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

流水前溪去不留,余香骀荡碧池头。燕衔鱼唼能相厚,泥污苔遮各有由。委蜕大难求净土,伤心最是近高楼。庇根枝叶从来重,长夏阴成且少休。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有一句话很有意思叫做“我国加入WTO 之后”。

这句官话后面通常会跟上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东西。

新形势下经常听到的词,除了节约型经济和谐社会外,还有“弱势群体”。套用上面的句型,我国加入WTO之后,弱势群体越来越多了。

我自己的理解,这个词通常是指残疾人和儿童,可以有争议地扩展到少数民族和妇女。

然而我发现这个词所包含的领域之大已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譬如说,“经济学家”如矛以轼等在为老百姓说话的时候,谈到农民问题,他们会说一定要保护弱势群体;再比如我夏天回北京,在出租车上听收音机,一作家,有车,说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相对于汽车而言,是弱势群体。

等等等等。

这些概括看上去都有着良好的动机和社会责任感。可是翻译成白话,意思就成了:所有的穷人都是受气包。

这是我的粗俗的经济决定论,农民和行人的问题性质是相同的。有了钱,你就变成了“强势”。

当一个社会把某个群体定义为需要特殊保护的“弱势”,通常是因为存在对此群体普遍的歧视和虐待。但是这种歧视和虐待决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缺少自我保护的能力,即使残疾人和儿童也并非因此才成为弱势(但这一点需要福柯式的历史分析,暂且放下),更不要说农民和城市里的行人了。

这其中隐含的是一个商业社会的交换关系。我们(农民和买不起车的城里人)放弃了我们的本来的强势或平等地位(确切地说是放弃了我们本来有的观念上的强势地位),而接受了新的贫富分化的社会结构,和由此而来的一整套关于致富财产平等竞争的观念,换言之,我们变成了“弱势”;做为交换,我们得到了“保护”,一个制度上法律上的承诺。

这个承诺有时候管用有时候不那么管用,但是他在制度上和观念上的存在足以使我们的目光聚集到诸如谁是弱势和怎样保护新兴的弱势群体此类的问题。至于这种定义的前提和目的,是无需多想,也不该多想的。

十亿农民和三亿行人自行车是弱势, I 服了 you !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