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里合一:我们有宝贝放在瓦器里--经文解析(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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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里合一:我们有宝贝放在瓦器里--经文解析(6)-5

在基督里合一:我们有宝贝放在瓦器里(六)--以弗所书第五章经文解析

「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

这是因为我们已经有了『照神的形像造的』新生命(弗四24);人若没有神的生命,就不能效法神,只有那些拥有神生命的人,是神儿女的人,才能效法他。效法神,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效法基督耶稣(罗十五5)。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效法神并不是我们自己作的,乃是神作的,只要脱去旧人,穿上新人,以新人来生活,神的灵就从我们身上活出神的生活,像蒙神爱的儿女一样。接待主耶稣的人,就成为神的儿女,但不一定是蒙爱的儿女;蒙爱的儿女必有其蒙爱的条件,就是行事为人像神。基督徒理当像神,正如儿女理当像他们的父亲一样。基督给我们做了我们可以知道、认识的并让我们可以效法的榜样。又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新生命。我们若在基督里合一,就是效法神,就是神的儿女。

要效法神,就要在爱里行事为人,神就是爱,我们在爱里行事为人,就是以基督所作所行的为模范。我们在基督身上所看到的,第一个乃是他舍己的爱,基督十字架的爱。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弗五3-7)

我们效法神,就不能作任何出于撒但的事,若有这些,就不像圣徒,不合神所分别出来之人的地位与身份。人在神之外另有所图,就必会淫乱和贪婪。基督的爱是圣洁的爱,不能容让罪恶,也不与污秽同流。信徒的生活样式是自成一个体统的,与世人有别。

基督徒的话语乃是一件重大的事。一句错误的话,就会失去圣徒的体统(3节),并会感觉灵里下沉。只有常说感谢主的话,又能荣耀主,又叫自己灵里喜乐。

只有认识基督主权的人,才能凡事说感谢的话,而无怨恨。事情临到,我们若不能由衷的说『感谢主』,那就证明我们还不够认识什么叫作『基督是万有的主』。

得救是借着信,是神白白赐给的,这不在乎人的行为;但是一个信徒若是在得救后,行为上犯了淫乱、污秽、贪心等罪,不但不知悔改,反而习以为常,变成了淫乱、污秽、贪心的『人』,就他不只今天无分于神国的实际,而且将来也无分于神国的实现,不能进入永生。

『贪心』会叫信徒在惟一的真神之外,贪图信仰上非分的保佑和好处。会引人作出很多越分的事,以致犯罪。贪财是属灵的淫乱,因为钱财夺去了他们的心。与拜偶像无异。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我们不能又侍奉神,又贪恋钱财(太七24)。

得救的人,若仍不悔改,不行出与得救相称的行为,不竭力追求成圣,就与神的国无分。行淫乱、污秽、贪心的事,又不以为这些事的后果是危害人进神国得永生的就是虚浮的话。“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并将得救理解为永生)就属于这类『虚浮的话』,是欺哄人的。让很多人以为重生就等于永生,不用竭力追求成圣。依然故我,裹足不前,灵命一直是未长大的婴儿。继续安然活在罪中,为自己积蓄神的忿怒,行事为人完全是悖逆之子。这样的人若不悔改,神的忿怒必会临到他身上,是没有永生的。信徒虽然在基督里已蒙神悦纳,但若仍参与不信的人所行的恶,神的忿怒也会临到他们,像临到不信的人一样。信徒若在暗昧的事上与不信的人同伙,必然陷入他们的罪中。同流而不合污,何其难哉!信徒若要避免悖逆之子的结局,就要避免与他们同伙。对这些确实的真理和提醒,希望信徒千万一定要警醒,不要被虚浮的话蒙蔽欺哄,或是自欺欺人。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弗五8) 神是光,黑暗是光的对头。我们未得救前,我们的性质和本性就是黑暗,全被黑暗充满,所以不只在黑暗里,且就是黑暗。如今主进到我们里面来,主就是光,有主的光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有光的性质调在我们里面。光的儿女就是有光的生命、光的性情,过光的生活,效法神就是把神是光的性质活出来。我们蒙恩以后就成为光明的子女,所以一面该抛弃已往暗昧的行为,另一面要具体地活出光明的生活。一方面,我们必须先有所『是』,然后才能有所『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以『行』来肯定并证明我们的所『是』。我们既然有主的光在我们里面,我们的行为也当如此改变。要舍己背十字架跟从主,破碎瓦器,让里面宝贝的光明流露出来,以使我们生命的整个本质从黑暗变为光明。结出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

「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4)

上面以弗所书中警戒的话,是主的圣灵的启示和提醒,为要唤醒昏睡和死亡的人,让他们真正来到基督的光下。这里的光是主观的、实际的、指责的光,所以接受责备就是接受基督的光照,会把你带回到光中。基督的光乃是生命的光(约八12)。『基督光照』与『从死里复活』关系密切,光照与生命互为表里。

