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性迷误,才能性和谐

讨论人的性与性的人, 性与人生,性与社会,性与历史,性与文化,性与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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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th(s)是一个常用的英文词,但很难找到相应的中文词对译。myth的本义是“神话”,可是我们常用的却是其引申义。中国最具权威的《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对myth的译义是∶“神话,编造的话、谎言、谣言,杜撰出来的人(或事物),(没有事实根据的)虚构信念(或观点、理论)。” 性观念中的用myth一词,现有的中文译法有“性迷思”、“性迷失”、“性迷信”、“性神话”等等,都有不足或不准确之处。近见梁实秋先生的一篇散文《流行的谬论》,文章开首即对“流行的谬论”作了定义∶ 有许多俚语俗谚,都是多少年下来的经验与智慧累积而成。简单的一句话,好像含著颠扑不破的真理。所以在言谈之间,常被摘引,有时候比古圣先贤的嘉言遗训更亲切动人。由於时代变迁,往昔的金言有些未必可以奉爲圭臬,有些即使仍在流行,事实上也已近於谬论。 该文对“流行的谬论”的定义倒很接近myth一词之所指。总起来说,myth指的是曾经或至今广泛流行的、人们信以爲真、实际上却并无科学根据(虽可能有个别“例子”佐证)的虚妄谬论。现将其简译爲“迷误”,“迷”既是“my”的音译,又可意指爲流行的“迷信”,“误”当然是指现已确认其爲错误。 由於“性隐秘”和“性愚昧”的广泛存在,就大大加强了“性迷误”的流传。 很少有什麽别的领域像人类在性生活领域那样的严加隐藏、谨守秘密。人们都习惯於隐讳 自己的性生活,很少宣泄出去。人们都不在公共场所具体地谈论有关性行爲的事情,甚至要买一本有关性知识的书时,纵然鼓起最大的勇气,还是说不出口,只好用指头一指,匆忙地偷买而去。人们之中,很少敢公开进行性研究,即使有几个先驱者开性研究的先河,也都遭到过各方面的刁难和打击。似乎,"性隐秘"是不可侵犯的,否则的话,"无耻"、"堕落"、"败坏社会风气"、"庸欲不堪",诸如此类的帽子就会压在头上。 笔者并不认爲性隐秘100%不对。事实上,假如在性的方面一点隐秘也不讲,可能就会使性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变得淡而无味了。作爲个人的“性隐私”,是应该保持的。但是,笔者也不认爲性隐秘100%正确。事实上,整个社会对性持一种极端的神秘化的态度,确已引起了一系列本来可以不出现的社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性愚昧";对於性全然无知,充满各色各样的神话(myth)、谬见、澜言,却信以爲真,贻害於己,贻害於人,贻害於社会。 通俗小说《新红楼梦》中写到少女薛蔼如月经初潮,以爲是大病缠身,"好端端便下起血来",不知"到底叫什麽病症,会死不会死?"被风流少男贾小钰大大戏弄了一番。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不少女孩初潮来临时,不知所措,大爲惊恐。著名妇女运动家司托泼夫人在她的《结婚的爱》一书中写道∶ 有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对我说,她18岁时,因爲一个男子在跳舞中,猝然吻了她一下,便担了好几个月的大心事,生怕生出一个小娃娃来;还有一个少女对我说过,她非但同样受了精神上的痛苦,而且由於对一个吻便会生出小孩的恐惧,竟使她的月经停止了几个月。 一位妇産科医师谈起,一对夫妇因不孕症来就诊,经检查发现,该妇女是先天性无阴道症,尿道口扩大,原来十馀年全是在在尿道口性交,还以爲是正常情况,因怀疑何以不怀孕,这才上医院来;另一位妇産科医师谈起,一位十几岁的少女怀了孕,原来她以爲别人结了婚,一两年都不一定怀孕,她只性交一两次,当然不可能怀孕,於是她就成了可悲的未婚少女怀孕者!所以说,对於性的科学研究是必要的,对於从童年起便要进行的性教育是应该的;作爲个人生活的性隐私固然应加尊重,但社会普遍将“性”当成不能谈的“性隐秘”,就必须克服,因爲它导致性愚昧,加强性迷误,而性愚昧和性迷误却必须要破除。 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或那种迷误存在。关於“性”这个一向被视爲不能公开进行探讨的禁地,自然有著更多的迷误,这些迷误使人们的性生活受到轻重不同的损害。因此,消除性迷误,乃是改善性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著名性学权威玛斯特斯和约翰逊就曾经对一些性迷误进行过有力的抨击∶ 1、“性交最满意的姿势是男人在上面的姿势。” 