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岚: 握不住的手

握不住的手

 

江岚

 

 

他在沙发上睡著了。睡得很熟,呼吸平稳,脑袋挤在抱枕和沙发靠背之间,身上盖著一条薄薄的线毯,一只手搁在外面,手指修长而白皙。

 

今天是星期三,楚楚记得他下午是有课的。他怎麽没有去上课? 生病了?

 

把提著的鲤鱼放到公用厨房的水池里,楚楚回到他身边的地毯上坐下来。抬手试一试他额头的温度,还好,没有发烧。他年底要和导师一起去参加一个专业研讨会,最近几天在赶写论文, 大概是昨晚又熬夜了,楚楚心疼地皱起眉头。

 

楚楚和他都是两年前到美国来留学的。通常初来乍到的新生对离乡背井的生活都会有一段或长或短的适应期,爲了排遣思乡之苦,也爲了彼此互相帮助,周末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吃饭喝酒打牌是常有的事。

 

明眸皓齿,活泼开朗,更兼名花无主的楚楚是这些周末聚会里很受欢迎的人之一。在这所理工专业爲主的大学里,女留学生的比例尤其小,楚楚如此惹眼,自然很快成为不少男生摆明车马追求的对象。

 

只有他从来没有特别注意过楚楚。偶尔狭路相逢,也只是淡淡地对她点点头,好像从来没看清楚过她的脸长脸短。他在商学院念经济学的硕士,同学们背後对他的议论很多──

 

“他啊,自命清高得很,整天耷拉个脸,仿佛别人借了他的谷子还了糠,有病!”

 

“和他的教授倒处得很好,一般外国人在商学院很少有全额奖学金的。”

 

“英文真的很棒,大家写报告都求他帮忙修改。”

 

楚楚在夜深人静时偶尔想到他,觉得这真是一个很特殊、很有个性的人。

 

不知不觉间第二个学期来到,楚楚并没有喜欢上什麽人。原先追求过她的那几个男生先後知难而退,与别人出双入对去了。适应期悄悄过去,很多同学开始过起自己忙碌而平稳的小日子,起先那样的聚会渐渐很少了。

 

楚楚的日子於是慢慢变得很单调,很寂寞,而且很孤独。

 

有一天晚上,楚楚从计算机房回公寓,天突然下起雨来。夏夜的暴雨,猛烈而张狂。正好经过他与人合租的小楼,楚楚想也没想,就伸手按了门铃。

 

他来开门,光著脚,穿一件米色的套头衫,牛仔裤。看见楚楚,脸上有些惊讶,随即微微笑起来——他显然并不讨厌楚楚。

 

他带她上楼,走向走廊的尽头房间。走廊里昏黄的灯光下,楚楚跟在他後面,觉得他走路的姿势有几分像香港那个有名的电影明星张国荣。他的房间很小,陈设简单,是典型的留学生的居处,但非常整洁干净,各类零星物品一尘不染,和一般单身男生的凌乱不一样。

 

他烧开水泡茶给楚楚喝,用一套精致小巧的紫砂茶具。银毫茉莉的叶子在杯中慢慢地舒展,清冽淡雅的芳香在潮湿的空气中缭绕,交缠著淅淅沥沥的雨声,一灯荧然之下,他们两个人的相对显得格外温暖而柔和。

 

他们东南西北地说著话,不知话题从哪里来,一直说到半夜。他并不是传说中的那麽难於相处,话匣子一旦打开,也滔滔不绝,而且思路清晰,应对敏捷,风趣得恰到好处,令楚楚感觉很自然、很舒服。

 

离开的时候,他送楚楚出门,伸出手说再见。楚楚也伸手与他相握,他却只是在她的指尖轻轻一触,便放开了。回家的路上楚楚心情很好,感觉和他在一起聊聊天,真是一种很好的调剂。

 

此後他们经常在一起。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在计算机房写作业,一起在他公寓里做饭吃,或者他开著那部旧车,周末载著楚楚去买菜,久不久结伴去看一两场电影。

 

到枫叶再红的季节,大家都知道他是楚楚的男朋友,私底下扼腕叹息∶“啊,那个怪人!真不知道楚楚看上他哪一点!”确实,他们不知道楚楚怎麽会爱上他,更不知道他们的每次约会,都是楚楚主动。