「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弗五30-31)基督与教会的联合是信徒在基督里合一,与基督联合的彰显(林前六15-17)。是信徒们与基督联合的体现。基督的圣灵在每一个基督徒里面,信徒和教会都在基督里。若信徒们都与基督成为一灵,成为一体,那么由信徒们组成的教会就是在基督里合为一体了。

这种夫妻联合的关系在哥林多前书则是明指信徒和基督的关系:「『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六16-17) 信徒与主的灵合一,也象夫妻的联合关系一样。原来妻子就是丈夫的一部分,现在又归回丈夫,与丈夫联合在一起。我们是从神而来,又通过在基督里合一而归回神。信徒应当和神有亲密的交通,以致在生命上和神联结为一。在新约圣经里,基督常被描绘为新郎,信徒(林前六15-17)和教会(弗五23~32)则为新妇(参太九15;

约三29;罗七4;启十九7~9;廿一2)。唯有以基督为元首,教会才能与基督有更深入、更亲密的联结。

妻子和丈夫的关系准则是:丈夫应当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一样;妻子也要学习敬畏顺服丈夫,如同敬畏顺服主。

经文解析的修订是在圣灵的光照带领下。一切感谢赞美荣耀归给主!

【弗五1】「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

〔文意批注〕

「所以,」使本节与第四章连接起来,下面的劝勉乃根据上面第四章所述的原因。

「该效法神,」这是根据我们已经有了『照神的形像造的』新生命(弗四24);人若没有神的生命,就不能效法神,只有那些拥有神生命的人,是神儿女的人,才能效法他。效法神,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效法基督耶稣(罗十五5)。

「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效法神并不是我们自己作的,乃是神作的,只要脱去旧人,穿上新人,以新人来生活,神的灵就从我们身上活出神的生活,像蒙神爱的儿女一样。

〔话中之光〕

(一)接待主耶稣的人,就成为神的儿女,但不一定是蒙爱的儿女;蒙爱的儿女必有其蒙爱的条件,就是行事为人像神。

(二)基督徒理当像神,正如儿女理当像他们的父亲一样。

(三)基督给我们做了我们可以知道、认识的并让我们可以效法的榜样。又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新生命。我们若在基督里合一,就是效法神,就是神的儿女。

【弗五2】「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文意批注〕

「要凭爱心行事,」要效法神,就要在爱里行事为人,神就是爱,我们在爱里行事为人,就是以基督所作所行的为模范。『行事』用的是现在时式,表示要成为我们习惯上的行为。

「为我们舍了自己,」在爱里行事为人有个原则,就是为人舍己;基督到地上来,就是为我们舍己,神爱我们,舍了他的儿子,白白的给了我们,神的爱就从基督显明出来。

「供物和祭物,」『祭物』重在牺牲,有被杀流血之意,指主十字架的死为我们赎罪;『供物』不是指牺牲流血,如旧约初熟果子就是供物,是指主一生的生活,重在交通一面;主为我们,不只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他一生的生活也是为着我们。

「当作馨香的...献与神,」主在神前为我们作的,一面为我们赎罪,一面叫我们与神有交通,他把自己当作供物和祭物献给神,结果是作馨香之气给神享受,所以在爱里行事为人是:(1)舍己;(2)为别人;(3)结果归给神,让神有享受。

〔话中之光〕

(一)要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1节),就必须凭爱心行事;只知蒙爱而不知施爱,绝不是正常的基督徒。

