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人需要"救主”
看到這個題目,一定有人會說:"拜託啦,我自己就是主,幹嘛需要一個救主?”
其實,說這話,或有這樣想法的人不知道,人不是主,人是"罪”的奴僕,人也沒有主宰自己的能力。
簡單地説,人有控制自己不犯罪的能力麽?
例如,世人知道貪污受賄是犯罪,為什麼世界各地的貪官還是"前赴後繼”? 他們不知道要殺頭坐牢嗎? 世人知道婚外戀有失道德,既傷害配偶也兒女,為什麼人還是偷偷摸摸地去做? 世人都知道不義之財不該得,為什麼還是有人較勁腦汁、不擇手段地去得呢?世人都知道賭博吸毒會傾家蕩產,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去嘗試? "百善孝為先”、不孝敬之子該受咒詛的道理誰都懂,為什麼仍有很多兒女竟然理直氣壯、心安理得地不照顧體弱生病的父母、也不贍養年老的父母呢? 誰都知道人死了兩手空空,為什麼人還是如此拼命、不惜一切代價追求帶不走的東西呢?沒有人喜歡自私自利、狂妄驕傲的人,為什麼我們自己也無法擺脱這種惡行呢?.......
可能有人會說:我方方面面都做得很好,上面的那些"罪行”跟我無關,我都盡力行善做好事。
那麼,舉最簡單最常見的現象,是人每天都會犯的罪:人明明知道"生氣發怒”的行為傷人傷己;人心裡也很清楚不誠實說謊話有悖良心,但是人根本沒有能力控制不去做。就如保羅所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誌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馬書7:18-19)
若沒有從天上來的"光照”,人看不清自己的真實面目,也無法剋制自己不犯罪。既然如此,所以,人豈敢説自己是"主”、自己做主呢?
同樣也可能有人會説:這點小事還算"罪”啊?
説這話的人,根本不瞭解"罪”的定義是什麼。聖經所説的"罪”,並非指標準很低的世上法律上所定的"罪”。世上法律的標準也無法定的太高,否則所有人統統都要被關進監牢裡。另外,法律的標準衹能涉及到人外面的"罪行”,就是以行為定罪,卻無法判斷人裡面的"罪性”。如,私心、淫念、貪欲、忌恨、妒嫉、詭詐等。
實際上,"罪行”是"果”,而"罪性”才是"因”。人沒有"罪性”,也就不會表現出"罪行”,對不對? 人有"貪念”,才會偷盜、受賄、喜新厭舊、貪得無厭;人有"仇恨之心”,才會殺人放火;....總之,人裡面的"心思”,別人是不知道的。
所以,聖經説的"罪”,不是以"罪行”定義,而是以神的絕對標準來界定的"罪”。在神眼裡,”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 神的話千真萬確,的確世上沒有一個人可以達到神的標準,因為神不衹是看人的外在行為,神也監察人內心。
"罪”的源頭追溯到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起初他們因為聽信了撒旦的的謊言,斷開了神的生命,失去了神的保護。迄今,撒旦仍利用人的”罪性”,不斷釋放謊言,竭力使人遠離神、便於牠對人的控制。撒旦告訴人世上沒有神,要”善待”自己、放縱情慾、及時行樂,因為"人死如燈滅”,哪有什麼審判? 撒旦還迷惑人説,如果想進天堂,那就努力做些善事、修橋補路,或多捐錢;....撒旦把人套牢、玩於股掌之上,其目的是把人當作牠抵擋神的工具。撒旦藉著人裡面的"罪性”、誘發人不斷犯罪;藉著世界的價值觀和可見之物,操縱人的意識和行為,直至把人拖到永死的地獄裡。
因為人無法擺脱罪的捆綁,無法避開世界的誘惑,更逃不出撒旦的魔掌和死亡的結局,故此,人人需要"救主”。
二:誰是"救主”?
1.”救主”的誕生
聖經説:”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b) "罪”,不但使人肉體死亡,也使人靈與賜生命的神關係斷絕。既然人不能"自救”,又需要從”罪”和撒旦的手中被拯救出來、脫離死亡的結局,那麼,誰是"救主”呢?
