误民生。
看了个录像作为培训。10点出头,所有的40多人上四楼某个庭审大厅,在后排听众席就座。法庭庄严肃穆,和电影里看到的布局一样。法官、原告/被告双方律师和助手(各三人)、书记员(两人)、协调员都已就座。
法官欢迎大家之后,简要介绍案情:这是一个关于职场歧视的民事案,原告是狱警和工会会员,状告上司。法官也预计了庭审的时长(大约八个工作日)和每天的时间表。
然后叫了8名陪审员就座。法官先问大家是不是都听明白了案情,有没有人认识任何涉案人员和在座律师,有没有人在相关行业工作,然后逐个问了些个人问题。其中两人曾是工会会员,但竭力表示现在已退休或转岗不在工会了,可以看出这两人很想留下;一位女士说男朋友是警察,她自己会有偏见,虽然法官说家属的职业不影响选择标准;另一位年轻人说自己是建筑工人工会的,心里会自然地偏向原告。于是法官让这位女士和建筑工人下去了。
补上的两位中一位小伙子是Uber司机,他说来美国十年,英语不是母语(阿拉伯裔)。然后他被叫到边上和法官和双方律师面谈,这时候协调员把麦克风放到沙沙的噪音,以免其他人听到他们的谈话。
聊完后小伙子还是被请回席位上,看来“英语不是母语”这个理由不见得好用。
另一位替补的中年男士要求“私聊”,聊完让他走了。
好戏上场:叫我去替补啦!
走上席位的一瞬间,我想到曾有位同事说他自己从来未被选中过,“太聪明的和太笨的他们都不会要”,同事沾沾自喜地说,显然他把自己归于前者了。但有没有想到听者里可能就有曾被选中的?或者没被选中但现在心里打鼓以为自己是后者呢?我当时就想你这么说话可真不太聪明喔。但我这会儿心里也打鼓了:他们为什么叫我?我不聪明吗?啊啊啊,好扎心。
我坐上席位,回答了法官的问题。我说:“我很高兴有机会履行公民义务而且也意识到这是一种荣誉。我听明白了您说的案件,我不认识涉案的任何人,不在这个行业工作,也不是任何工会的会员。但是......”
我确实有“但是”的理由。于是,被叫到边上私聊了一下。双方互祝安好,然后就让我离开了。
经过这一轮选拔,我也理解了陪审员最需要的特质应该是中立、客观、冷静,能够保证只以庭审得到的证据和信息作判断。有利益冲突的肯定不行;个性太偏执或带着立场的也不行;太“聪明”非得东刨西找扣细节并强加自己观点的不行;太“笨”以致于庭审都搞不明白的也不行。
若不是近来有家事难以履职,我其实倒挺想留下来的。工作多年受到无数次关于职场歧视的训练,也挺想在这个案子上有个用武之地,实地学习精进一下。做陪审员参加庭审,工作单位必须支持并付薪,不必担忧和工作的冲突。庭审期间我们这里说的是补助$50/天。肯定要付出一些辛苦,但这是公民责任,也是学习的经历。
不过好像想“逃”的人居多。在我“应召”期间我老板每天看我没去而是在线上班了就说松了一口气。那段时间正好有几个重要的会,老板不无遗憾地说“你这西瓜摊子只能找别人来说道说道了”,我倒无所谓,早过了需要“拼曝光度”的时候了。14号完事,老板脱口说“好消息”~嗯,他是实在人,不扯“责任/义务/荣誉”等空话。
我坐到了陪审员的小格子里过了把瘾,虽然屁股都没坐热,但对法庭和陪审团的程序有了直观的了解,觉得是挺好的一件事,也值得敝帚自珍地记录一下。
谢谢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