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皎旸:少年 | 短篇小说

北美文学家园是北美中文作家协会的文学公众号,发布协会会刊“东西”刊发的文学作品。
打印 被阅读次数


照片由程皎旸拍摄

推荐语:程皎旸是近些年很有潜力的青年女作家,本文讲述了一个跨年龄的爱情故事,阐释情感交融是一种生活的艺术,无关年龄,只关乎心灵的契合。只是在这个充满变数的世界里,曾经的真爱,藏在心里也是一种魅力。—— 顾艳         



少 年

文 | 程皎旸

我20岁的暑假,经常和一个比我大24岁的老男人厮混在一起。

“不,是大24岁半。”他一定要这样纠正我。

“据说现在中年人的标准是47岁,那恭喜你,你还有两年半的时间。”我经常笑他是个老男人,虽然心里并不这样觉得。

“是吗,可我觉得我还在青春期呢!”他说完这话刚好抽完了一根烟,然后我们离开橙色的街边垃圾桶,步入热烘烘的下班人流。那天是下过雨的六点半,我们走在香港的一个工厂区,街道两旁此起彼伏的修车店,修车工人光着膀子,蹲在路旁,黝黑的皮肤,还不及他们擦拭的跑车皮光滑。

我高跟鞋所经的道路不平,且多积水洼,但这并没影响我的心情。我和他一直说笑打闹,连手都忘了牵。他陪我走去巴士站,等着巴士来,目送我随着长龙,弯弯曲曲,潜进车厢,然后离开。我靠在车窗上看他远去的背影,如往常一样:衬衫,牛仔裤,波鞋,双肩包。那时我便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他是一个送我回家的少年,而且还是那种学校篮球队队长,因为他瘦瘦高高,比我高出20公分。

我们结识是为了一起创作一个故事,然后拍出来,参赛。那时我无所事事,在香港找不到实习,又不想回内地吃吃喝喝,千百个焦躁迷茫的时刻之一,一个寻求创作伙伴的Facebook贴子弹在我的眼前,发贴人正是他。

他经常约我出来聊剧本。我们喜欢在酒吧里聊,因为通常他喝多了就会说很多年轻时的故事给我听。他有太多故事,事到如今,我已分不清哪些是真的回忆,哪些是他的醉话,只记得他的故事都很飞驰,听得我十分荡漾,彷佛回到了中学时代,逃掉每一节数学课,去看小说、看电影、到外地参赛,然后隔几个月就顶着一头乱发,穿着满是涂鸦的校服,在全校老师们的白眼下,跑上演讲台,领我的小说比赛奖状。为了记住这飞驰的感觉,我每次喝酒都逼自己保持清醒。可以说,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是千杯不醉。

有一次,他说好了要给我讲他初恋女朋友的故事。于是我们特地去了一家露天酒吧,好似为他的旧伤准备好了一片豪爽的杀场,却不曾想,香港夏日的凌晨还真热呢。他说这个故事要先说时间背景,于是我们坐在热气腾腾的暗夜里,干了一杯又一杯的啤酒,汗流浃背,可他的背景仍没说完。我记得这时候有个侍应生来给我们送打火机。

“我没叫打火机。”

“哦,不好意思,他送错了。” 侍应生屁股后边跟来一位小姐,跟我道歉后,就拎着侍应生的胳膊,嬉骂着去了后边一桌。

他这时候忽然问我:“你听见刚才那个小姐跟那侍应生说什么了吗?”

我愣了一下,说:“没有。”

他好像在黑夜里邪笑了一下,说:”那个侍应生说,‘你不是说要我把火机给一个靓女吗?’,然后那个小姐说,‘你是不是眼盲啊,那个????妹是靓女?我这样才叫靓女!’”

作为一个经常被前男友嫌弃单眼皮且平胸的自卑少女,我认定他是想用那个小姐的话拿我寻开心。

于是,我“哦”了一声之后,便低头咬着杯口的边缘,不再说话。

“怎么了?不要不开心呀,我是在笑她自恋!”我记得他是这样安慰我的。

我把头扭向另外一边,不回应。

“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啦。”他伸长胳膊,摇着我的肩膀。

我还是不看他,只望着隔壁桌的水烟,从印度人的嘴里袅袅升起。

他终于停止摇晃我,摸了摸我的头,随后又认真地抚摸我垂下的眼睑,说:

“你知道吗,你的眼睛真的很靓。”

