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節: |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 |
| 這句經文應該使我們顫驚。身為基督徒,我們為自己的救恩心存感激,也為被收養成為神的兒女感恩。然而,我們卻永遠不能理解,耶穌為我們的罪付上何等可怕的代價,叫我們的罪得赦免,並且將祂的公義賜給我們。讓神無罪的愛子,背負全人類所有的罪惡,是多麼令人憎惡的事?這是甚麼樣的愛,使天父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獨子,在十字架上忍受極度的痛苦? 先知以賽亞概述人類的情況:「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六十四:6上)就算是大祭司約書亞在神的百姓中被高舉,他在神面前仍是穿著污穢的衣服(撒迦利亞書三:3)。使徒保羅在神面前竭盡全力追求公義,最後發覺自己費力討神歡喜的結果,只不過是一堆廢物(腓立比書三:4~10)。無論甚麼事,都不可能達到神對公義的標準,這是人類的困境。然而,恩典的奇蹟是神脫去我們污穢的衣服,給我們換上華美的義袍(撒迦利亞書三:4)。在這令人敬畏的調換中,神把人類眾罪放在自己公義愛子的身上。耶穌被視為與我們的罪同等,聖經上說神使他替我們成為罪。神的聖子所付出的不可能比這更多了!承受天父对他所背负之罪的愤怒,比任何人对他的厌弃与肉体的痛苦,要来得更难忍受。 永遠不要把天父所賜的公義視為理所當然,永遠不要輕看你罪得赦免的恩典。要以配得祂公義的態度行事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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