这只是最常用的,但不一定是令双方最满意的性交姿势。女上位(女性在上)可能更容易使女性得到满足。侧位则可能对男女双方都是很好的姿势。 2、“妊娠期间应该禁止各种性行爲。” 妊娠的头三个月,由於早孕反应,妇女也许无意于性交,而且此时女性性高潮时的子宫收缩有可能导致流産.暂停性交爲宜,或者可以采用避免达到性高潮的性行爲。妊娠的其他月份,并无必要禁止各种性行爲,包括性交。 ??3、“小的阴茎不如大的阴茎更能使女人满足。” 在疲软状态下,阴茎的大小相差颇著,但当勃起时,差别并不大。由於阴道具有收缩作用,更使勃起阴茎大小的差异显得无关紧要。真正使女人感到痛快的,是对阴蒂的直接或间接刺激。阴道壁对来自阴茎的性刺激其实并不很敏感。 4、“从长远利益来看,最好节制性欲,让性欲升华。” 这是一种清教徒、禁欲主义者的说法。我们从未见到禁欲能把“性力”真正转变成爲其他的能力。禁欲对身体并没有什麽明显的好处,活跃的性生活倒是对心身都有好处。 5、“热衷於性事的女子乃是女性色情狂或性欲亢进。” 女子天生就比男子有更强的性能力。真正的“色情狂”和病态的性欲亢进,即便有,也是极其罕见的。 6、“老年乃是性行爲的终点。” 无论男女,都不必因年龄而放弃性生活。相反,保持适度的性生活可延缓心身衰老。 7、“作爲一个男人,如果不能使一个女人得到性满足,便患有某种严重的性功能障碍。” 不一定。女方得不到性满足,有各种不同的情况和原因,要加以具体分析。 男性学的权威齐尔柏吉尔德博士著《男性学》和《新男性学》(同一作者,体例不同於前书),在书中详述了近二十种性迷误,现简摘部分以飨读者∶ “男人不应表达某些情感。” 譬如男人不能表现出温柔、害怕,软弱,在性行爲方面也总要带上一副欺 的面具,其实,这样不利於男人的心身健康,也不利於男女亲密关系的发展。 “性交是一种要男人努力去完成的任务。” 社会成见把男人看成是一部努力行动以达到目的和成就的机器,连性交也成了让女方达到性高潮的一种紧张工作。其实,这种看法让性生活的兴奋迷人感丧失殆尽。性生活应该是全身心地沈浸在灵与肉的交融中,不是计较勃起有多硬、持续时间有多长、能引发对方几次高潮的工作任务。那些计较只会引起“操作焦虑”,破坏性快感,以致陷入性功能失调。 “男人要爲性交安排好一切、谱写好全章乐曲并加以演奏。” 把男人放在对性生活的一切要负全责的看法是不正确的。琴瑟和鸣,阴阳谐合,两情相投,男女共欢,才是爱途之道。 “男人总是想性交,总是一想性交马上就能性交。” 男人和女人一样,既不总是想性交,也不总是一想性交马上就能性交。在“马上就能”这方面,男人还不如女人,因爲男人在射精後有“不应期”,有一段时间不能勃起。不应期的长短,从儿分钟到几个小时都可能,因人而异,因情境而异,也因年龄而异。 “一切肉体的接触必定要导致性交。” 美妙的触摸本身便是美妙的,并不一定要转爲性交。有时是不能性交,有时是不想性交,只要拥有肉体接触的性欢乐便很好。死守“肉体接触後一定要性交”的想法,一生中会失去很多很多的性欢乐。 ??“性生活就是性交。” 性生活比性交(通常指阴茎插入阴道的“阴道性交”)要丰富得多。性交只是性生活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的方式。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性交既不是最好的方式,也不是最合适的方式。 “性行爲一定要有阴茎勃起。” 既然性行爲并不一定要性交,性行爲也就不一定要阴茎勃起,甚至根本不需要阴茎。唇舌、手指,甚至全身肌肤都可以是性行爲的“主角”。 “良好的性生活一定要以达到一定高潮而告终。” 性高潮也只是性欢乐、性满足的一种。“良好的性生活”应以双方的真正满意爲标准,达到性高潮并非必要因素。假如感到这次不易有性高潮出现,或要很费劲才能勉强出现,就不如在感觉还良好时,适可而止。 “性行爲应是自然并自发的。” 自然并自发的性交,当然是有的,也是很好的,但却不是普遍而恒常的。几千年来的文化所带来的种种限制,已经把本来应是自然并自发的性行爲,变得不自然、不自发了。假如“自然”意味著“不必学习”,那就必须说“性行爲不是自然的”,因爲人类的性行爲确是需要学习的。假如“自发”意味著“不必准备”,那就必须说“性行爲不是自发的”,因爲人类的性行爲确是需要有所准备的,思想和情绪准备、环境和条件准备、安全和避孕准备,诸如此类。 著名电视性教育专家露丝博士,曾撰文指出∶很多妇女保持著“小女孩”式的性观念,而这种种观念其实都是错误的,不利於达成良好的性生活。如果把这些大多数得自少女时的性观念抛掉,你的性爱生活就会好得多。这些所谓“小女孩”式的性观念,也是一类性迷误∶ “爱情是重要的,性则没有什麽。” 童话故事教给小女孩,爱情是幸福的唯一所需,性则避而不谈。这纯粹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清教徒神话。