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早期,确切地说是在“83严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习惯随身揣一把小折刀。现在看来,他们当时追求的也许就是个携带方便,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一语不合拔刀相向而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这种小家伙。
当 年的折叠小刀,展开不过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带在身上不仅毫 不起眼,而且对于混混来说,简直还有点气势不足——《鳄鱼邓迪》里有个拦路抢劫的小混混就是因为刀子太小,反而被受害人邓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斗殴时身 负重任的“先锋”(有些地方称作“头炮”)一般都是揣着一大一小两把刀的。同样的道理体现在日本武士腰边一长一短两把刀上,他们叫做居合(拔刀术),两军 交战时长刀被困住或者脱手,他们就非常卑鄙地突然抽出短刀,向对方痛下黑手。明末官军和倭寇交战,就在这个项目上吃了大亏。
从 这个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仅仅是气势,而隐藏的杀 机一旦显露,则会给对手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有个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里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事实非常令他们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 “菜刀队”,24条大汉半年多时间就作案18起,致伤17人却无一死亡(按,仅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并非替菜刀队惋惜,读者明鉴),菜刀威力之差可见一 斑,唯大凶器论者可以休矣。直到今天,我还常常从法制节目中看到,那些身负命案的凶器多是匕首,砍刀之类多是流氓团伙收保护费时吓唬老百姓的。
针 对当年的治安情况,公安系统还装备过一种推拉式警用匕首,这种东西非常类 似于后来广为流传的直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TF,“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个嵌着蓝盾标志的帽子——对于这个笨拙而多余的 “安全设计”,我打小就不理解,直到现在——在我的印象里,这批推拉式警匕后来正是因为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双重欠缺而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它对手的匪用 直跳却很受欢迎,而且当年因为货源紧俏,团伙内身份比较低的小喽碍是没有资格使用它的——他们一般是用侧跳或者背锁折刀,而后者纵凶悍如BUCK110者 (参见《杀死比尔》乌玛用来割断医生脚筋的那把刀),终究无法摆脱一般人眼里水果刀的恶劣印象。
关 于直跳的案例,多数大同小异。我知道的一个是某学生团伙的头头有次和人发 生矛盾,随手抽出直跳指向对方胸部,出刀同时顶出推刀钮——于是正中心脏一刀毙命。我相信这个故事要是隐去时间地点等等一切背景,和你听过的故事大概一 样。而不同的是,我这个故事还有续集,话说那个携带直跳弹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后,那个地区出现了一个穿着牛仔短裤的新老大,该老大学过武术,当过兵,还进 过监狱,实战经验丰富得不像话。他的腰里挂的却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从武术用品商店里买来后开了锋的双刃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