(二)效法基督就是效法神(1节),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

(三)我们越多听到基督为我们所作之事,越是会与他连结在一起。

(四)我们在基督身上所看到的,第一个乃是他舍己的爱。

(五)基督徒日常生活中最大的原则,就是『爱』,而这爱并非天然属情感的爱,乃基督十字架的爱。

(六)只有出于基督,又经过十字架炼净的爱,才对人有真实的益处,能发出馨香之气,蒙神悦纳,使神满足。

(七)真正出于基督的爱,愿意为所爱的付出一切代价,不以为牺牲。

(八)爱是舍己的,为人的,没有贪心,没有自己;属灵的爱是单程的,是施出去的;爱的真意是舍己的,不是礼尚往来的。

(九)『爱』有多少,『舍己』也有多少;没有爱,就没有舍己。

(十)每逢我们来到神面前,总要携带「供物和祭物」来献给神,而不可空手朝见神。

【弗五3】「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

〔文意批注〕

「淫乱,」指任何不正当的性关系。

「污秽,」指凡会污染人的耳朵、心思、情感、信仰等的事,包括一切邪恶和不洁的欲望。

「贪婪,」不只是指财物上的贪得无厌,在这里特指性欲上的自我放纵:不顾在别人身上造成的损害,只求满足自己的欲望。

「连提都不可,」不仅这些事作不得,连说也不可说。

「方合圣徒的体统,」我们效法神,就不能作任何出于撒但的事,若有这些,就不像圣徒,不合神所分别出来之人的体统与身份。

〔话中之光〕

(一)淫乱和贪婪是双生子;一是图快乐,另一是图获得。人在神之外另有所图,就必会淫乱和贪婪。

(二)基督的爱是圣洁的爱,不能容让罪恶,也不与污秽同流。你若爱弟兄,就不会用一些不合圣徒体统的话,叫弟兄受伤。

(三)信徒的生活样式是自成一个体统的,与世人有别。

【弗五4】「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

〔文意批注〕

「淫词,」指放荡、淫秽、猥亵、可耻的言谈。

「妄语,」指不合时、无意义、无用的言谈,特别是荒诞不经的胡涂话,不知事之究竟,就随便说、随便传。

「戏笑的话,」不但是指粗鄙的言语,同时也指无聊的闲话;这里特指人们以污秽的事互相取笑,和常常彼此贬抑,把自己的愚妄表露无遗。

「总要说感谢的话,」不只我们自己因心感而说感谢的话,并且我们说了叫别人听了也感谢神。『感谢』的原文可以译作『优雅』;保罗在此的意思是:我们一切的言语,都应充满真诚的甘甜和优雅;用有益的话来调和温柔之语。

〔话中之光〕

(一)基督徒的话语乃是一件重大的事。一句错误的话,就会失去圣徒的体统(3节),并会感觉灵里下沉。只有常说感谢主的话,又能荣耀主,又叫自己灵里喜乐。

(二)你若爱弟兄,就不会说一些淫词、妄语,去污秽弟兄的心思和耳朵,伤害弟兄。

(三)只有认识基督主权的人,才能凡事说感谢的话,而无怨恨。事情临到,我们若不能由衷的说『感谢主』,那就证明我们还不够认识什么叫作『基督是万有的主』。

(四)基督徒事实上不能整天说感谢的话,但是却能以感谢的心情来说话。

【弗五5】「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文意批注〕

「淫乱的,」指宿娼、通奸等败德之人。

「污秽的,」指行为猥亵的人。

「有贪心的,」无论是对物质或情欲均不知足、贪图非分的享受。

「基督和神的国,」神将国度交付给他的儿子,使我们能借着他,进入神属天的国度。

「都是无分的,」得救是借着信,是神白白赐给的,这不在乎人的行为;但是一个信徒若是在得救后,行为上犯了淫乱、污秽、贪心等罪,不但不知悔改,反而习以为常,变成了淫乱、污秽、贪心的『人』,就他不只今天无分于神国的实际,而且将来也无分于神国的实现,不能进入永生。

「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凡一样人、事、物在人身上,能夺去人的心,代替神的地位的,就是『拜偶像』。拜偶像有几种,贪婪是其中之一;『贪心』会叫信徒在惟一的真神之外,贪图信仰上非分的保佑和好处。

〔话中之光〕

(一)贪心就是不知足的心态;贪得无厌的欲心,会引人作出很多越分的事,以致犯罪。

(二)贪财是属灵的淫乱,因为钱财夺去了他们的心。与拜偶像无异。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我们不能又侍奉神,又贪恋钱财(太七24)。

(三)你若爱弟兄,就不会让贪心的意念抬头,而侵占弟兄所有的,或是占弟兄的便宜。

(四)我们要确实地知道,淫乱、污秽、贪心的人不能进圣洁的神的国度,不能进入永生。

(五)得救的人,若仍不悔改,不行出与得救相称的行为,不竭力追求成圣,就与神的国无分。

【弗五6】「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文意批注〕

「虚浮的话,」就是虚空的话,不合圣经,不合神的真理的话。

这两类的话,都是骗人的,能诱骗人离开正路。

「因这些事,」就是行淫乱、污秽、贪心的事,又不以为这些事的后果是危害人进神国得永生的虚浮话。

「临到,」现在时式动词,是神审判世人的专门名词,它肯定地表明神必定对付那些在罪中钻营的人。

「悖逆之子,」重在世人,也指信徒,虽然信徒已得着重生,但将来仍须面对神的审判,为他在信主之后的行事为人向神交账。

〔话中之光〕

(一)“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并将得救理解为永生)就属于这类虚浮的话,是欺哄人的。让很多人以为重生就等于永生,不用竭力追求成圣。依然故我,裹足不前,灵命一直是未长大的婴儿。继续安然活在罪中,为自己积蓄神的忿怒,行事为人完全是悖逆之子。这样的人若不悔改,神的忿怒必会临到他身上,是没有永生的。

