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云:戒指

戒指

作者:王瑞云



        一个女人如果说她不喜欢首饰,那是撒谎。
       
但事情在我却显得有些复杂。我喜欢着,却又为这种喜欢轻微地不安着。因为我了解,在中国的美学境界里,美的顶点是返璞归真后的平淡自然。被这样的理论教诲着,我因此在心思深处,希望自己能够脱俗,能够不用外在的装饰来炫耀自己。更何况那个最美的中国姑娘林黛玉,就没见她戴首饰-曹雪芹一笔都没有写。说她过生日,也不过就是“略换了几件新鲜的衣服。”说到她非比寻常的美,更是连词都不肯多用,只说她“超逸”。可见格高调雅,玉质天成的女子是无需用首饰来装饰自己的。那个和她比肩争艳的薛宝钗,虽然也表白自己说,“不爱那些劳什子”,但她毕竟是带着一块沉甸甸的“珠宝晶莹黄金灿烂”的金锁,手臂上又笼着元春所赐的“红麝香珠串”的。因此薛姑娘千般好,在人们的心目里还是比不上林姑娘。
       
有一个墨西哥女画家卡洛(FridaKahlo1907-1954),是我非常喜欢的。她的画充满了奔放奇异的想象力。及至见到她本人的照片,我吓得往后挫了一步:她拿着烟的左手上满满地戴了四只戒指,只只都其大无比。仿佛手指上爬了几只大甲虫。我简直不懂,这个如此出众的画家,怎么会如此艳俗地装扮自己。
       
于是,我给自己明确了如下原则:首饰要戴。因为-我得说实话-现在的我还不敢把自己完全交到彻底的自然,全然的平淡手中去,人造饰物的闪光和灿烂对我依然有相当的吸引力。但为了防止自己因戴首饰而滑入俗境,不妨取一个折衷的办法来安顿自己:选那种不张扬的小首饰来点缀。耳环只取小小一粒的那一种,不戴硕大的一轮,或流苏般垂肩的。项链在金与银之间,我宁可戴银的-在色相上它比金含蓄;戴细的-不事张扬,似有若无,把光芒闪烁在不经意之中。
       
即使这样节制着,这些年来,还是陆续积攒下了不少首饰。金,银,珠,玉,石都有,每一件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这里我不妨选戒指来说说。
       
我的首饰中戒指最少,两只。它们不是如通常习惯的那样婚前买的,却是婚后置的。我们结婚的那个年头(八十年代中期),对首饰没有概念,也不兴有订婚戒指和结婚戒指。在物质上我们拥有的仅衣食两项,结婚后连房子都没有一间。由于没有新房,我们连置家具的任务都免了,真正身无长物。两人登记结婚后,俨然还接着做“单身贵族”。他住在北大的集体宿舍里,我住在北海后门恭王府的后楼上-那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办公室。逢到周末凑到一起,骑着两辆哐啷作响的自行车在地安门、西单、前门大栅栏等处逛街,吃小吃,看电影。过得贫穷却不潦倒,日子了无牵挂。
       
但我婆婆觉得,这样含糊着“成家”实在不象,就给儿子一笔钱,叫他给我买一件贵重东西。我们想不出什么算贵重东西,单只想到手表-真是那个时代人的典型思路。结果,手表并没有买成,我们两人把这钱挪用了。因为当时我们已经开始习英文,准备托福,肚子里没有高蛋白食物,一熬夜,就四处找东西吃,很不痛快。偏两人都读过《水浒》,知道里面李逵等好汉常常“大块吃肉”,念及至此,从肉体到精神都饱受煎熬。而那时我们的经济状况是,每人每月的工资六十四元。市面上一斤熟牛肉要十块钱。我盯住丈夫手上要去买表的一迭钱,笑道:我们拿它去买牛肉来吃,我不要手表了。丈夫见我如此深明大义,立刻爽快同意:说得是!于是,何消几个月,我们就把那个“贵重东西”吃尽了。
       
可是,怎么对婆婆交代呢?天可怜见,丈夫的毕业论文居然帮他在声学协会得了一个奖,让他意外得到几百元奖金。拿到这笔飞来之财,他很扬眉吐气,背了我,用那笔钱真的就买了来一件“贵重东西”:一只戒指-亏他想得出。
       
那是一只红艳艳的玛瑙戒指。这不仅是我的第一只戒指,也是我的第一件首饰。我不知道拿它怎么办,因为镶在金托子上的那颗玛瑙有花生米大小,我怎么戴得出去呢?不仅如此,丈夫给我的时候,托起我的左手,还说了这样的话:不知大小合不合适,买的时候我想,如果嫌小,说明我低估了你,如果嫌大,说明我高估了你。那时我们结婚不久,彼此都还新鲜着,不免惹他还有兴趣来打这个赌。我一听,就认真了,挺起身体,看他把戒指套上我的无名指-啊呀,嫌大!
       
