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次告诫与提醒>> (四)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鸟已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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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因为上学时不肯用功读书留过几级,因此在大学里他已算得上是大龄青年了。老爸老妈抱孙子心切,拼命鼓动哥哥在大学里谈一个女朋友,可哥哥的要求很高,一直都没有入眼的。这也难怪,农学院的女生是不咋地,怎么配得上哥哥。记得有一次我和哥哥在新生报到处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新生的相片,哇,长得很漂亮,还是老乡。立即行动起来,制定了甲乙丙丁一套又一套的泡妞大法,可怜这些大法在见到那个女生第一眼之后就立即逃之夭夭了。天,怎么会和相片相差那么大! 随着我一天天地有了些许独立意识,再加上大二的时候我的朋友圈子更是一天比一天地多起来,渐渐地,我很少去扬州。突然有那么一天,接到哥的电话,说他有女朋友了,让我去见见未来的嫂子。 甭提心里有多高兴。 可见了面,甭提有多失望。 小小地个子,黄黄地皮肤,普普通通的相貌,还是个外地人,我当时差点没掉头就走。哥哥还在得意地向小眼班讲述他是如何发现那块宝的。一点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嘛,不过是在舞厅认识而已,哥请她跳舞,谁知道那个她第一次去舞厅,根本不会跳,老是低着头,老是踩到哥的脚,老是怯怯地说对不起,于是英明了一辈子的哥哥在那一刻突然犯傻,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可爱的”她。Come on, 老哥,醒醒吧,这也叫可爱,这原本就是普天之下千千万万个女生都有的害羞的本性啊,你可不要因为你有一个大大咧咧地小跟班妹妹就以为天下女生都那么男人味,哼,你妹妹我在男生面前比她可要温柔娇羞多了!!唉,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那么多抵触情绪,也许是因为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吧。亦或许,是因为别的?总之,三个人一起相处,看着他们亲亲密密快快乐乐的样子,我忽然觉得很难过,这么多年,第一次觉得自己小眼班的地位不保。自此之后,我拒绝再去扬州。 可到底,哥那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没有成功。 一家五口人,只有哥一个人兴奋着,其他四个人心照不宣地像看怪物一样可怜着他。我不得不承认,我们一直以来都是以他为傲的。老爸,姐姐,还有我都含糊着,说什么“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们都支持你”,但言谈举止之间,掩饰不住地失望。只有老妈一个人旗帜鲜明地反对着。是的,老妈一向是这样的人,爱就是爱,恨就是恨,没有半点含糊。虽然她反对的理由是那么地令人发笑,“那么瘦,那么矮,一顿饭还没有我们家的猫咪吃得多,以后怎么替我生个大胖孙子”。 有了爱情,便有了一切,哥才不管,他继续一意孤行着。 可问题是爱情在现实面前能走多远? 女孩先毕业了,在自己的家乡南通找了一份工作,她的父母丢下话来,除非哥毕业后能到南通工作,否则亲事免谈。女孩知道,哥不能去南通,哥自己更是清楚。 我们都松了一口藏了很久的气,可哥却变了一个人。他开始抽烟酗酒,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劝他。他说,总要给我一个回忆的自由。 那时候,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酒精弥漫烟雾缭绕之中,他一遍又一遍过听着唱着陈百强的那首《偏偏喜欢你》,有没有哭,我不知道。我已不敢靠近他做他的小跟班。在第二年的中秋,他一个人踏上了去南通的路,从汽车站到那个女孩的家,来来回回,他走了一夜,洒落的,应该不止是一地的烟头。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他终于对女孩说,咱们分手吧,我会永远记着你。 不分手又如何?记着又如何? 自此之后,哥恢复正常,无情,亦无欲。虽然他还是会去舞厅,有时甚至也会带女老乡去,但他从不请她们跳舞,也很少与她们讲话,只是坐在那儿,反反复复地听每一首歌。新生来了一批又一批,他已没了寻宝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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