那天我们一直喝到酒吧都打烊。那时是香港的凌晨五点半,路灯已经熄了,树影淡淡地洒到砖红色的道路上,一连串的通宵小巴堆在路边,打着盹,路两边的店铺都关了门,沉默的铁门连成一片银色铠甲,偶有一处亮起昏黄的灯,那是兜售鱼蛋烧卖的夜宵摊。我们手牵着手,荡来荡去,在街头摇摇晃晃。我听着他无比兴奋地跟我说,你知道吗,每一次跟你聊天都彷佛回到了年少,每当和你聊剧本时,不约而同说出同样的话,我以为自己早在二十年前已认识你,这感觉真是太奇妙了,我真的好钟意你,好钟意你啊。我记得我好像没有说话,我只是抬头看着他一脸开心的孩子样,在心里回应:“是吗,这么巧,我也是欸。”

当时很多朋友都觉得我疯了,和一个并不熟悉的老男人在一起,他既没有给我送车,更没有给我送房,只是酒后说了几句醉话,就把我泡到手了。实际上,他也并不是一个良好的男朋友,他一把年纪了,依旧没有固定的职业,是自由的导演、编剧、剪辑师、广告人??晚上八点睡觉,凌晨起床,太阳升起时再次睡去,正午一点开始新的一天。他也从不会纠正我的粗口,不会在我翻白眼时叫我温柔一点,不会让我穿长裙配高跟鞋,任由我露出没有腹肌的肚脐、和一点也不细的大腿,不会欣赏我辛苦贴上的双眼皮和假睫毛,喜欢望着我因熬夜而爆出的暗疮傻笑。总之我在前男友们那里学到的一切变美、变好的技巧,到了他手里全融化了。但我觉得无比快乐,彷佛又成了那个想怎样就怎样,根本不计后果的中学生。所以在我眼里,这就是爱情。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都重新爱上了同一部老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我经常说他是我的Leon,但他从没说过我是他的Mathilda,他只说我是他的小天使。但我还是坚持要模仿电影里的Mathilda,抱着一个盆栽,跟在他屁股后边,走走停停。路上的人时常投来异样的眼光。

“你看,他们好像都在看我们。”

“他们会不会觉得我是你爸?”

我不喜欢别人觉得他是我爸爸,于是我就跳起来与他接吻。

“好了,现在他们就不会觉得你是我爸了。”我们满足而快乐,牵起手来,在斑马线上转起圈圈,任身边人去人往,绿灯的“嘟嘟嘟嘟”响成一串。

我们也有争吵的时候。那时候很流行一套法国电影,叫《接近无限温暖的蓝》。从电影院里出来,他很不高兴。他觉得剧情远不如宣传片来的吸引人,令他失望。

“可是它拍得很美啊。”

“可是美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的东西,很多艺术品都是不美的。”

“可它就是拍得很美啊,你不是也经常说我很美吗,那是不是我并不好?”

然后他更加不高兴了。

“可你只追求美,不追求内涵吗?”

“是你说我美的。”

“如果不是你的创作才华,你的美也算不上什么啊,更何况,我现在在说电影啊!”

我也生气了,故意走得很慢,和他拉远距离。他也不回头看我。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我们一前一后在热闹的步行街上赌气,空气里充斥着不同国家的语言,和不同肤色的汗味,很快就被人潮冲散了。我记得那时候忽然就打起了雷,香港夏日的暴雨总是说来就来。雨水哗啦哗啦捶打着每一寸大地,行人纷纷打起伞来,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背影了。而这个瞬间他就出现在我眼前了,脱下衬衫,套在我头上,露出打底T恤,揽着我毫无目的地在雨里跑着。跑着跑着我就大笑起来。

“你以为你的衬衫是防水的呀?!”

雨水顺着我的刘海往下滴,霓虹都倾斜了,变成柔软的彩虹,在我心里倒挂着。

我们还喜欢去稀奇古怪的地方约会:半夜三更在滑梯间里喝啤酒,亲吻,躺在铁质的冰凉地板上,仍是不断流汗; 溜进工业大厦的某个垃圾房里,没有灯,没有冷气,只有半开的方窗,为我们画出天边的山脉,以及扎根在海里的钢铁森林。

有一次,我们心血来潮,搭上末班车,山长水远地跑去了赤柱。夜里的赤柱竟如此宁静,完全没了日头的商业气。我们经过一条没有灯的小巷,两边紧闭的店门,好似怪兽的眼睛,吓得我唯有紧握他的胳膊。而他任我挽着,就一直往前走,彷佛走在一条没有时间的通道里。终于,我们在黑暗里找到了一家尚未打烊的泰国餐厅,成了午夜里唯一的客人。我们坐在藤制的餐椅上,看着四周摆着泰国佛像,以及站在灯下,不断对我们微笑的老板娘,议论著是不是进入了鬼片里。

不过那餐饭我们都吃撑了。在喝最后一杯酒的时候,他终于告诉我了一个好消息。原来,他认识的一个很有名气的摄影师朋友,看了我们的剧本后,非常喜欢,愿意无条件帮我们拍片。我们在昏暗的餐厅里不断地干杯,大笑,引得老板娘都来和我们一同歌唱。那一瞬间,我以为我们年少的梦想即将实现。

