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中国人

新西兰的中国人 梅西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纽西兰中,十个有九个是快乐的。其实人类的生活,本来就是在追求安全、舒适与快活。如果一天到晚,忙碌紧张,席不暇暖,勾心斗角,乃至于精疲力尽,惊心动魄,即使拥有无比的富贵,过着极度豪奓的生活,也没有甚么乐趣可言。远不如茅屋数椽,粗菜淡饭,心安理得,来的安适,来的享受,来的快乐。物质社会所追求的是前一种,我们中国人所求的心灵自安是后一种。 在西方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是权利与义务。权利之所在,是必争必夺,决不放松。因此,他们的政治是权利政治,他们的经济是权利经济,他们的教育是权利教育。一切的一切,无非都是权利。至于义务,不过是换取权利的一种手段而已。权利是为己的,义务是为人的。换句话说,西方人一切都是为己,有时名义上为人,事实上还是为己。生活在西方社会,自然是讲求个人主义,斤斤计较的。甚至把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心压缩到最小的限度,而把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心扩张到最大的极限,因此人与人之间比较冷酷,没有所谓的道义与人情。 就因为西方社会是由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结构而成的,所以他们在权利得失关头是六亲不认的。父母是父母,子女是子女,谁也不能侵害谁的权利。父母养育子女,这种责任一方面是出于本性,因为所有动物都养育其所生的子女,这是天然义务;另一方面是由于法律,这是法定义务。反过来说;子女赖其父母之义务养育成人,这是他们应得的权利,从父母的天然义务来说,这是子女们天赋的权利。从父母的法定义务来说,这是子女们法定的权利。 除了权利和义务之外,西方人的父母与子女之间,可以说是其它关系相当的淡,而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多半是在子女诞生到长大成人的期间。过了此段期间,子女婚嫁成家,各自独立,各为其本身的生活事业而忙碌,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就非常的淡泊了。 虽然,西方子女也有怀念其父母,永远和父母保持亲密关系的,但其在法理上、在观念上和事实上,子女在成人后就和父母脱离而独立了。因此西方社会有许多老年人多半晚景凄凉,在极度寂寞和痛苦中,度过其残余岁月的,有财产的尚可以财力诱惑一点感情的慰藉,购买一些生活的照应,没有财产的,则虽子孙满堂却是举目无亲的,饥寒疾病,无人照料。甚至甚么时候死了,都没人晓得,尤其不堪的,是经年累月,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 这种事情,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自古以来就不可能发生的,直到西化以后才逐渐受到影响,说不定再过几年就完全与西方人一样了。这在我们的祖宗看来,是一件极了不得的事体,我们祖宗所世代相训相守的,是传宗接代承先启后。 因此,父母对于子女,是无条件的慈爱,子女对于父母是无条件的孝顺,在从这种慈孝的关系向上向下推,向上自父而祖而曾而高,以至于民族的始祖,使人人与自己的历史文化相结合。向下自子而孙而曾而玄,以致于无穷的繁衍,使人人为自己的前途远景而努力。我们祖宗希望于世代子孙生育繁衍的唯一目的在于「光前裕后」,「继往开来」。 其次从父母子女的关系,向外推展,推及于旁系血亲,推及于亲戚朋友,使人人互助合作,打成一片,相亲相爱共存共荣。因此,我们的祖宗是教导我们,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天伦的、是神圣的,也唯有将这种关系推展出去,才能造成伦理的、仁爱的社会,才能保障生存,无穷繁衍。因此只要能继续保持这种关系,相信我们中华民族的子孙必将会永久存在于这世界上,生生世世快乐无比。 纽西兰人是想到现在,因此他们觉得好快乐,但是当他们想到他们的老年,想到他们自己的未来与子孙的未来,他们会比我们中国人快乐吗? 转自:http://www.chinese.net.nz/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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