【弗五7】「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

〔文意批注〕

「所以,」表明连接上文。

「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信徒虽然在基督里已蒙神悦纳,但若仍参与不信的人所行的,神的忿怒也会临到他们,像临到不信的人一样。

〔话中之光〕

(一)我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信徒若在暗昧的事上与他们同伙,必然陷入他们的罪中。

(二)同流而不合污,何其难哉!信徒若要避免悖逆之子的结局,就要避免与他们同伙。对这些确实的真理和提醒,希望信徒千万一定要警醒,不要被虚浮的话蒙蔽欺哄,或是自欺欺人。

【弗五8】「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文意批注〕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神是光,黑暗是光的对头,所以黑暗就是撒但。我们未得救前,我们的性质和本性就是黑暗,全被黑暗充满,所以不只在黑暗里,且就是黑暗。

「在主里面是光明的,」如今主进到我们里面来,主就是光,有光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有光的性质调在我们里面。

「光明的子女,」光的儿女就是有光的生命、光的性情,过光的生活,效法神就是把神是光的性质活出来。

〔话中之光〕

(一)我们蒙恩以后就成为光明的子女,所以一面该抛弃已往暗昧的行为,另一面要具体地活出光明的生活。

(二)一方面,我们必须先有所『是』,然后才能有所『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以『行』来肯定并证明我们的所『是』。

(三)既然有主的光在我们里面,我们的行为也当如此改变。要舍己背十字架跟从主,破碎瓦器,让里面宝贝的光明流露出来。

【弗五9】「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

〔文意批注〕

「光明所结的果子,」良善、公义和诚实是光明的果子,是在光中活出来的;就里面的性质说,就是光;就外面的行为说,应该有光的果子。

「良善,」即没有不好,不单是指一件事的性质,更是指对人的态度;这里重在仁爱与宽容,即乐于助人的精神。

「公义,」即没有不合理,正直公平,无可指摘;这里重在尊重神和别人的权利,把神和别人当得的归给他们。

「诚实,」即没有虚假,不仅是指言而有信,也是说心意诚挚,正直坦率。神的显出就是真实。

〔话中之光〕

(一)「果子」是生命成熟自然结出的东西,所以我们要培养「光」的生命,就有一切的良善、公义和诚实。

(二)凡出于光的行为,是经得起良善、公义、诚实这三点的考验的,所以在我们的行事为人上要问我们自己,这件事的性质是否善的,手续是否合法的,目的是否为着神的。

(三)我们常说『社会是黑暗的』,就是因为这社会里的人际关系,缺少了良善、公义、诚实这三样光明的果子。

(四)我们得救重生,得到圣灵,就一定要结出圣灵的果子。

【弗五10】「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

〔文意批注〕

意即我们要试着找出什么是主所喜悦的事,然后照着去行。主所喜悦的事,按原则来说,就是善、义、真,因这些是合于主的性情的。

〔话中之光〕

(一)信徒所当注意的,不是事情的大或小,重要或不重要,乃是主喜悦或不喜悦。

(二)信徒总要做个体贴主心意的人,行他所喜悦的事。

(三)我们若要知道主所喜悦的是什么,便须细心观察神的话语和他的行事,换句话说,就是「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四)遵行主的旨意、命令和主的话,都是为主所喜悦的事。

【弗五11】「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

〔文意批注〕

「那暗昧无益的事,」指不善、不义、不真的事,是不敢见光、需要保守秘密而不正当的事。

「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就是用爱心、聪明、机敏、警戒他们的恶行,这是一种困难、令人不欢喜的任务。本句在原文并无『行这事的人』,故所责备的不只是『人』,也指责备那些『事』本身;因此,倘若自己偶然不慎犯错,也当勇于认错,责备自己所行。

〔话中之光〕

(一)信徒虽是光明之子,但可能有黑暗无果子的行为。

(二)信徒不只消极方面,不可行那些暗昧无益的事;并且积极方面,还要指责、反对行那些事的人。今天许多信徒只知注意前者,而忽略了后者。

(三)公开的揭发是恨,但单独的直说是爱。

(四)若信徒所行的与别人一样,怎能责备别人呢?

【弗五12】「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

〔文意批注〕

「暗中所行的,」这话表明那些暗昧的事,只能行在暗中,不敢叫人看见;人若在光中,就行不出来。

「可耻的,」为什么要指责、揭发呢?因为这些事是可耻的。

〔话中之光〕

(一)基督徒的生活显露出别人生活中的罪恶,但基督徒不应专注谈论这些罪恶。

(二)提说有关罪恶之事,也是要叫人觉得羞惭的。

【弗五13】「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

〔文意批注〕

「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责备那些隐蔽的恶行,就是光照它们、把它们显露出来;所以接受指责,就是接受基督的光照。