真实的情况是,我们生来便是有性欲的,我们都需要性的欢乐,这种需要是与亲密关系连在一起的。我们正是爲了亲密关系而结婚,良好的性生活乃是这种关系的纽带。性的欢乐,是夫妇之间表达爱情和亲密关系的最自然的方式。 “男人比女人更需要性,男人比女人的性欲更强。” 其实,现在知道,女人同样性欲很强,甚至超过男人。当然,每个人是不同的。在一对配偶中,两人的性欲也不总是完全匹配的。所以每一方都要了解自已和对方的性欲情况,以建立一种双方都很满足的性生活。不但男人的性欲应该得到满足、女人的性欲也应该得到满足,而不仅仅是爲了满足男人。 “性是天生的,所以良好的性生活会自然来到。” 不对!人们告诉小女孩在公衆面前如何得体,一举一动要高雅,但没有人告诉小女孩在私生活方面的言行举止。性生活并不是不学而会的。从最简单的握手、接吻,直到如何达到性高潮,都需要学习。假如你永远保持小女孩的态度,“不讨论任何性事”,你就会发生麻烦。每一对夫妇都应该学习和讨论如何过好性生活,对方喜欢什麽,不喜欢什麽,都要共同努力去找到适当的方式让双方都满意。 “他应该知道我在床上喜欢什麽。” 不对。正像你也不知道丈夫的喜好一样,假如他没有告诉过你或者没有表现出来。例如,有些丈夫非常喜欢妻子抚摩他们的乳头,而有些丈夫却很不愿意他的乳头被抚摩。 ??“在床上女人不可主动提出要求。” 当然可以。大多数男人喜欢配偶在床上能主动些,而不喜欢妻子只是躺在床上,像木头动也不动,等著男人去满足她。其实应该双方都要主动,共同培育和开发你们的性生活! 近二十多年,美国出版的与性有关的书中,书名上包含了“myth”一词的就有三十多种,有几本是专讲性迷误的。在书名上没有标出,但在内容中对性迷误加以批驳的,就更多了。上面所引述的最负盛名的三家之言,便是例证。 美国休士顿大学麦卡利教授(James Leslie McCary)写了一本专批性迷误的书,还译成了中文(书名爲《错误的性观念——打破七十一个“迷思”》,郑文译,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该书从六个方面(性生理、性欲、生殖与避孕、性失调与性变态、性犯罪、其他)分述了71项性迷误。例如∶“同时达到高潮是性和谐的第一要务”、“年纪大了就不应该在性生活上太活跃”、“停经或子宫切除会结束性生活”、“性交後排尿或站著性交都能避孕”、“手淫会引起各种生理、心理问题”、“性犯罪的发生是因爲性欲过强”、“一般的医生都足以处理性问题”,等等。这些说法爲何是错的,从书中都可找到答案,这里不再重复。 该书作者关於反对性迷误的演讲,也大受美国医药学界、媒体和公衆的欢迎。麦卡利教授说得很好∶ 在心理学、医药、生物学方面的研究和发现,一直都证明一件事∶‘正确的性知识’与‘稳定和圆满的性生活’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只有当真理取代那些不合理、有侵蚀性且附属於罪恶感的性观念时,幸福的性生活才有可能。 在中国,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也流传很多性迷误。总的来说,中国的现代性迷误,和上述西方的性迷误大致相似,或完全相同,无需另行重复。中国古代的性迷误,则颇具特色。例如,中国现存最著名的几本性学经典,都有些传统的性迷误在内,下面略举几个,以见一斑∶ 1、“五月十六日,天地牝牡日,不可行房,犯之不出三年必死。何以知之?但取新布一尺,此夜悬东墙上,明日观之,必有血色,切忌之。”(《素女经》) 无稽之谈,纯属迷信。 2、“求子┅┅以妇人月经後三日,夜半之後,鸡鸣之前┅┅”(《素女经》) 现代科学证明女性排卵在月经周期的中间,即以刚来月经之日爲第1日,在第14日左右排卵。“月经後三日”未必不能怀孕,但肯定不是常人最佳的易孕时期。 3、“凡欲求子,候女之月经断後则交接之,一日三日爲男,四日五日爲女,五日以後徒损精力,无益也。”(《洞玄子》) 生男还是生女,不取决於日子;恰恰“经断”五日到十日後,才正是求子的大好时日。 4、“昔黄帝御女一千二百而登仙┅┅能御十二女而不复施泄者,令人不老,有美色。若御九十三女而自固者,年万岁矣。”(孙思邈《千金方?房中补益》) 实际上,既没有人成仙,也没有人万岁,包括孙思邈本人在内。据报纸的公开报道,美国著名XXX级男影星霍姆斯一生“御女”一万二千之数,远多於黄帝,不仅没有成仙,却在盛年死於艾滋病,早早地成了风流鬼! 至於“一滴精等於十滴血”之类的诸多说法,更是在民间广爲流传。这些古已有之,信奉多年的性迷误,至今还有人相信著。所以,中国的性教育任务更重,不但要消除似是而非的现代性迷误,还要淫除千百年来的根深蒂固的传统性迷误,才能使每个家庭的性生活与普通生活一样,随著社会的进步、文明的昌盛而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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