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信-叛徒的真伪-贺龙事件始末之二1967年1月初毛下令对贺审查后,但是还没有直接的证据能把贺龙搞挺。就在这个时候,湘鄂西已故领导人段德昌的未亡人给武汉军区写了一封信,说贺龙在三十年代和国民党有勾结。1967年2月14日,武汉市第二十中学英语教员晏章炎第三次写给“中央文革小组”材料,诬陷贺龙在1934年向蒋介石乞降。说他父亲晏勋甫在临死时告述他一个埋藏在心里多年的秘密:即贺龙在历史上,曾经向蒋介石写过 “乞降” 信,企图“叛变投敌”。 晏勋甫时任国民党南昌行营二厅当厅长时,‘有一天收到一个报纸卷,拆开后发现一张字条,‘落款是一个龙字,他父亲当即向蒋介石作了汇报,派了一个姓黄的去苏区‘找贺龙接洽,回来后说贺龙同意投诚’。” 2月22日,江青拿着抄件对周说:‘这下该把贺龙揪出来了吧!’ 随后,2月28日,文革办公室将原件转交中央军委信访处。3月4日,军委办公厅副主任金涛(现总参办公室顾问)送杨代总长,请示处理意见。3月6日,杨代总长签送林彪阅。3月9日,林彪在送批签上签了名,江青划了圈。中央总共派人两次调查此事的真伪。7月13日,调查者回到北京,“给林彪、江青写了一个‘调查报告’,说‘我们认为,晏章炎的揭发是可信的’。‘贺龙;……只是由于敌人没有满足他的私欲,或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叛变未遂’。”第二次在1967年底至1968年初给出了同样的结果。1967年9月7日,叶群在一次中共中央日常工作会议上提出:贺龙在湘鄂西同国民党大员秘密接头,企图投敌,问题严重,要立案审查。 康生、江青、陈伯达、谢富治等人积极支持,周也表态同意。9月13日,贺龙被正式批准立案审查。1968年3月26日至4月20日国务院参事多次举行分组会, 学习文件,座谈揭发所谓"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历史上的问题"。国务院参事室的“党代表”动员参事们反映他们所知道的中共高干的历史情况,李仲公3月27日对“党代表”说,我有事情反映,但必须向周总理本人单独谈。稍后李仲公将两封据称是早年贺龙同志的"亲笔信",交给了参事室, 并提出要向周总理报告。参事室即向周总理联络员郑凯同志电话报告, 郑要求将原信马上送去。 参事室即派人送去。李仲公此举有报私仇之嫌,一报当初贺龙阻止其要贵州政府主席一事。后来在贺龙去世后的三年以后,周恩来下令调查李仲公交来的“贺龙求降信”的真伪,结果发现所用纸张是40年代后出产的。这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呢? 李仲公其人从历史上看,是个贪生怕死的人。但是在90高龄时,在接受调查时拒不承认造假,尤其是面临抗拒从严的后果,还拒不认错,不合他的本性。贺龙写给蒋介石的信可能有多种解释,也许并不是“乞降”,但是在文革中,只要一封信,管他是什么信,都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就把你打成叛徒。刘少奇就是例子,当初还是周亲自写的材料通报全党说刘少奇的出狱经过。林彪死后,从毛参加陈毅的葬礼,出於政治安慰的需要,一批人要平反不论是活人还是死人。 作鉴定的人就知道怎么作了。考虑到当时的情况,贺并不是共产党员,脚踩两只船也是可能的,但公开求降却是过分了。1968年贺龙收到一封以「中央军委办公厅」名义所发的信,要他交代当初他是如何与国民党谈判的、参加谈判的有哪些人、最后又达成甚么协议。贺龙看见党中央重提此事,心中大感不妙,不停地书写「冤枉」、「冤枉」。事情起源于1933年12月,蒋介石反动政客熊贡卿(又名熊瑞龄)‘游说’贺龙同志,企图‘收编’。熊贡卿先派粱素佛(又名梁天闻)来到相鄂西红三军。贺龙发觉来人之阴谋,报告了湘鄂西中央分局,经分局决定,‘为要得到蒋介石对中央苏区及四方面军之破坏工作的消息’,允许熊贡卿来到湘鄂西。在熊供述情况后,即将熊事公开,‘举行群众审判’,予以处决。事后,湘鄂西中央分局于1934年3月17日,将此事经过报告了中央。其实,当初的事件到底如何,恐怕只有当事人知晓。不过,贺龙当时确实是枪决了蒋介石派来的谈判代表熊贡卿。 贺龙忿忿不平地说:我本来就是在共产党最背的时候参加革命的,所以无论多么背时,我都不怕。现在搞成这个样子,党怎么办?国家怎么办?就是这三件事,最后导致了一代名帅悲惨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