那天,我们在赤柱海边一直呆到了凌晨六点。我们坐在海边吹风,远处的酒吧街里不断传来鼎沸的吶喊声,那是看世界杯的酒鬼们。我们有些睡意,揽在一起,很久没有说话。

“以后,我要开始认真存钱了。”他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我半睡半醒地,在他怀里点了点头。

“一年以后,我们会有自己的小家庭,所以,44岁半的我,要开始存钱了。”

那是他第一次给我承诺。很多人的承诺是钻戒,是钞票,是奢侈品,它们属于酒席,属于教堂,属于大别墅。而我眼前是一片深蓝无尽的海,带着夏夜的沉香,以及酒鬼的吶喊,所以,我的承诺是属于自由的。

而那之后,他少了带我出去玩,他开始接更多的工作,拍片的日子也因为摄影师的时间不和,而一拖再拖。日子依旧炎热,没有约会的时候,我窝在几百呎的小房间里吹冷气,写稿,和想他。偶尔出街,我就去逛家居市场,一想到一年后会与他建立小家庭,那些锅碗瓢盆、储物箱、鞋柜、桌子、椅子、挂钩、衣架??在我眼里都变得无比可爱起来。但即使这样,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

我记得很多事情,但惟独不记得到底是什么令我下决心与他分开了。也许因为那段日子十分地差,房东要加租金,新来的室友霸占了整个客厅,我妈还不断地打电话来威胁我,说如果再写些不赚钱的稿子,而不找正经工作的话,就不再给我生活费了。我为了躲避逼仄的纷扰,便去街上荡漾,可街上不断有人拿着喇叭喊口号,拖着行李箱的人推来搡去,耳边是各种语言夹杂红绿灯转换的”嘟——嘟——嘟——”,以及”嘟嘟嘟嘟嘟??”。我无处可去的时候,唯有尝试去找回班上的同学,可他们却问我:“要一起罢课吗”。我觉得一切都彷徨、拥挤,却又事不关己。

我和他分手前,去了迪士尼。途中,我很想看一个经典的演出,但不记得名字是什么了。我就叫他去问路。

“你不记得名字,那怎么问?”

“你就问,有一个米奇老鼠和唐老鸭为主角的3D表演,在哪里看?”

他好像觉得这问题太白痴了,就是不愿意去。于是我们玩石头剪刀布,他输了。我给他戴上米奇老鼠的帽子,让他独自一人走去一群小朋友里,然后躲在远处观望。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按我的原话去问,但那些孩子却忽然朝我望过来,笑得直不起腰。

晚上十点,看完烟花,我们随着人流散场。人太多,我们走了很久才走出迪士尼,然后拐进了通往码头的甬道。道两旁是郁郁的绿色植物,不时经过挂着卡通人像的路灯,不知躲在哪里的喇叭,播放着动画片里的插曲。

“你一定不要放弃。”他忽然轻轻地说。

“什么?”

“就算我们分开了,你也不要放弃写作。”

“嗯。”我紧紧地握了一下他的手。

散场的人声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牵着手,越走越慢,很轻很轻,仿佛走在一个童话里,那时候,我多希望这甬道没有尽头。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算是食言了。跟他分开以后,我听我妈的话,去读了硕士,换了专业,现在终于是拎着柏金包去中环上班的精致丽人了。我学着一日三餐,细嚼慢咽,把长发染黑,笑不露齿,日复一日,我终于混到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我的年龄逐年增长,离44岁半逐年靠近,可我却觉得和他越来越远。

在他之后,我不再几个月就换一个男友了,而是有了一个长期陪我的人,他温暖踏实,懂得煮健康的菜肴给我吃。这样的日子没什么不好,起码令我觉得安全,不焦躁。只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我经过车站,看到那些靠在路灯柱子上,或听音乐,或玩手机,或发呆的穿衬衫的少年时,我就会想起他。我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是否继续摇晃,但我想他应该还是那个一说起我就忍不住笑的少年,尽管他比我爸只小六岁,比我妈还大了一岁。

作 者 简 介

程皎旸 (中国香港)90后,硕士毕业于香港大学,《香港文学》特邀栏目主持人,新书《打风》《飞往无重岛》即将上架;已出版小说集《乌鸦在港岛线起飞》《危险动物》;作品《香港快车》入选“青鸟作家导演起飞”计划;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广州文艺》“都市小说双年展”新人奖,入围台湾时报文学奖等;曾任大学讲师、国际4A广告公司策划师、金融集团市场营销等。

编辑:顾艳

编发:晓霜

北美中文作家协会会刊《东西》第420期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