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 进了电梯才发现它是往上去的 --二十四楼某位敬业的同事也刚下班,早我一点点按了扭。我只好跟它上到二十四楼,然后再往底楼。门打开,我立刻飞跑出去,隐约听见那个同事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晚安” ,也顾不得回答。 等到了街上,程明浩已经不在那里;我愣了一会儿,转身跑到停车场,看不见他的车;我退出来,一路跑了好几个街区,一直到气喘吁吁。这条街上红绿灯很多,转得也慢,我满心希望他正停在某个路口,可是他没有。 他没有等我。他为什么不等我?他既然大老远跑到我公司楼下发呆,怎么就不肯多等一会儿呢?不错,我是说过不想再看见他,但人,总有可能改变主意的呀。 我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回家,给他打电话,他不在。一个小时后我再打,他也不在。临睡前,我打了最后一次,他依然不在。 我犹豫了半天要不要给他留个言,最后还是没有留,因为我要说的话都已经说了。很多话,本来根本不想说,到底被他逼得统统说出来。 郑滢用她新买的本田CRV送我去机场。她年底也要毕业了,只花一年半就拿到计算机硕士学位,比我们其他人都快,她把这归功于她们学校差,为了多吸引学生,自然把课程要求降低,几乎所有的实习经历都可以抵学分不算,还不必做论文。郑滢虽然没有蒋宜嘉那么奇货可居,也有三四家公司要,她决定毕业后去旧金山南郊的一家公司,论规模、名气和现在这家差不多,但工资待遇略胜一筹。她一决定,第二天就去分期付款买了这辆车,现在正处於“蜜月期” ,一有机会就把它牵出来遛遛。她自告奋勇送我去机场,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手痒了。 “你个子又不高,买这么大的车干什么?” “就是因为个子不高,才要买大一点的车,这样开在路上,人家不敢随便欺负你。” “有这种说法?” “当然。” 假如这种说法在爱情里也通用,我想,我大概需要去买一辆公共汽车来开。 “你上班时间跑出来真的不要紧?” “要什么紧,我走都要走了。再说,公司本来就规定假如周一到周四每天工作九个小时,周五下午可以休息,这个福利我还从来没有享受过呢。” “章文刚知道你要走,有没有说什么?” “哼。” 我那句问话捅着了郑滢心里的马蜂窝。她说,最近一段时间,章文刚总在工作上忽明忽暗地找机会为难她,让她日子不好过。 “会不会是你太敏感了?他本来就是出名的难打交道。” “难打交道和故意刁难是两回事。” 郑滢告诉我,章文刚已经对几个男同事透露准备年底回国去迎娶“陈玉莲”-- 显然他已经浪子回头,不仅如此,他居然还对他们说什么“娶妻求淑女”。 “他这么一说,我成什么了?恶不恶心?恶不恶心?恶不恶心?” “恶心,” 我实在忍不住笑起来,“不过,再怎么说,人家把宝贵的第一次托付给你了。” 郑滢白我一眼,狠踩一脚油门,“照这么讲,我还欠他的‘开苞费’ ?反正,我一听他那句话,马上下定决心,天涯海角都可以去,就是不回这家公司。” “你这个论调倒是和蒋宜嘉一模一样。” “唉,人家才高八斗看不上这里,我呢,是被男人逼走的,差到不知哪里去了。” 九十五 到了机场,我从洗手间出来,看见郑滢站在 Starbucks 门口朝我招手。她递给我一杯大号薄荷摩卡,自己手里拿的是卡布基诺。 “给,你喜欢的。” “这里的 Starbucks 在买一送一?” “好心当作猪下水,我请你,不行吗?” “请我也不用这么一大杯吧?” “放心,现在还早,喝完还够时间上一次厕所。” 我拉着她想去找个地方坐下,她连连摇手,“不要不要,我们就站在这里,” 她呵呵傻笑着,两个酒涡在脸上跳起舞来,“这个地方显眼啊,要是程明浩良心发现跑来,一眼就能看见你,然后你们两个就会演一出很浪漫的戏给我看,那杯咖啡呢,就当我买票了。” “他不会来的。” “你怎么知道?” “我叫他不要来,我还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 薄荷摩卡刚喝的时候滚烫,仔细品尝却是满口清凉;这是一种表里不一的饮料,就像我自己说出的话。 “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的。”郑滢乐观地鼓舞我。 奇迹没有发生。程明浩没来送我。我叫他不要来,他就真的没来。 郑滢很失望,“这种笨蛋,活该找不到老婆。” 飞机升空的时候,我正在把航空公司的那份“紧急情况指南” 从头读到尾。我不再去思考是否应该忘记他,因为我已经明白所谓“忘记” ,是徒劳的。 当你想要去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无法忘记他了。忘记,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 ,到头来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就会自动复制、侵袭更多的空间,唯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里,不去碰触。 回学校以后,我搬到另外一个公寓,免得和杜政平抬头不见低头见。 有一天,在系里的信箱旁边碰见他。他稍微黑了一点,看上去很精神。他看着我微笑。 