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街头骇人一幕 丰田车狂拖学生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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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作为惟一到达事故现场的记者,及时拍下了这辆牌号为湘A·07295的丰田佳美肇事车的丑象。


被撞的严欢同学,经医生证实已处于脑死亡状态。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司机被警方戴上手铐。

  本报讯昨日凌晨,长沙街头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一青年男子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韶山路、城南路上一路狂奔,在短短两公里路段上先后撞了3位行人、两辆汽车、两辆摩托车,其中一名中学生被拖行了400多米,直至过往车辆围追堵截将其截住,才中止了这段令人发指的死亡之旅。

  当日零时10分,这辆牌号为湘A·07295的丰田佳美小轿车在韶山路东塘撞上一辆越野吉普车。当吉普车司机跳下车察看现场时,肇事车照着他加速冲来,幸亏逃避及时才未被撞飞。随后,慌不择路的肇事车又撞上了一辆摩托车后向北逃逸。正当路人震惊之时,更加令人恐怖的一幕发生了:高速逃逸的肇事车在长沙兵站附近从身后冲向路旁3名回家的中学生。走在外面的杨济业同学当场被撞起6米高,飞出20多米,双腿严重骨折;最不幸的是,稻田中学高二的严欢同学被肇事车撞上后挂在汽车引擎盖下被一路拖行了400多米……在目击者的呼救声中,肇事车仍一路狂逃。受伤最轻的同学陈功心有余悸地回忆:“白色小车根本没有减速,时速起码在80公里以上。”惊恐万状的路人纷纷拨打122、120、110报警,当血肉模糊的严欢被抬上救护车时,右耳和右脸的皮肉被地面磨得所剩无几,甚至已露出颅骨。随后,肇事车又在长岭路口撞倒了一辆摩托,并挂着摩托车拖出一路四溅的火花。在将又一辆吉普车撞上中心绿化带后,肇事车转身经广济桥向长信路口逃逸。肇事车的一路暴行,激起了过往车辆司机的义愤,纷纷围追堵截,当时正在巡逻的雨花区城管特勤中队执法车带头冲向前拦截,在牌号为湘A·53856的桑塔纳和几辆的士合力围堵中,肇事车撞上路口的花坛后最终停下。

  本报记者接到报料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为当时惟一在现场的新闻见证人。“这辆丰田小车的司机太毒了”,义愤填膺的群众纷纷谴责肇事司机没有人性,要求公安机关严惩肇事者。前来处警的交警将酒气熏天的肇事司机带回队部协助调查,并作酒精测试。据警方透露,肇事者名叫徐军,现年29岁,系恒信证券责任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酒精测试结果表明,系酒后驾车,并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记者昨日下午从省人民医院获悉,严欢因肺、脾、胆等多处内脏器官大出血,脑浆外露,已处于脑死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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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真是丧尽天良,伤天害理!不管他是谁,不管他有什么背景,政法机关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秦卓夫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树林在阅读本报关于“1.08”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报道后,难以抑制心中的愤怒,要求政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惩肇事者,还受害者以公道。  市委副书记秦卓夫在听取市交警支队的案情汇报后说:“这是一起激起社会公愤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者醉酒驾车,无视他人生命安全,一路撞车撞人,公然将一名中学生狂拖400米,这是法律绝不允许的!”秦卓夫强调,对这名丧尽天良的肇事者不能因酒后驾车而减轻处罚,必须为自己的恶行承担后果;对受害者要千方百计抢救;对受害者家属要及时安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树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市公安局将在近期全面整治交通秩序,开展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的专项行动,在加强源头管理的同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春节临近,各级政法机关一定要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件,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易鹰永锋刘军)  受害者严欢含恨离开人世  本报讯昨日下午2时20分,被肇事车狂拖400米的受害者严欢的心脏永远停止了跳动,严欢的父母、老师和同学以及所有关心其命运的读者不得不接受了这一悲惨的结局。  严欢的不幸遭遇通过本报的报道牵动了人们的心。正在开“两会”的省人大代表、湖南远东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湘麟在大会驻地看到本报后,立即致电本报表达了对肇事者暴行的愤慨,并委托公司员工前往医院探视受害者,赠送慰问金。一直守候在病房外盼望奇迹发生的老师和同学流下了伤痛的泪水。严欢的班主任陈建红老师对花季少年惨死在酒后肇事的车轮下深表痛惜。他回忆到,严欢平日在学校表现不错,关心同学,多才多艺,篮球、足球、唱歌、书法方面都有天赋,深受老师和同学喜爱。痛失爱子的严春湘、胡德秀夫妇两人都是下岗工人,家境十分困难。严欢读高中的学费都是亲友拼凑的,全家靠父亲一人在大古道巷修单车、补鞋子维持生计。朴实的夫妇俩含着眼泪感谢本报记者和众多好心人对他们家庭不幸遭遇的关心。严春湘对记者说,由于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希望通过本报向社会寻求法律援助,为儿子讨回公道。(易鹰刘军永锋)  肇事司机被刑事拘留  本报讯记者昨晚从市交警支队“1·08”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获悉,酒后驾车狂拖受害者400米的肇事者徐军已于当日中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介绍,鉴于该案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市交警支队为此成立专案组,支队长周新德将其作为2004年交通事故第一号大案亲自督办。为尽快将事故原因查清,严惩肇事者,由市交警支队雨花区大队、122、事故大队、法制科组成的专案组连续两个通宵赴现场勘察、访问目击者,现已基本查明肇事者徐军系酒后驾驶并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基本犯罪事实。市交警支队经报市公安局批准,于昨日中午正式对徐军实施刑事拘留。交警部门还多次到抢救受害者的省人民医院了解受害者抢救进展情况,并督促肇事者家属及其所在单位恒信证券责任有限公司承担救治费用,全力救治伤者。(易鹰永锋刘军)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