「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本句又可翻作:『每一样被照明的,就变成光。』我们作为『光明之子』的责任,不单是曝露在黑暗中的人,使他们成为『显明的』,更要进一步使他们也成为『光』。

〔话中之光〕

(一)基督徒最要紧的一件事,就是常常蒙主光照,这光并非肉眼可见的物质的光,乃是深处一种显明、责备的感觉,指明我们在某一件事上的亏欠或错误。我们里面若有这种感觉,就是主光照我们了,这时就当好好接受并悔改。

(二)基督的光,常是借着肢体的交通而显出功用。一般而论,没有一个里面圣灵的光照,比外面指责的光照更强、更重;凡不肯接受外面责备的人,定规是里面黑暗、下沉、不明亮的。

(三)光明的子女(8节)不但自己光明,也能光照别人,叫别人心里受责备,觉出罪来。用爱心说诚实话(弗三15)。

(四)我们不只要作个指责人的,也要作个接受指责的人。

(五)基督的光另一方面的功用,乃是显出人的隐情,指明人的错误。我们不但需要光正面的功用,来『照明心中的眼睛』(弗一18),认识丰满的基督;我们也需要光反面的功用,来显明我们的本相,看见自己的邪恶。

(六)我们本性是喜欢黑暗的,在黑暗中生活才觉痛快,原因是许多的事物不能见光,在光照的底下就显出羞耻来。

【弗五14】「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文意批注〕

「所以主说,」保罗下面的话引自何处,在圣经里并无明显的出处;但主常借着人的传道、责备,而向人说话。是主的圣灵的直接启示。

「睡着的人,」在黑暗中行事为人的,就灵性说都是睡了的人。

「从死里复活,」一个人在黑暗中,不光是睡了,而且是在死亡中,所以指责不只是恢复光,而且是恢复生命。

「基督就要光照你了,」这里的光是主观的、实际的、指责的光,所以接受责备就是接受基督的光照,会把你带回到光中。

〔话中之光〕

(一)上面警戒的话,是主的圣灵的启示和提醒,为要唤醒昏睡和死亡的人,让他们真正来到基督的光下。

(二)基督的光乃是生命的光(约八12);『基督光照』与『从死里复活』关系密切,光照与生命互为表里。

【弗五15】「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

〔文意批注〕

「行事,」在原文带有『正确、严正、丝毫不爽』的修饰词,意即信徒的行事要讲究端庄、循规蹈矩、没有差错。

「愚昧人,」原文是『无智慧的人』,就是胡涂人。

「当像智慧人,」是有认识主的真智慧,受教于主的人;主是我们的指南和导师,教导我们他自己的旨意,使我们得到真智慧。

〔话中之光〕

(一)智慧人与愚昧人的分野,乃在于是否明白真道,谨慎行事。

(二)智慧人行事绝不莽撞,凡事务求做到合乎严格的尺度。

(三)有多少信徒的跌倒与失败,是因为不小心、不谨慎,对仇敌的防范不够严谨,以致给魔鬼留下地步。

【弗五16】「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

〔文意批注〕

「爱惜光阴,」有二意:(1)『爱惜』原文是『赎回』,意即要付出代价去把虚耗的时间买回来,并好好地运用每一分每一寸的光阴。(2)『光阴』原文是『时机』,意即每一刻光阴都是神所赐给我们的机会,我们应当抓住每一个机会,过有意义的人生。

「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为何要赎回光阴?因为时日邪恶,今天有很多的事都是邪恶的,消耗了我们的时间,要赎回光阴,就得胜过时日的邪恶。

〔话中之光〕

(一)今天地上有进取心的人,无不爱惜光阴,以谋取他们地上的成就。我们是神的儿女,更该爱惜光阴,来明白神的旨意,为神做工;若是不然,我们就是一个『胡涂人』(17节)。

(二)我们要珍惜在地上的光阴,来专一跟从基督;否则,便是属灵的『胡涂人』。

(三)一个真有智慧的人,是个懂得抓住神所赐给的每一时机,应用在最有价值的事上的人。我们基督徒虽然不是都有牧师的职位,但我们必须抓住神所赐给的每一时机传福音,为神撒种得人。这是主的命令和我们的大使命。千万不可以人己意理解的预定论为借口懈怠不做工或少做工。要抓住珍惜每一次传福音的机会。是神给我们的可使人得救,改变他人的结局的机会。救人也是救我们自己。

【弗五17】「不要作胡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文意批注〕

「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我们的生活要以主的旨意为目标,所有不在主旨意中的行事为人都是徒然。基督徒首要关心的应当是分辨什么是神要他作的事。

〔话中之光〕

(一)由本节的话可知,所谓「胡涂人」,就是不明白主旨意的人。

(二)固然行为是从生命来的,但有了生命仍须教育,才能使行为有规有矩。信徒虽有神的生命,仍须明白神的旨意,行事为人才能对得起神(西一9~10)。

(三)神的旨意是须要仔细查考才能知道的,一个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胡涂人,是无法明白的。所以我们若要作一个属灵的聪明人,便须爱惜光阴(16节),善用宝贵的时间来明白主的旨意。

