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关系里,我最喜欢暧昧的关系。 也许是因为我从小没有什么安全感;也许是因为我不懂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感情。暧昧变成我最喜欢表达的方式。 暧昧,达不到承诺的深度,但也绝不是那种轻易忘怀的风淡云轻。我要你记得我,但不希望你要求我。所以,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想跟你暧昧。 你也同意了。 我说,我们要互相爱护,但不能互相占有。你同意了。你急急地同意了。 也许是你太好奇,也许是你太相信自己。我从来就没说过我是个好人。我喜欢你的唇,我喜欢你的手,我喜欢你狠狠吻我的霸道。 我只要这些。 我以为你也只要这些。 他们说,如果你不想跟一个人纠缠的话,一次,就够了。 我跟你,玩了个危险的游戏。 直到那天,你不再吻我。我问你怎么了。 你说没什么。你躲得远远的。 虽然我去哪儿,你还是跟到哪儿。 但我想吻你,你却把脸扭过去。 你对我还是那么的好,但我真正想要的,你不再给我。 我一直以为,只有女人才懂得用冷淡和拒绝来表示她所受的伤害和对男人的示威。 当你的态度日益变得格涩,我意识到游戏应该结束了,因为你真正要的,我根本就给不起。 我发誓我无意在这场即兴的关系中扮演主导的角色,我只想KILL SOME LONELINESS;我发誓我绝非造作,装酷否认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一切,只是你想要的,从不在我的预算之中。 所以,请把你的脸转过来,让我们好好说再见。我们微笑着相见,所以不要怨恨地道别。感激你的曾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