神藉著先知説:”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以賽亞書43:11)
因著神的極大憐憫,祂預知人會犯罪悖逆,但祂沒有置人於死地,反而在創世已先,祂就設計了拯救世人的"藍圖”。祂説:”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麽? 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麽?”(以西結書18:23)
甚至神在數千年前就藉著先知預先告訴世人,説祂要派一位"救主”到地上來。舊約聖經有多達數百處預言這位"救主如何出生,生在何處,在地上的遭遇、如何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如何第三天復活、昇天,以及祂將來還要再來、審判這個世界。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加拉太書4:4)
兩千多年前,按照聖經預言,童女瑪利亞被聖靈感孕、耶穌誕生、"彌賽亞”來到了地上。這位"救主”的名字叫"耶穌”,意思是,”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拯救出來”。(參見馬太福音1:20-21)
當耶穌降臨時,有天使報告這一大好消息説:”在伯利恒之野地裏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有主的使者站在他們旁邊,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牧羊的人就甚懼怕。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裏,那就是記號了。”(路加福音2:8-12)
親愛的朋友,你知道嗎?這就是"聖誕節”的來歷。因為主耶穌的來到,使被罪和撒旦捆綁的人,可以得到真自由;使活在”必死”絕望中的人,有了"永生”的盼望。這是不是關乎萬民的大好消息?
2.唯有耶穌才是"救主”
人不能自救、也拯救不了別人,從人創造出來的宗教更得無法做到。所以,祇有這位既有神性又有人性的主耶穌,才可以拯救人。為什麼?
第一:耶穌是百分之百的神
1) 耶穌與父神是一體的
人的"拯救”,必須靠超自然的能力。事實證明,主耶穌是神,祂具有超自然的能力。
聖經説:”祂(耶穌)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利比書2:6-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福音1:18)
”祂(耶穌)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耶穌)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耶穌)洗凈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希伯來書1:3)
耶穌説:”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
”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約翰福音12:45)
”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麽?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約翰福音14:7a;10)
2) 耶穌全知全能全在
新約福音書裡多處記載了主耶穌在地上行神跡:使水變酒、瞎子看見、瘸子行走、血漏婦女得醫治、死人復活等。還有很多処證明祂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
無所不知:祂知道人的一切。當祂遇見到井邊打水的婦人時,祂對她說了一番話。後來接著對那個婦人説:”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裏來。婦人說:’我沒有丈夫。’ 耶穌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約翰福音4:16-18)
神在見拿但業之前就知道他的心。聖經記載説:”耶穌看見拿但業來,就指著他說:’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裏是沒有詭詐的。’ 拿但業對耶穌說:’你從那裏知道我呢? ‘ 耶穌回答說:’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 拿但業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約翰福音1:47-49)
無所不在:耶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
無所不能:”耶穌上了船,門徒跟著他。海裏忽然起了暴風,甚至船被波浪掩蓋。耶穌卻睡著了。門徒來叫醒了他,說:’主阿,救我們,我們喪命啦。’ 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麽膽怯呢? ‘ 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馬太福音8:23-27)
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祂完全有能力可以讓自己不死。但是,祂順服父神的旨意,為擔當世人的罪孽,甘願把命捨棄。主耶穌曾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8)
3.) 耶穌自有永有、也是創造者
聖經説:”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翰福音1:1-2) 耶穌基督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道”,祂到世上來乃是將奧秘的神表明並彰顯出來。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翰福音8:58)
”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借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歌羅西書1:16)
第二:祂有赦罪的權柄和能力
世上哪一個人或宗教領袖敢說,或者有資格説他有"赦罪”的權柄? 沒有!
當主耶穌治好了癱子,就對他說:”小子,你的罪赦了。”(馬可福音2:5) 並對周圍的眾人説:”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馬太福音9:6a)
跟耶穌同釘十字架的,還有兩個強盜。其中一個嘲笑耶穌。而另外一個,”就應聲責備她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麽?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加福音23:40-43)
舊約時代祭司是替百姓贖罪的。聖經説:”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7:23-25)
”祂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希伯來書9:12)
上面所述,都證明耶穌是百分之百的神!
