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人(8):社会三期

笔者是一个后现代而又怀古的书生,生活方式是“日煮清茶观红尘,夜焚檀香读古书”。本博客内容均系个人之所感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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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当我们考察以个人、家庭与社会三个因素为主的社会形态时,不难发现人类社会经历了三个主要的时期: 1. 小部落头人中心时期 : 人类以群落、部落小集团生活为主,单看每个部落整体,可能是紧密团结的,但是从大的地域来看,没有一个统一、和谐的社会。部落内部的个人、家庭可能都不重要,酋长、族长等头人才享有尊严和权利,整个社区以头人为中心。现在地球上大范围内已经不存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了(可能非洲的某些偏僻地区还有)。 2. 小社会家庭中心时期 : 渐渐地,小社会形成(可能以国家、行政区划的名称出现),文明进步了,人们的生活以家庭为中心,兼顾参与社会生活。公民意识差,不大关心国家的事情,只要自己生活好了,别的可以不管。“各人打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此时的国家完整性,要靠政府的强权来维持。第三世界的社会,多是这样的社会。 3. 大社会家庭中心时期 : 大社会的概念突破国家区域限制,有点接近地球村的概念,人们关心整个人类的共同发展、共同命运,整个世界的潮流统一在和平、参与、公正、发展的旗帜下。大欧洲、欧元的出现、工业七国的出现,可以说是一出序幕吧。范围缩小一点来看,人们的公民意识、人权意识、公正、法制观念很强;同时,人们普遍关心个人价值、关心家庭生活。这种社会形态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是比较理想的社会形态。目前第一世界的社会,带有了这样的色彩,但还不尽人意。 由第三世界移民到第一世界,应该说必须完成思想意识的转变,纳入到公民社会的潮流中来。如果思想意识、作风,都还保持着小社会家庭中心模式,在一个大社会里会显得格格不入、难以入流的。 (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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