两个就都沉默了。
       
此后,那只玛瑙戒指我几乎不戴,不仅因为它大-尺寸大,体积大,也因为我惭愧自己无端让丈夫踩了一空-没他期待的那么好。
       
在千禧年之交-这已经是十五年之后了-丈夫背着我又买来一件礼物,便是我的第二只戒指。这次他买的是钻戒,白金的,上面半圈镶着闪烁的小钻石。很好,十五年夫妻没有白做,他已经知道我的趣味和要求,没买那种突兀地支起一颗钻石的戒指-象那颗玛瑙,而是随形贴身地附在指环上的一圈,这正是我中意的样式。我欢喜无限,把它套上手指,一圈白光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荡着秋千-还是嫌大!但这次丈夫没再泄气,这些年下来,他已经把我看得透透的,犯不着再用戒指来“估”我。他只说,咦,这已经是店里的最小号了。不过我问好了店里,他们说,可以送出去做小了,不碍事。可是我的脑筋在这一点上转不过弯来:完完整整,亮晶晶的一个东西,要把它剪断,再焊接起来,想想都是心痛的,我不肯给它动这样的“手术”。我不甘心,拉着先生逛了城中半数的首饰店,竟找不出适合我手指尺寸的戒指,而我又不肯叫人重做,这个戒指好象又要戴不成了。
       
过了一个月,临近中国春节了,丈夫领我到洛杉矶的中国城里碰碰运气看。走进一家首饰店,试了几只,却都不大合适。柜台里的小伙子就从里间又取出一只,正是那种围了一圈小钻石的戒指。我套上手指,尺寸竟非常合适,仿佛是为我定做的。而且它细而纤巧,很符合我的“不张扬,不触目”的原则。我和丈夫不约而同地交换了一下眼神-喜孜孜的。可一问价,我就有些“毛”了,这里开的价比美国店里足足贵出一倍。我摘下那枚戒指,就去拉丈夫的胳膊,他却恋恋的不肯就走。他们男人和我们女人购物的原则不同,他们只求买到合适东西,我们却要买物美而价廉的东西。小伙子很会察言观色,立刻撇开了我,开始耐心地向我丈夫讲解关于钻石的知识。他从里间拿出一张图,上面仔细地排列出各种钻石的尺寸,色泽,切割法的全部说明。高档的钻石是无疵的,通体晶莹剔透;中挡的钻石有微疵,但色泽仍然晶莹;低挡的钻石则疵点较多,而且颜色微黄。他努力让我丈夫相信这枚戒指的钻石是上等货,因此价格才贵……边说边把实物拿了和图去作比。这样有图纸有数据的讲解,正合了我丈夫的科学脾胃,他就和那个小伙子两颗头凑在一起,在放大镜下有模有样地琢磨起那个戒指上钻石的成色来了。
       
我已经打定主意不买,由他们两个捣鬼,自己一圈转着闲看。店不大,墙面粉得雪白,铮亮的玻璃柜台里满满的黄金灿烂,真正要叫人酥倒在里面。照顾着这店面的共四人,两个女的,两个男的。这四个人,年龄不同,却长着一模一样的鼻子,我笑了起来-多整齐的一家子。在我走神的这功夫,我发现丈夫正往外掏支票本,并且很有气概地对我说,买,我喜欢!你戴着多合适啊,价钱算什么呢。我急赤白脸地要去阻止他写支票,小伙子在一旁笑嘻嘻地说:你的先生好意要给你买新年礼物,你为什么不要?又是过年,千嬉年讨个吉利嘛。丈夫说,对对,讨个吉利!我送的东西我做主。两个人说得跟数来宝一样,一店子的人都扭过脸看着我们。到了这份上,我已经完全没有否决权了。
       
晚上,坐在灯底下,我竖起手指,把玩小钻石上闪闪烁烁的细碎光芒,不由地想起了第一个戒指,一个念头突然钻了出来。我立刻对丈夫说:你瞧,这戒指上面有四颗钻石,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什么意思?
       
这说明我这一辈子,也就只到得了四星级,到不了五星级了。
        他听了,立刻回我-回得很妙:你不要贪,四星级就已经够好了!
       
我朝他背过身去,想,他可戳到我的痛处了-你不要贪!是的,在我所有对首饰的心思中,我要的脱俗,我要的清雅,我要自己在做人质量上成为五星级,依然曲曲折折地反映了自己的贪,比那种要大的、重的、耀眼眩目首饰的女人是更为隐蔽的贪。
而且,做一个人,尤其又是一个女人,心思为什么如此不纯粹,不顺其自然?你爱美,你爱眩目耀眼,就直白坦然地去爱就行。为什么要用这么些观念层层阻隔着自己,修正着自己,变相地装饰着自己?我突然明白了,那个墨西哥女画家果然是出色的。她不用观念来干扰自己的天性,她对自己是赤诚相见的。她爱首饰,她就直截了当地让自己戴满了戒指,根本无视我们所规定的俗、艳、清、雅的种种标准。惟其这样,她才能用自己的艺术直纾胸臆,让自己的奇情异想自然地生长,做成了一个别具一格的出色画家。
       
说到底,我还是俗啊-我不觉说出了声。
        你说什么?丈夫扭头问我。
       
没有什么,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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