(四)主的旨意不分大小,信徒所当寻求的,乃是明白一件事是否出于主的旨意;并不是说大旨意就注意遵行,小旨意就可以忽略的。

(五)主旨意的中心,乃是要所有属他的人,能够完满的认识基督(四13)。惟有真认识基督的人,才算明白了主的旨意。

【弗五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

〔文意批注〕

「不要醉酒,」醉酒是暂时的热烈,使人越轨、放荡或败亡,使人无法约束。

「酒能使人放荡,」『放荡』不只是指行为放荡,还有浪费财物的意思;不是酒使人放荡,乃是醉酒能使人放荡,但为防止醉酒,所以就不喝酒。基督徒若不是为了身体的健康(提前五23),最好不饮酒。

「要被圣灵充满,」基督徒的生活该是被灵充满出来的生活。

『要被充满』这个动词有如下的讲究:(1)是被动式,是圣灵主动的充满我们,使我们被圣灵支配而有所行动。(2)是命令式,虽是被动的,但我们却有责任去『要』、去『求』。(3)是现在式,表明我们要继续的不断的被充满。

〔话中之光〕

(一)我们被圣灵充满的结果,外表上虽然有些像是醉酒(徒二13~17),但实际上却不像醉酒之无节制;一个真正被圣灵充满的人,他的行事为人必定是被圣灵所节制的。

(二)「充满」表明不是领受一点点,乃是领受得满满的;我们领受圣灵,不仅是领受一点点,乃是要领受得满满的。

(三)慕迪说:『我们要过一个得胜的基督徒生活,不必把内在的罪抽出来,只要我们被圣灵充满。』

【弗五19】「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

〔文意批注〕

「诗章,」指旧约圣经中的诗篇,当时用乐器伴奏演唱。

「颂词,」指圣徒称颂神、赞美神的诗歌。

「灵歌,」信徒在圣灵的感动中,发出即兴而有节奏音韵的歌。

「彼此对说,」就是你对我说,我对你说,互相讲说的意思。

「口唱心和,」指赞美主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约壹五18),还要用心灵和诚实(约四24);不然就不会蒙主悦纳。

〔话中之光〕

(一)「被圣灵充满」的结果,就是「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因为圣灵来原本就是要荣耀基督的。是否真实圣灵的工作,就看是否更多叫基督受赞美、得荣耀。

(二)基督徒的人生不是麻醉自己的假乐,乃在灵感充满地赞美神。

(三)信徒的内心充满了对神感恩的心情,便很自然地会流露于外表。

(四)在生活上流露着敬拜和赞美,别人在他身上所碰到的,乃是敬拜的灵。

(五)在生活上给主带进敬拜里,那是我们实际操练的高点。

(六)凡从人的努力而勉强发出来的赞美,必定不会和谐,但从人心里自然发出来的赞美,乃是一首纯洁甜美的诗歌。

【弗五20】「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

〔文意批注〕

「凡事,」就是一切从主所来的事,甘心乐意接受神所给我们一切的安排,这一切事包括顺与逆,苦与乐。

「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即时常活在主里面,与主联合,在他的名里感谢神。

「常常感谢父神,」被圣灵充满的生活的表现之一,就是为一切事感谢父神;『父神』在原文是『神与父』;神与我们有双重关系,有时以神的资格来对待我们,有时以父的资格来对待我们,他与我们的关系,总是神在先,而父在后的。

〔话中之光〕

(一)信徒的生活原则,不是依据理由、是非,而是依据能否奉主的名作这作那,并感谢神。

(二)没有一个人能不认识耶稣的名而得救,也没有一个人能不认识那名的权柄而能有效地被神使用。

(三)主耶稣基督这名,如今是『赐给人的』(徒四12)。主已经将他自己在这名里托付给我们,所以我们应当凡事在这名里而为。

(四)人人都讨厌不知感恩的人,却忽略了自己也常常不知感恩。

(五)英谚说:『最难学会的一门算学,就是会数算我们得着的恩典。』

(六)信徒不只要「常常」感谢神,并且要「凡事」感谢神。

【弗五21】「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文意批注〕

「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原文是『要在对基督的敬畏里』。赞美生活的另一面,就是承认基督的权柄,敬畏他。