我们寒喧了几句,他说“你等等” ,然后跑到自己办公室去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送给你。在纽约买的,前不久才出来。” 我看看题目,是一部动画片“宝莲灯” 。正在奇怪他何以送我一盘动画片,他说,“里面的主题歌是张信哲唱的,很好听。” 那首歌,叫“爱就一个字”。 那天晚上,我在电脑上一遍遍听这首歌: …… 爱就一个字 我只说一次 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野花太放肆 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 虽然和“劈山救母” 的故事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关联,但它无疑是一首演绎得非常成功的情歌。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那么我这辈子的份额恐怕已经用完,却什么也没得到 -- 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几天后,郑滢打电话来,“我有一个很重要的消息。” “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这要你来告诉我。消息是:你那个月亮好像打算卷土重来。” “什么叫‘我那个月亮’ ?” “杜政平刚才破天荒给我打电话过来,足足讲了一个钟头,亲切地问候了我的工作和学习,然后也‘顺便’ 问起了你。” “问我什么?” “问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你怎么说?” “说没有。” “你至少可以说不知道吧。”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她居然很得意,“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坏消息。” 九十六 “不要这么绝情嘛。” “你到底帮谁?” 我清清楚楚记得一个星期前她还在机场骂程明浩不争气。 “我帮你,还有对你好的人。” 她很干脆。 “但我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人对我好就爱他。” “连对你好都做不到,又有什么必要去爱?” “你怎么知道他对我不好?”我不服气,“他对我很好。” 郑滢不说话。我赌起气来,“他真的对我很好。” “那现在呢?他在哪里?” 郑滢悠悠地发问。 我答不出来。回来之后,程明浩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连一封电子邮件也没有;这个夏天的一切就像雷雨后的彩虹,曾有一段缤纷却已了然无痕。我感到难堪。 过了几天,我在图书馆碰到杜政平,他说有点事想问我,於是我们边走边说。 杜政平告诉我,纽约那家公司已有意向录用他,条件相当优厚,并且希望他在修完这个学期课程后就回公司一边接着实习一边做论文。 “那样的话,明年初我就回公司上班,五月份再回学校答辩。” 我微笑,一时还不太明白他究竟想问什么。 他突然停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次我要是去纽约,今后大概会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你将来有没有打算回加州工作,要是那样,我们以后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其实呢,也有几家硅谷的公司要我,听说北加州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 他抬起头,终於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纽约吗?”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程明浩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 还是“不应该” ,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难怪程明浩无法给我一个想要的答案。 我也无法给杜政平一个他想要的答案。我说,“我想这个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他有点着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觉得该让你自己决定。” 我转身朝电梯走过去。他追上来,“关璐,你真的就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走进电梯,按下钮,“我们是不可能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他伸出手臂把它挡住,“你还在喜欢程明浩吗?” 我不说话。我们僵持了半分多钟,终於杜政平把手缩回去,电梯门合拢。 