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大概是生性小气,凡是送给过别人的东西,音乐CD也好,钢笔文具也好,围巾手套也好,大大小小鸡毛蒜皮都记得分明。曾有句名言,送别人礼物时交待:这东西你可要收好,我可是要定期检查的。要是你交不出来,哼哼。。。
那时认为喜欢的东西就要妥善保存,长治久安。
很小的时候,读高中那会儿,在某个不知名的小摊上淘得一张书签。比一般的书签小很多,透明的塑片上画着一个身穿红色短褂,头发蓬蓬的小毛孩惬意的躺在树丫间,对着空气微笑发呆,边上有一行小字“认识你是我最快乐的事”。说不上为什么,心里被温柔的一击,珍爱之极,收为珍藏。后来,好多漂亮的小玩意都送人了,这张小书签我一直留着,也不是舍不得,而是觉得没人会如我一样喜欢它,珍爱它。
后来去外地上学,我也一直带着,有时夹在英语字典里,有时夹在心爱的小说里,天天看到。直到大四毕业时,它才有了另一个主人。我把书签送给了一个好朋友,因为感到她会和我一样喜欢这样小东西。
送的时候,心里是高兴的。多年的疑问终于等来了答案。买这张书签的时候,我是受冥冥之中的指使,买给多年后遇到的这个,让我觉得在本质上和我一模一样的人吗?一样东西再是微小,也会因为其承载的感情而被点石成金。对方未必知道这书签于我的别样含意。可是一样被一个女人悉心收藏的,多年后被另一个女人同样悉心呵护的东西,就可算做是古董了吧。
从那时到现在,也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也有了一些改变。我出国了,她结婚了,还好上班的城市离我家不远。青山绿水,终于有机会见面,在咖啡馆坐下来,生活,工作,恋爱,婚姻。时断时续的交谈,很少触及过去,也不敢惊动将来,刚刚发生的和近在眼前的就够我们感慨了。往事如烟,成长如蜕。为彼此的成长高兴,生活固然不是我们当初的想象,但一样绚丽美好,不是吗?
只是在小勺子搅出的咖啡漩涡的瞬间,忽然很想轻轻问一声,那张书签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