「彼此顺服,」根据敬畏基督要彼此顺服,敬畏的心思在生活上表现出来,就是顺服的态度;『彼此』就是各肢体的关系,肢体彼此关系一不对,结果就得罪元首基督。

『彼此顺服』是被圣灵充满的人显著的标志和态度,这是彼此尊重的态度。我们不单顺服主,我们也顺服主所要我们顺服的人。在外面,我们是顺服人;在里面,我们却是顺服神。

这节引出下面一大段来,所以下面就接着说到夫妻、父母儿女、主仆的关系;彼此顺服意即要各站各的地位,彼此要互相理解体谅,互相顺服。

〔话中之光〕

(一)我们先有敬畏基督的心,才能彼此顺服。

(二)一个真正敬畏主的人,是一个愿意照着主的榜样去作的人;主在世时是服事人的,所以我们当作个服事别人的人,学习彼此顺服。

(三)个人在主面前生活得对了,还得在众圣徒的生活中也对;许多神的儿女在单独的时候很爱主,可是一摆到众圣徒中间毛病都显出来了。

(四)我们彼此顺服,爱人如己,就是遵从主,敬畏主。

【弗五22】「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文意批注〕

「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参(创三16),第一对夫妇是夏娃先犯罪,「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要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一样;这不是说顺服丈夫与顺服主等量齐观,意思是说顺服丈夫是基督要她当尽的本分。

妻子是从丈夫的一部分生出来的(创二22-23),又归回与丈夫合为一体(创二24);信徒和教会是从基督生出来,又归回基督,在基督里合一(林前六16-17,弗五30-31)。这是神定的旨意。

〔话中之光〕

(一)「顺服」是中性语态,表示乐意并自愿顺服,妻子的顺服不是被蛮横的丈夫逼令所致的。

(二)在神的创造中,男女的身分、价值、尊严是平等的;但在神创造的目的中,男女的功用、所扮演的角色是不相同的,因始祖犯罪,男女所受的审判也有不同。

(三)顺服主是顺服丈夫的秘诀;一个肯顺服主的妻子,必定也肯顺服丈夫。

【弗五23】「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

〔文意批注〕

「丈夫是妻子的头,」这是主对人的安排,不是平等不平等的问题。

「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本句说明神安排丈夫作妻子的头,是无可争辩的事;正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是无可争辩的事一样。

「他又是全体的救主,」基督不只是教会的头,并且还是『身体』(「全体」的原文)的救主。这句话表明丈夫虽然是妻子的头,却不可以妄用『头』的地位来欺压妻子,因为丈夫永远不是妻子的『救主』。

〔话中之光〕

(一)一个身体不能有两个头,一个家庭也不能有两个『头』,否则便会混乱。

(二)基督是「头」说出他的掌权,基督是『救主』说出他的恩爱;基督乃是在无限的柔爱里来作教会的头。

【弗五24】「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文意批注〕

原文的开头有『但』字,意即基督虽是教会的救主,而丈夫不是妻子的救主,『但』妻子还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教会顺服基督一样。

「凡事顺服丈夫,」这里是权柄问题,所以要凡事顺服。『凡事』只限上文所述家庭关系的事而已,甚至这方面的事,也必须以效忠基督为原则。

〔话中之光〕

(一)主在此用作妻子的顺服丈夫,来提醒教会应当顺服基督;又反过来用教会应当顺服基督,来提醒姊妹们当顺服自己的丈夫。

(二)只有当人认识基督和教会之间应有的关系,才会懂得夫妇的真谛,而显出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

(三)所有神的儿女都在每天的生活中一同顺服主,教会让基督作头就一点难处也没有。否则,教会就没有身体的见证。

(四)教会在凡事上顺服基督,是妻子顺服丈夫的榜样;换句话说,要有好的教会生活,才会有好的家庭生活。

【弗五25】「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文意批注〕

「爱你们的妻子,」创世记三章十六节说到神定规丈夫管辖妻子,而这里为何不吩咐作丈夫的管妻子,却命令丈夫要爱妻子?因为真实有价值的管,乃是爱;所以作丈夫的,不要自居是头,不是用权柄,乃是用爱。创世记里要管妻子的话,那是神对作妻子的人说的。

「为教会舍己,」主为我们信徒舍己,就是为教会舍己。主得着了我们,就得着了教会。

〔话中之光〕

(一)基督是教会的头(23节),但他并非对教会居高临下,作威作福;他乃是「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这样以『舍弃自己』的爱而作头,正显明基督掌权的性质。在教会中凡不肯降卑自己、缺少柔爱的权柄,不过是肉体登宝座,并非代表基督的权柄。

(二)丈夫对妻子的爱,不是占有的爱,而是舍己的爱。

(三)舍己的爱,绝不讲求从对方有所得,而是讲求自己有所付出。

(四)丈夫不自私的爱,就是激励妻子顺从的保证。丈夫甚至应当不惜牺牲自己以求妻子之幸福。

(五)圣经要求作妻子的要『顺服』,作丈夫的要『爱』;按表面看,好像是要求两种不同性质的美德;其实,都需要无己、舍己,才能有真正的顺服、真正的爱。所以实际上,圣经对丈夫和妻子的要求,都是一样的。

