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粪文化”和“撇清文化”

 

——观察两种经久不衰的社会文化现象

 

施化

 

 

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泼粪”,是在互联网的新闻上。那是几年前,一个颇有名气的女演员,在一次登台演出当中,被一名不知身份的男青年,用一个可乐瓶中装着的黄色粪水泼洒在衣衫上。当时的场面相当混乱,不过还是可以从有人抢拍的照片中,看到白衬衫上的斑斑黄迹。据说这种行为的理由堂堂正正,是为“爱国”。众多看客当中,喝采叫好的似乎也大大超过不以为然的。为什么这种既不文明,又不高雅,明显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稳定”,有损人格国格,并且将给未成年的下一代造成心灵污染的行为,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受到主流社会的公开批评呢?原来还有另一个原因——“撇清”。多数有头脑、有见解、有原则的人,为了撇清自己和“卖国”的瓜葛,显示自身的清白,宁愿保持沉默,任由泼粪者大行其道。这是两种相辅相成、令人回味的社会文化现象。可以暂名其为“泼粪文化”和“撇清文化”。

 

还记得小时候爸爸带着我去逛杭州岳王庙,从正殿转出来,就看见那四个黑不溜湫的铁铸跪像,分别是秦桧夫妇等,被游客吐得浑身痰迹,污秽不堪。爸爸赶紧牵着我的手避开,以免传染疾病。学了历史,才知道宋朝是败在皇帝高宗手里,至于把曾经经手迫害过岳飞的秦桧拉出来替罪,不过是后朝帝王张扬“忠孝”的小把戏。如果让专攻断代史的史学家来判断,就不一定把吐痰当成最佳的选择。不是吗,现在甚至还有不主张把岳飞当作“民族英雄”的。

 

前两天,同样在杭州,台湾当红女歌手张惠妹,因参加一场演唱会被抵制。抗议者都是饱读诗书的大学生,他们有没有准备“泼粪”不知道,可是仅仅凭着传闻和不足的证据,也不听她本人分辩,就硬给她戴上一顶台独大帽子,赶回老家去,实质上和泼粪也没什么分别。这次,“泼粪”后面跟着的,又是“撇清”。从媒体上,我看到的只有不到一成的观点,反对学生的这种行为。其余众多的学者专家记者编辑,统统鸦雀无声。由此可见,这种文化习俗不但由来已久,世代相传,还将无休无止地演绎下去。

 

“泼粪”说到底,是一个自封大法官的莫须有的非法定罪。粪是很脏很臭的,把粪泼在一个嫌疑人的头上,让他(她)变脏变臭,十有八九罪名成立,大功告成。这种定罪法,都用不着收集证据、寻找证人、撰写证词、花钱请律师出庭,只要顺应时代,捕风捉影,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把当时流行的最臭的那个罪名,往某人头上那么一套,自己转眼就是正确代表,既省力又讨好。已经用滥而过时、供泼粪者使用的罪名大致有:国民党特务,反革命,右派,黑五类,走资派,四人帮,自由化分子,民运分子,邪教,眼下最流行的是台独。台独后面是什么不知道,但知道一定会有新的。

 

两种文化背后的社会根源是极权专制。专制的一个特点是不讲法理,对错由哪个皇帝或最有生杀权力的人说了算。在专制制度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从骨头里就找不到法理的成份。当然我这里说的法理,不是指某一个政权权宜制订的法规条文,而是一个普世的、天赋的、最基本的、永恒不变的准则。这个准则说:无论你是谁,无论有什么理由,你都不可以随意侵犯另一个人的权利。这个权利包括这个人的尊严、信仰、政治立场、财产利益、隐私权更不用说肌肤生命。

 

“泼粪文化”的最大支持理由是“义愤”。义愤只不过是情感上的、情绪化的东西,也许有些理性成份,但是任何一个合格的法官,都不以情绪为判案依据。而且往往相反,判决结果一定不利于情绪化的当事人。如果允许讲理,我就说,避免台湾独立的最好办法,就是加强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哪怕对于暂时持台独观点的台湾来访者,也展示善意。台湾人民亲见亲受到统一的益处,自然不会投票支持台独政策。诸葛亮的“七擒七纵”,不是没人听到过。何况张惠妹只是艺人,而政治和经济文化脱钩,是中共的一贯政策。真不知道这些学生想干什么。可惜,“泼粪文化”当道,我这样说,也许立马招来“泼粪”。

 

“撇清文化”的骨子里是恐惧。恐惧也是一种情绪,没有多少理性好讲。渴望撇清自己的人,尽管有一定洁癖,但主要是吓怕了。这种害怕遭到迫害的恐惧,是由于不讲法理的多数对少数、强势对弱势的迫害,几代、十几代、几十代地流传下来,一直没有停止过。因恐惧而不敢讲理讲真话,已经深深溶入到这个民族的血液之中!

 

如果制度或体制不改变,这两种文化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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