第三:耶穌是完全的人,但祂沒有犯罪
1).主耶穌是完全的人
主耶穌在世上三十三年多,祂是一個有血有肉完全的人。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1:14)
聖經記載主耶穌有身体上反應:
祂會疲憊:”在那裏有雅各井。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時約有午正。”(約翰福音4:6)
祂會口渴:”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約翰福音19:28)
祂會饑餓:”祂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馬太福音4:2)
祂會難過:當主耶穌看到瑪利亞為弟弟的死在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嘆、又甚憂愁,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那裏。’ 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 耶穌哭了。”(約翰福音11:33-35)
祂會發怒:”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裏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馬太福音21:12-13)
耶穌從天上降下、來到地上成為人,但祂仍然是神,是全能的造物主,祇不過祂以世人可見的肉身形象出現在地上,目的憐憫人、拯救人。
保羅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摩太前書3:16)
”祂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约1:10-11) 當祂來到祂自己創造的世界時,地上的人,也是祂所造的,卻不但不接納祂,反而侮辱祂、嘲諷祂、拒絕祂、打祂,以致祂沒有容身之處。
2).耶穌從未犯罪
耶穌成為人的樣式,與我們一樣。但祂從來沒有犯罪,也無人能找出祂的罪來。
聖經説:”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她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
耶穌對那些想定祂罪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説:”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 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麽不信我呢? ”(約翰福音8:46)
本丟.彼拉多,是羅馬所任命的巡撫。猶太人抓了主耶穌,把祂送彼拉多那兒。彼拉多對這些猶太人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麽罪來。”(約翰福音18:38b)
這些猶太人還是要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祂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麽罪來。’....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麽罪來。’”(約翰福音19:4;6)
第四:耶穌復活戰勝罪和死亡
主耶穌的復活是事實。彼得、雅各、眾使徒,以及五百多弟兄的等,(參見使徒行傳15:5-8),也包括常常在主耶穌身邊聼祂講道和服事祂的一些婦女,他們都看見了復活的主。
主耶穌的復活,證明祂戰勝了罪和死亡。
保羅説:”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14-15)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15:17-19)
三:耶穌愛世人
前面講過人需要救主的原因,是因為人有與生俱來的罪性,而”罪”的結果就是死亡,不但肉體死亡,而且人的靈與神的生命斷開、也死亡。所以,人需要主耶穌的拯救。具體原因:
1.人肉體生命短暫
看看聖經如何描述人的生命的:
年日窄如手掌:詩人大衛説:”你使我的年日窄如手掌。我一生的年數在你面前,如同無有。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詩篇39:5)
年歲如同嘆息:摩西對神禱告説:”你叫他們如水沖去,他們如睡一覺,早晨,他們如生長的草。早晨發芽生長,晚上割下枯幹。.......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我們度盡的年歲,好象一聲嘆息。”(詩篇90:5-6;9)
如花不能存留:”人為婦人所生 ,日子短少、多有患難;出來如花,又被割下;飛去如影,不能存留。”(約伯記14:1-2)
像雲少時不見:”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麽呢? 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各書4:14)
2.人死後且有審判
雖然人的肉體會死,但人的靈魂卻是永遠不死。聖經説”人的靈死”,意思是人的靈與神斷開,失去生命的源頭。
所以,人不是一死百了。聖經説:”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萊書9:27)
”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12:14)
聖經提醒説:”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道書11:9)
聖經説:”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父不審判甚麽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翰福音5:21-22)
耶穌第二次再來時,目的不再是拯救,而是實行審判。基督徒雖然也要接受審判,但與非基督徒完全不同。前者是關於獎賞的斷定,並非定罪;而後者是永死刑罰的審判。
使徒約翰説:”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20:11-12)
3.耶穌愛你
耶穌第一次降世,目的是拯救世人,不是要定人的罪。凡是願意認罪悔改、信靠祂的人,都得"永生”。
神向世界宣告祂的愛。聖經説:”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6-18)
親愛的朋友,聖誕節即將到來,這個節日的重點,不是禮物交換,不是親友相聚、享受美食,而是提醒世人:這是一個大喜的日子,主耶穌愛你、願意拯救你。祂不希望你活在罪中、被罪和撒旦捆綁,沒有自由;不希望你的人生迷茫空虛、沒有方向;不希望你愚昧無知、不知死後去哪裡;.....
主耶穌再來的應許雖然目前還沒有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
親愛的朋友,神有極大憐憫,但祂是絕對公義聖潔的神。有罪人不能來到神的面前,需要一位"中保”。但是可以做人與神之間"中保”的,必須自己沒有罪、是個義人,才可以代替罪人;此外祂他也必須是神,有無窮的生命,才可以代替多人的罪。所以,聖經説:”祂(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2:4-5)
如果你願意被神”拯救”得永生,就謙卑對神説:神啊,我是一個罪人,願意悔改,願意接受耶穌做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如果你做這樣的禱告,你的罪就一定被主耶穌的寶血洗淨,你已死了的"靈”就活過來,與神的關係和好,成為神的兒女。祇有神的生命進來,你才有能力擺脱罪的捆綁和撒旦的控制、避免"永死”的結局。
如果有人不在乎犯罪永死和被撒旦利用,那是人自己的選擇。神給人自由選擇權,祂不強迫人做什麼事,祂會放棄對拒絕接受祂的人的拯救、任憑他們的心剛硬,就如摩西時代神對待埃及法老王一樣。要知道,如果神對人"任憑”,說明祂已經放棄對你的"拯救”,其結局是極其可怕的。
親愛的弟兄姐妹,在聖誕的季節裡,要紀念主耶穌的救恩,切勿忘記祂是以犧牲自己性命的極大代價,把你我從世界分別出來;從罪和撒旦的權勢下拯救出來。你我最大的感恩行動,就是廣傳福音、無論得時不得時;遵行神的道、活出神的生命,讓神的名得榮耀!
求神幫助,共同勉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