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大学生是否有性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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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否有性交权?

 

 

 

作者:郭知熠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个群体的特殊性在于他们已经成年,在于他们还在学校里学习知识,在于他们是青年中的佼佼者,在于他们一般来说还没有结婚。正是这样一种特殊性,使得整个社会对大学生这个群体有着不同的期望,因而对发生在大学校园的一些现象特别敏感。

 

郭知熠先生曾在一篇关于女大学生的处女率的文章中,写过这样的话:“爱情有理,性交无罪”。这句话遭到了很多人的攻击。笔者需要说明的是,这句话是针对社会上对女大学生的处女率的无理要求所提出的。笔者不是在提倡女大学生滥交,只是说她们如果性交是可以理解的,因而是无罪的,特别是这种性交是在爱情发生的情况下。笔者这句话的前一部分是“爱情有理”,所以,笔者指的是先有了爱情。然后,在有了爱情的情况下,因为感情的冲动,无法控制而有了性交,这是可以理解的,是不应该太受到指责的。

 

这是因为大学生应该有性交权。

 

在通常情况下,大学生在生理上已经完全发育成熟,他们有着非常强的性需要,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的社会一味地压制这个需要,或者坚决地否认这个需要的客观性。这些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需要是存在的,不管这个社会承认与否。这个需要在那里,这个需要是强烈的,这个需要是不能被完全压制的。

 

即使在封建社会里(在那个专制的社会里),人们的性需要的发泄都有一个通道。这个通道就是早婚。在封建社会里,人们在十五岁或者十六岁就己经结婚。有些甚至在十二或者十三岁就己经结婚。笔者不是任何生理学意义或者优生学意义下的专家,无法断定如此早婚是否对后代有利。但是,笔者以为,即使在封建社会里人们的性欲都有一个发泄的通道。这个通道使得人们的性压抑不至于达到无法忍受的程度。

 

郭知熠先生觉得对人类的性欲过度地压抑是没有逻辑上的理由的。因而是反自然的,也是反人性的。在封建社会里对大多数人都没有过度地压抑其性欲,为什么在我们这个号称自由的时代我们要使得那些大学生们的性欲过度地受到压抑?这些大学生都是十八岁到二十几岁的年青人。他们有着非常强的性冲动,过度地压抑他们的性欲是否本身太残忍?

 

笔者必须指出,我们这个社会里有很多所谓道德的护卫者。他们本身并不知道护卫这些“伪道德”的理由,可是,他们却要顽固地护卫着这些“伪道德”。我们这个社会里还有很多的伪君子,他们自己生活放荡,却要无聊地管别人的闲事,厚颜无耻地指责别人生活上不检点。可是,他们又何时指责过自己的放荡?你们这些虚伪的人啊!

 

有些人说,大学生应该以学习为主,应该控制自己的性欲。当然,这个控制也许是必要的,但是,一味地压制却有可能导致病变。而且,如果你处在热恋的高潮,你又如何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性欲?你们这些人能够在热恋的高潮中控制自己的性欲吗?我看你们自己也办不到。

 

据说,在有些大学校园里已经公开地向大学生出售避孕套(有些还是自动售货机)。笔者以为,这些大学里的管理人员是比较开放的,是知道一味地压制人类的性欲是有害的。他们采取了疏导的方法,他们是在想办法让这些大学生们在性交的同时,不要传染上疾病,或者不要怀孕。这些措施是对这些大学生有益的,因而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总之,大学生们处于性成熟的时期,他们是有性交的权利的。完全地剥夺这个权利是反自然的。社会应该尊重他们的这个权利,而不是拼命地打压。

 

 

 

写于200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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