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到深圳,发现楼下原来的小小家庭士多店已经没有了,换成一间叫做“好百年理发”的小型发廊,标价为理发5元,洗吹5元,洗剪吹10元,几乎比北京街头的剃头挑子还便宜。
对比美国大华旁边儿“花想容美发厅”三十美元外带小费的剪发价格,我喜出望外,跑下楼去修剪自己本来没太大必要修剪的头发。
一进门,就向师傅讨要发型书来作参考,答曰没有。
“那我怎么理发?”
“你怎么理,当然要看你自己喜欢理什么样的,不用看书的。”
我说那就长碎吧,我想留头发。于是金黄头发的各位师傅当中,走出一位,扯出一块布,蒙在我身上,在我头上开工。
这时我才发现,他只使用一种理发工具:剪刀。
剪了很久,我的头发式样还是没什么变化。可他说已经剪得很好了,问我是否满意。我说前边实在看不出什么,您拿块镜子帮我照照后边儿吧。
金毛师傅羞涩地笑了,说他们没有镜子。
“不会吧!没有镜子?!”
“确实没有啊。昨天被小孩子打烂了嘛。”看我吃惊,师傅反倒理直气壮起来。
我哑然失笑,起身回家洗头去了。
大侠看我贪便宜剪的丑样子,说他要换个高档的地方,剪个靓头,再享受一下靓妹的按摩服务。他出去享受了很久才回来,进家门时,头上顶着一个参差不齐的板寸,发型倒是时髦青年的,可惜头发的主人老了一些。
我还是更喜欢楼下这家小店,虽然手艺潮了点儿,好歹性能价格比还行,国内现在正在流行这种说法。
更主要的是,从十余年前移民到了深圳,心中一直有个暗暗羡慕的职业,就是想当这种开小店子的店主人家。
记得当年还租住于福田区莲花北村,属深圳最早的高尚小区之一,环境幽雅,生活方便。小区里有不少洁净的小杂货店,经营柴米油盐、锅碗瓢盆。店家前边开店,后边住人,大多都是三、四十岁的潮洲人家,安居乐业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一群人,天生有生意头脑,货进得好,生意不错。老公进货打牌,看店子;老婆带孩子煮饭,也看店子。开饭的时候,店门口一张四方小桌,摆三、四盘小菜,几碗老火靓汤,间或有支啤酒旁边站着,边做生意边吃饭。不吃饭的时候,门口摆的是一套工夫茶具,小孩在地上爬着玩儿。
每次看见人家吃饭,我就馋,想象自己有一天,也能想得开些,把我在意的都抛掉,开这么家小店,拉扯着满面油污的孩子,拴着眼睛老实不下来的老公,守着一小块儿天地,过日子自得怡然。
十多年过去了。我在过去这些年里,干过很多不同性质的工作,算是个公认的跳槽大户。甚至后来跳到美国,仍然不老实,美洲大地东南西北地继续折腾。
折腾了一大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唯一的变化,是添了满面的风尘。
刚开始回来,看不到早先的店铺,还失落了一小下儿,可很快就把喜爱转给这个小小的发廊了。
每天我都会下楼几趟,有时去隔壁的沃尔玛买东西,有时在前边的楼下买啤酒蔬菜,有时就单是带孩子出去放风。
一出楼门,孩子们就直冲向发廊,因为它的门口养了一只兔子。
兔子笼里总有很多小粒的兔子屎,还有被啃剩下半截的胡萝卜,与小屎粒儿搅在一处,让我发誓这辈子不再吃胡萝卜这种东西。
孩子们不像我这么刁,总是将小手探进笼子里,把屎拔拉开,将胡萝卜捡起来去喂小兔兔。
我就站在发廊门口,假装看孩子,其实在看店里边剪和被剪的人,其乐无穷。
最开心的是,被看的人从来不抗议,不觉得被人打搅或者被人偷窥,大概也是我的孩子们掩护打得好吧。
一来二去,终于被我看明白,这里一共两对金发夫妇,育有黑头发之一儿一女。他们每天互敬互爱,日复一日地剪头发,洗头发,吹头发,洗菜,煮饭,吃饭。
他们的作息时间,一般比我们稍迟一步。当我在厨房刷碗的时候,从阳台望下去,往往会看见他们开饭。两个孩子先吃,有一位妈妈陪着,其他人仍然在别人的脑袋上忙活。等先吃完的人腾出手来,他们便被替换下来吃饭。饭桌搭在发廊正门口,旁边绳子上晾的是给客人洗头用的毛巾,还有他们自家的衣裳,常常就是前一天我看见两个孩子身上穿的那件。