 

楚楚本是一个被男生宠坏了的美丽女生,也曾经放话出去说,这一辈子哪怕落得出家当尼姑,也决不可能去倒追男生的。然而在处理和他的关系上,她忽然忘记了矜持,仿佛事情理应如此,根本谈不上什麽面子不面子。

 

就像今天,刚完成了一个阶段的实验,教授那里没什麽事,她就又到他这里来了。他很喜欢吃她做的熏鱼,可是这道菜太费功夫,平时没有时间做。难得今天有空,楚楚特地去买了一条新鲜的鲤鱼,想等晚餐的时候给他一个惊喜。

 

没想到一进门,居然会看见他在沙发上,睡著了。

 

白色的窗纱缓缓拂动,初秋的风带著厚厚的凉意。楚楚将他露在线毯外面的手轻轻放进去盖好。

 

那手背上,靠近中指的地方,有一颗小小的痣,是浅浅的棕色,像被炒熟的一粒白芝麻,不留心看不出来。现在楚楚对他比较了解了,因为她留心他一切的事情。

 

他童年时代,父母便已离异,他没有别的兄弟姐妹,由伯父抚养成人。慈和温厚的伯父待他一如己出,可惜伯母凶蛮泼辣,大概曾经狠狠刻薄过他,令他至今不能释怀。他以前在国内上大学时也有过一个女朋友,後来不知为什麽闹翻了。

 

他是一个很静默的人,喜欢看书。时常吃过晚饭,就捧本书斜躺在床上看,一看几个小时,不动,也不说话。楚楚最喜欢在旁边悄悄地看他读书的样子。她注意到他看的除了专业书籍之外,多数是哲学范畴的内容,枯燥乏味的一大本,一大本,都是原文。

 

他的功课相当好,短短的一年半时间里,他已经在他们专业的权威杂志上发表了四篇论文。听说他的导师为了能留住他,主动提出来要帮他申请特殊人才移民,这在留学生中实在是不多见的,可见他是多麽优秀,多麽出色。

 

楚楚的父亲曾多次对她说过∶“女孩子嘛,无论读到多高的学位,最後总归要嫁人,相夫持家教子。问题的关键在於,你必须明白什麽样的人才值得你一生为他洗衣服做饭。”

 

楚楚觉得,像他这样的人便值得。她不仅照著菜谱学做他偏爱的广东菜,还千方百计变著花样给他做宵夜。因为通常他睡觉之前,喜欢喝一点点啤酒。

 

他没有什麽酒量,喝一点点就脸红,脸红了话就多起来。他从来不会喝得烂醉,像他做别的所有事情一样,包括偶尔拥抱或亲吻一下她的脸颊额头,也总是轻轻地,点到为止。

 

大概是书读得太多的缘故吧,他可以把自己的情绪控制得很好,喜怒哀乐都不轻易放在脸上。比如他给楚楚配了一套公寓大门和他自己房间的钥匙,表示她随时可以来。但每次她来了,他也只是淡淡地,看不出特别高兴;她隔几天不来,他也从不问为什麽。这种态度,可以说是完全信任,也可以说是完全放任。他越是若即若离,难以捉摸,楚楚想深入了解他内心的欲望反而越强烈。

 

楚楚自十四五岁收到第一封情书开始,经历男生死缠烂打的追求不知凡几,无非是先送花写情书,接著请吃饭看电影,然後便开始得寸进尺,最终目的也不过就是上床。一旦被拒绝,立刻翻脸,恨不得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楚楚对那些千篇一律的套路早已厌倦,反而觉得他的从容不迫格外难得。

 

当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或许他曾想念她,或许并不,楚楚没有问过他。他们之间没有生死相许的誓言,也没有水深火热的纠葛,他们仍旧是两个独立的人,不是彼此的附属或影子。和他在一起是毫无责任义务牵扯的享受,一种很轻松,很缓慢的幸福。

 

这样才华横溢,温和平静,懂得自重重人的男生,和他一辈子云淡风清地相敬如宾下去,应该不是一件难事罢?楚楚微笑。

 