晚上,他打电话过来,声音听上去很沮丧,有几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 他说,“今天下午很对不起。” “你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 他告诉我,在纽约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也是实习生,性格开朗,会煲很好喝的汤,他们关系不错,他喝过几次她煲的汤。那个女孩子很希望他能回纽约工作。 “我想,要是回了纽约,大概会去追她。” “那你为什么还来问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这样对人家不公平。” 他苦笑一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 九十七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 杜政平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关璐,” 他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於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他放走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等我。当他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郑滢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杜政平被你气昏了头”。她扼腕叹息,“男人怎么能跟女人摊这种底牌呢?唉,说到底,他还不够成熟。” 郑滢说,“我现在终於明白为什么以前谈恋爱老是失败,就是因为谈来谈去,找的男人都还不够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属於早熟的类型。书上说,最理想的组合应该是女人的年龄为男人年龄除以二再加七,那么我今年二十三岁,就应该找三十二岁的男人谈恋爱。” “老得可以煲汤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觉得高年级的人老得可以;后来,“老”用来形容所有二十五岁以后的人;终於有一天,等我不再说这个字而用“成熟” 取而代之,我明白,自己开始变老了。嫌别人老,是不应该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老。 “懂什么,男人的魅力要三十岁以后才完全显现出来,二十几岁,那叫愣头青。平心而论,杜政平在愣头青里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愣头青到底还是愣头青。” “不对,照你这么算,女人随年龄的增长,找的男人会越来越老,比如说,三十岁的女人应该配四十六岁的男人?你哪里看来的?”我开始怀疑她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我看,那本书八成是个老男人写来花女人的。” “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至少可以增强女人的紧迫感,减少社会上的老处女。” + “你不是说过好男人像新鲜羊角面包大家抢,等到三十多岁,老早被人家抢掉了吧。” “真要够好,我难道不能再抢过来?” 我服了她。 十一月底,杜政平在中国学生会的邮件列表上发广告卖东西,他果然要去纽约了。后来,我收到他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是一个链接,下面用大大的字写着 “Goodbye 关璐”。 我点进那个链接,是一首歌,张信哲的“且行且珍惜” 。 在张信哲的歌当中,“且行且珍惜” 大概是唯一一首不那么感伤的离别之歌。或许因此,他曾经为我点过这首歌;后来,我们在这首歌的陪同下开始了一段失败的恋情;现在,他又借这首歌来为我们之间画上句号。 我看看电脑上的日期,十二月十九日,在中国,是十二月二十日了。这一天,澳门回归祖国,而杜政平做了一个决定,要把他心里关于我的那一部分割舍掉。 我会后悔吗? 九十八 这一年的寒假格外冷清,室友回国探亲去了,我一个人蜷在沙发上看书、看电视、听音乐,百无聊赖。跑出去转转,空气干冷,树上的叶子掉光了,校园里难得看见个人,有一种急景凋年的感觉;冷风钻进鼻子,一路酸得眼睛都睁不开,於是又蜷回沙发上去,像一只刺猥。 郑滢打电话来说旧金山在下雨,已经一连下了几天。 她抱怨,“简直像在整个城市上空装了个淋浴喷头。” 我在想,旧金山下起雨来是什么样子呢?等雨下完后,天上会有一道彩虹吗? 空调功率不足,我打开电炉,把手放在上面烘。我从箱子里找出一条长及脚踝的厚羊毛裙子,红黑格子,不是彻底的红也不是彻底的黑,绒绒地交织在一起;还是好几年前流行格子裙的时候和郑滢、其馨一起去买的,不过只穿了一次,因为我个子矮,并不适合穿长裙。 我终於明白自己当初何以一定要把这条明知不会穿出去的裙子带来美国:此刻,我穿起它,厚厚的绒毛轻轻软软地覆盖着我的腿脚。