等到我上床睡觉前,去各个房间检查门窗,又会看到他们的店正拉上铁闸关门。他们这才算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去过他们的家庭生活,大概也只有洗洗睡觉的力气,不过可能也会花时间计算一下一天的收获,高兴一下。
如果有一天他们关门晚了,我总会觉得夜晚还没有真正降临,睡不踏实,怕错过什么热闹。
次日,我刷早餐用过的碗筷,他们正在开门。他们的闸门一开,小区的一天才仿佛正式开始,溜狗那小伙子拉着一只热情冲动的大笨狗出动,送煤气罐的大哥骑着他的黄自行车冲来冲去驮四只黄瓶子四处乱窜,那边儿的麻将桌也哗啦啦支起来了。
我相信这两对在深圳创业的外乡人,也是有着很远大的理想。他们一定希望待到有一天赚够了钱,就可以不用这样亲自辛劳。最好可以做个连锁店的大老板什么的,收钱数钱之外,就是吃喝玩乐。而两个孩子,终于也不必天天守在店子门口,哪里都去不了,一部小小的电动车是他们每天游戏的全部内容。
小的时候,看到这样的人,总暗自希望他们真的是有高远的目标的,否则难免会同情他们。
我现在绕着地球转了一圈,又回到坐落在深圳罗湖区黄贝岭地区的这个老旧的小区,天天从讲潮洲话的老阿婆手里买菜心和苦瓜吃,心里才真真向往眼睛所看见的一种生活形式,而不再是原来风花雪月化了的所谓的文人的大众理想。
如此的缘故,我看着这间小小的店子,同它的主人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盼着它用开门来打开热闹的日子,同时,思念着我已经离开的遥远的异乡,我在美国颠沛流离的日子。
我把这个思念也叫作思乡,因为没有去过那个异乡之前,我就不会有这样的思念,所以我在回到故乡的时候,发现自己同时离开了另外一个家乡。
我察觉到这是一种精神上的背叛,因为我在不知不觉中认可了过去这些流浪岁月我慢慢长大的一些价值观。当然了,我也不能说这价值观是空间赋予我的。恰恰相反,它一多半应该是来自于时间。也就是说,只要我仍然是活着的,就算过去我是活在其它的场所,或者根本就没有离开过这个楼门洞儿里的小小的家,我仍然有相当大的机会拥有现在的价值观。因为人说,三岁看小,八岁看老。我早已经过了八岁了。
无论如何,我都没有办法客观而科学地说明我的意思,只能拘泥于一些不可能发生的假设。事实是,我因为羡慕楼下金发夫妇的生活方式,而思念我在美国的一些观念,希望自己能回到穷苦而简单的生活,眯眯地不作声地笑。
也不能说过往的我是完全高兴的,因为当时我虽然没有对物质的奢望,却天天梦想着回归故里。不过那点奢望,也似乎只是个小小的不如意,因为那个世界的我,根本是比较无欲无求的。我可以为听到一段音乐,或者看到一小段喜欢的文字,而定定地沉迷。每天睡觉之前,心里都是安安静静的,因为刚刚数算过我当天的得失,简单明了,不费思量的那种获得和失去。
那时候,每天孩子们睡觉之前,都会点蜡烛。家里所有的灯都关了,留一个小小的蜡烛,全家围坐着,每个孩子可以选一首当天最想唱的歌,大家一起唱。有一段时间,一个孩子老点生日快乐歌,搞得我不耐烦,终于在百般努力之下,将这孩子的爱好改成铃儿响叮噹,算是稍稍波澜壮阔一些,没那么无趣。
每个孩子的歌唱完,他/她就可以有权利吹熄一次蜡烛。如此轮流,直到所有孩子都吹过了蜡烛,房子里面全部黑下来。我们全家就在黑暗中一起祷告。这时候,我家老二往往会倒在我腿上,小脸向上看着我,窗外微弱的月光照着他黑亮的眼睛,眼里都是满足。
那些温柔的夜晚,今天我在自己真正的家里想到了,竟然心痛。自从回来,日日都忙,大侠的应酬也多,再也没有全家一起点过蜡烛,唱过歌。
写到这里,我听到楼下发廊的铁门关闭的声音。他们要打烊回家过自己的日子了,对外而言,他们今天的game over。他们一走,我又觉得自己的一天也该结束,可以关电脑了。只是不知道,自己忙碌和所谓奋斗的生活,何时才能真正game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