他动了一下,那只手又滑到毯子外面来。白皙修长的手,手背上有一粒炒熟的白芝麻。这只手和它的主人有一天将会属於她,或者应该说,现在已经属於她了,楚楚想著,心中突然涨起温柔缠绵的情绪,不自禁地低下头去,轻轻地吻那手背。

 

他睁大眼睛,醒了。随即坐起来,抬起双手去按摩酸涩的後颈∶“啊,是你,你来了。”

 

“嗯,”楚楚看著他,他的眼窝很深,眼珠在夕阳的余晖里呈现出一种明亮的褐色,显得眼珠特别幽深难测。楚楚问他∶“你今天怎麽没去上课啊?”

 

“昨天晚上没睡好,很困,乾脆不去了。”

 

昨天晚上为什麽没睡好?楚楚想问,可是那一段温柔缠绵的情绪并没有散去,反而越涨越满,後浪前浪连绵不断推涌,一直涌到她的脸上来,包围著她的身体,是一种微醺的,庸懒的感觉──楚楚乏力地滚进他盘起的双膝里。

 

楼下传来大门开合的声音,他试图推她起来∶“不知是谁回来了,让他们看见不好。”

 

“看见就看见!”楚楚环抱他的腰,把脑袋更深地埋进他怀里,懒得动弹。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下意识地拍拍她的脑袋。

 

走廊上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停在门口,这样一幅温馨的画面随即映入来人的视线。

 

“嗨!”来人招呼他们。

 

楚楚受惊地抬起头,只见那人身材高大,头顶几乎碰到门框了;深棕色的短头发,戴一副眼镜,络腮胡子间双唇紧抿,整个人有种与生俱来的,不怒而威的架式。

 

他对来人的出现似乎并不意外,也并没有站起来,只是双手交叠放在膝上,为楚楚和来人作介绍∶“这是我的导师,威特教授。”

 

啊!楚楚跳起来,上前去和威特教授握手。心想,他肯定比她先看见威特教授,居然兀自稳稳当当地坐著,真够可以的,这个谱摆得有点过。

 

威特教授似乎对他的态度丝毫不以为忤,语气依然平稳而柔和∶“下午你没去上课。”

 

“每学期修的各门课都允许有合理的一两堂缺席,不会影响期末的评分,”他冷冷地回答。“这是校规。”

 

哇!楚楚转头惊异地盯著他。指导教授亲自上门,换了别人只怕立即受宠若惊,早就跳起来躬身相迎了。他是还没睡醒还是吃了豹子胆啊,竟敢这样出言不逊?!

 

威特教授的涵养功夫也真是一流,居然还陪著笑脸∶“秘书说你生病了,我只是来看看你,没有别的意思。”

 

他低下头,一声不响。场面有些尴尬,楚楚说要到厨房做饭去,抬脚退出去。

 

拧开水龙头,楚楚动手清理那条鲤鱼,心想,他们师生的关系真是好得不同寻常,他刚才的表现,何止是一个得意门生,简直就象一个被宠坏了的,任性的孩子。

 

而自己那个导师呢,成天不苟言笑,严厉得近乎苛刻,我要是有这麽一个又体贴又温和的导师该多好啊,楚楚不无嫉妒地感慨。

 

威特教授走了以後,和楚楚对坐在晚餐桌上,他比平时更加沉默,看上去心事重重。楚楚精心烹制的醺鱼,也提不起他的食欲。最後他肯定还是挨骂了,楚楚猜测。所以吃过晚饭之後,她并没有久留。

 

接下来,楚楚开始了新一个阶段的实验,有些忙不过来,连续两三天没有到他那里去。想不到他会打电话来,约她到附近的咖啡馆里见面。

 

外面下著雨,天很冷,深红鹅黄的树叶不堪雨珠的负荷,湿漉漉地落了满地。咖啡馆离楚楚系里的大楼不远,她没有撑伞,走在路上,心中有些兴奋。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约会她,说有话要对她讲,是什麽要紧的话呢,十万火急,神秘兮兮地。向她求婚吗?楚楚笑。

 

楚楚刚进咖啡馆,他也到了。他显然也没有带伞,满头满脸都是湿的。

 