在这个没人看、没人理、也没人抱的冰冷冬日里,它慷慨地提供了一个怀抱,虚幻,却温暖。 钻进被子里,突然看见桌上的那一小瓶海盐。我把它打开,贪婪地嗅着它的清香,猛然想到,程明浩把这个小小的瓶子装进纸盒寄给我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喜欢我的,只是他没说,我就不知道,他没说,并不等於他没有喜欢过我。我的心里泛起一种辛酸的甜蜜,或者说是甜蜜的辛酸。 至少,不完全是我的一厢情愿。有些东西,的的确确存在过。 这个时候,有人打电话来,我以为又是郑滢 --她现在大概也闷得慌,越来越喜欢煲电话粥。然而,话筒里传来的声音让我手一抖,把装海盐的瓶子打翻在被子上,五颜六色的小颗粒稀里哗啦滚得满床都是。 我急忙用脖子和肩膀夹住听筒,一边慌里慌张地想把那条支离破碎的彩虹收拾起来,仿佛他在那头能看见我刚刚闯了祸。 程明浩的声音听上去既远又近,“现在不会太晚吧?” “不算晚。” “你好吗?” “嗯,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 “有什么事吗?” 我问他。 “没什么事。就是,” 他的声音有点不大自然,“想…知道你好不好。” “我很好,” 我一边心不在焉地说,一边把一大堆拢在书上的盐粒倒回去,可惜的是,彩虹已经不可能还原,瓶子里不过是一堆五颜六色、杂乱无章的颗粒在绝望地瞪着我,让我跟着一起绝望。 “我把你送给我的那瓶海盐打翻了。” 我突然对他说,并且毫无征兆地哭起来。哭得越来越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 他试图安慰我,我心急如焚,只是在想怎样才能把眼泪止住。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哭,现在,却在程明浩面前泪流成河;曾经也当着杜政平哭,为的,其实也是程明浩。 “对不起,我要睡觉了。” 我生怕自己的眼睛和旧金山的天空一样变成淋浴喷头,稍稍平静下来就把电话挂了。 哭完以后,我很沮丧。为一个人流眼泪,有了第一次,就很容易会有下一次。 第二天,我打电话想告诉他我昨天哭只是因为心情不好,可是他不在。 第三天早上,我刚起床,门上的对讲机响了,我去接,是一把既远又近的声音。 怎么可能呢? 九十九 我穿着拖鞋跑下去,隔着大门上的铁格子看见一个穿着深灰色大衣的人在朝我微笑。真的是他。 我红着脸飞快地打开门,却一下子局促起来,不知说什么好。 “你跑来干什么?” 我问程明浩。 他扁扁嘴,轻轻地说,“我来让你一眼看到底。” 样子有点像做了错事的小学生。 “我又没说要看你。你有什么好看的?” 我低下头把右脚踩在左脚上,再放下来,把左脚踩在右脚上。 “我来都来了,就马马虎虎看一下,行不行?” 他走近一步,牵住我的右手。 “不行。” 我把手往回抽,抽到一半,又慢慢地放了回去。记得郑滢说过这样会“跌身价” ,我才不管呢,天那么冷,而他的手那么大那么温暖。於是,我小心翼翼地让他握着,发现自己还是很爱他。千真万确,毋庸质疑。 “你怎么来的?” “开车。” “这么远!你开了多久?” 我很惊讶。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是从mapquest.com上面打印下来的,从旧金山到拉斯. 克鲁斯的行车指向,上面密密麻麻,最下面写着“预计时间:17小时零2分钟” 。 “再加上一个小时,因为我转错了一次弯,费了好大功夫才绕回去。当然,不是连着开的,中途睡了一觉。” “你到底跑来干什么?” 我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 他很温柔地看着我,“我想见你。” “就因为我在电话里哭了?其实,我那天并不是… ”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我揽进怀里,“我很想你,一直都很想。” 他紧紧地抱着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他来找我,一定要好好地把他骂一顿,至少把所有的委屈和后悔都吐出来。现在他真的来了,离我这么近,我却一点都不想骂他。我变得只会很没出息地傻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他一来,所有的委屈和后悔就都找不到了。 原来他一直都在我心中,只是被隔离起来,并没有彻底删除。现在隔离一取消,顷刻间,他又充满了我整个心灵,让一颗心变得沉甸甸的,感觉非常厚实。谢天谢地我没有把他删除掉。 “你会嫌我太矮吗?” 我问他。 “我还想知道,你会不会嫌我太高呢。” “当然会,知道吗,个子越高的人越迟钝。” 我终於又会说话了。 “为什么?” “个子越高,头脑离心脏的距离就越远。心里想什么,反映到头脑里去花的时间就越长。” 我一本正经。 “歪理十八条。” 他把我抱起来,让我那两只穿着毛绒拖鞋的脚站在他的脚上。我看见他嘴里在嚼什么东西。 “你在吃什么?” “口香糖。不好意思,今天早上没找到地方刷牙。所以建议你暂时离我远一点。” 他调皮地眨眨眼睛。 我勾住他的脖子,把脸颊埋在他的颈窝里。 “喂,很冷的呢。” “我不管。你长那么长的脖子,就是给我取暖用的。” 那一刻,我希望他永远不要离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