“什麽事这麽著急啊,你看你!”楚楚笑著,伸出手去擦拭他脸上的水渍。

 

他轻轻地,但是却非常果断地,将她的手挥开∶“我们到此为止吧。”

 

楚楚一愣,大脑有几秒钟的完全空白,手停在中途,陡然间伸也伸不出去,收又收不回来,惶惑得没有了著落。

 

“我们到此为止吧。”他重复,语气平静,脸色有一种反常的苍白。

 

楚楚这回听清楚了,心脏开始震动和痉挛,但她还是没有说话。事实上,她不知道该说什麽,除了慢慢坐下来之外,她也不知道该做什麽。自小蜂围蝶绕,从来只有她铁青著脸拒绝别人,她实在缺乏应付这种场面的经验。

 

他也在她对面坐下∶“不要难过,为了我,你不值得。”他停顿了一下。“因为,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可我们一直相处得很好┅┅”还未说完,楚楚已经意识到自己这句话的语病──相处得很好的两个人之间不见得必须有爱情──所以她马上住了口。

 

“你很漂亮很聪明,对我也很好,我心里当你是个好朋友,也很喜欢你,但我知道什麽是爱,我对你的感觉不是爱。”

 

两杯咖啡送来了,他将其中一个杯子推到她面前。他的手,白皙修长,手背上有一颗浅浅的痣,像一粒炒熟的白芝麻。啊,她曾经以为可以握住这只手,与他偕老。楚楚深吸一口气,终于想出一个问题,费力地问∶“那你为什麽还要与我在一起?!”

 

“为了┅┅要掩人耳目,”他的答案倒是直截了当,肆无忌惮。

 

“什麽?!”楚楚几乎拼了半条命,才没有将刚喝下去的咖啡喷出来。

 

“我爱的人,是我的威特教授。”说出这句话,让他的整张脸焕发出一种奇异的光彩来,他如释重负地笑了,那个笑容居然是甜蜜而羞涩的。“我和他一见钟情。”

 

楚楚大大地一震,瞪大了眼睛,眼神惊愕,迷乱而痛楚。

 

 现在我想明白了,别人不理解,尽可以由著他们去,我不能因为顾虑人言可畏,一方面伤害你,另一方面又让威特教授误会我用情不专。”

 

那麽,我呢?我呢?我算什麽?一个道具?用过了就扔掉的道具?仿佛有一根皮鞭,狠狠地从楚楚的心脏抽过去,痛得凌厉而尖锐。楚楚死死地瞪著他,手脚冰凉。

 

他喝了一口咖啡,依然平和淡定,接著说∶“所以,我决定和你把事情讲清楚,不想再继续欺骗你,利用你。希望你能理解我,也能原谅我。”

 

欺骗?用词不当,楚楚苦笑。他又没说过爱她,也不曾“追求”过她,其实连欺骗都谈不上,是她自己一厢情愿地送上门来给他“利用”的!楚楚悲哀地想。

 

至於理解,甚至於原谅,不不,他高估了她的承受能力,她不能理解,也不准备原谅,事实上,她很想咆哮,很想大声痛骂他卑鄙无耻,很想举起手来,照准他的脸狠狠抽上几个耳光┅┅然而她终於什麽也没有做,她只是慢慢地站起来,慢慢地拿起外套披在身上。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他在她身後虚弱地建议。

 

楚楚的动作停了一拍,并没有回头,径直走了出去。

 

外面不知什麽时候开始下起雪来,冰冷的世界,一大片,一大片的灰蒙蒙。原来,他和别人并没有什麽不同,原来,他的感情也一样强烈,一样固执,一样自私,一样患得患失┅┅只是,他爱的对象不是她,而是另一个男人,一个比他自己更有男人味道的男人。

 

世上值得为之洗衣服做饭的男人已经够少够少,好不容易让她遇到一个,没想到却是那种人,多麽可惜。

 

脚下一滑,楚楚一跤跌坐在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膝盖和手肘立刻渗出血丝。但她并不觉得痛,只是觉得好笑,今天和今天之前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很可笑!於是她真的笑起来,和著一身的泥水坐在地上,笑得歇斯底里,笑得眼泪都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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