(六)夫妻间关系是互惠的,但施行却是由舍己惠人作起;妻子的顺服是舍己的,丈夫的爱也是舍己的。基督徒结婚不是顺着情欲撒种;家庭不是基督徒坠落的地方,而是基督徒受操练的地方。

【弗五26】「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

〔文意批注〕

「要用水借着道,」信徒重生是藉着水和圣灵;教会的洁净也是这样藉着水和道。

「把教会洗净,」染是加上,洗是除去;主复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使我们逐渐的脱去旧造的一切,这就是生命水的洗涤。

「成为圣洁,」基督把他自己给了教会,为要使教会成圣;成圣就是神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我们藉此活出相应圣洁的生活。

『洗净』是除去罪与污秽;『成为圣洁』是分别为圣。『洗净』是『成为圣洁』的途径。

〔话中之光〕

(一)当我们与主交通时,主就常借着他的话,在我们里面洗掉我们天然的斑点和皱纹。

(二)有不少称为神儿女的,他们不肯接受真道的洁净,不肯让里面的基督掌权,不愿意过分别为圣的生活,毫不理会主召我们的旨意和建造教会的心意。把教会当作社交的聚会场所,而非神的家,这是教会不能在地上达到圆满的一个原因。

(三)教会的难处常在于只有客观的、死的道理,而缺少主观的、活的生命的彰显。

【弗五27】「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文意批注〕

「献给自己,」是婚礼的术语,指引导新娘到新郎面前。基督把自己给了教会,目的是叫教会成为圣洁;而成为圣洁的目的,为要把教会献给自己,这是目的中的目的。

「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意即主所要的教会是完全的,没有任何缺损与污点,无可指摘的。

〔话中之光〕

(一)主对教会的要求,就是对信徒们的要求。主召我们是要我们圣洁。

「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帖前四3)

「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四7)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一15-16)

(二)信徒们必须竭力追求成圣,在基督里合一,才能尽量去除玷污、皱纹等类的病和瑕疵。虽然我们本来不可能做到完美,但靠着主,我们就可以竭力追求了,舍己舍得越多,主的生命在我们身上就越多,就越靠近圣洁和完全。就越接近神的儿女应有的形像。信徒们的圣洁就成为教会的圣洁。

(三)信徒们的斑点,就是旧造的成分,要靠主的生命来洗涤洁净,靠舍己以在基督里合一来完全成圣,进到荣耀里去。在基督里合一的信徒们就是荣耀的教会。

【弗五28】「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

〔文意批注〕

「照样,」意即基督怎样为教会舍己,为要成全教会,丈夫也该放下自己,要叫妻子得益处。

「如同爱自己的身子,」意即丈夫爱自己的妻子,要爱到一个地步,如同爱自己一样。他爱自己多少,就要爱妻子多少。

〔话中之光〕

(一)一个不爱妻子的人,事实上不爱自己。

(二)一般人最容易体谅自己,为自己找借口,丈夫爱妻子也要爱到如此的地步。

(三)丈夫对妻子的爱,永远不能跟基督对教会的爱相比拟,因此没有一个丈夫可以认为他给妻子的爱已经够多了。

【弗五29】「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文意批注〕

「保养顾惜,」『保养』重在喂养,就是供给身体的营养;『顾惜』重在看顾,就是亲切的照顾。

「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基督给教会属灵的营养,也给她亲切的照顾,如同母亲对吃奶的婴孩一样。

〔话中之光〕

(一)基督爱教会,也如人爱自己的身体,总是「保养」──养育,并且「顾惜」──照料。诚然,基督是何等的不断以他的丰富来喂养教会,使之成长;也是何等细致的顾惜教会,使她受到保护。

(二)丈夫须要「保养顾惜」妻子,顾到她的需要,并以柔情细爱来滋润她的身心,如同他照顾他自己的身子一样。

(三)丈夫「保养顾惜」妻子应包括:保护、供养、照顾、珍惜。

【弗五30】「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

〔话中之光)

信徒们是基督圣灵的殿,是基督的肢体:

「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三16)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林前六15)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林前六19)

信徒们组成的教会,就是基督的肢体组成的基督的身体。

原来妻子就是丈夫的一部分,现在又归回丈夫,与丈夫联合在一起。我们是从神而来,又通过在基督里合一而归回神。是基督的肢体,是属于他的肉,也属于他的骨;像夏娃是从亚当出的一部分一样。也正因此,信徒和教会与基督的关系就如夫妻的关系。

【弗五31】「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文意批注〕

「与妻子连合,」原文是『与妻子胶合』,比联合的意思更重。

「二人成为一体,」原来妻子就是丈夫的一部分,现在妻子再回到丈夫那里,二人成为一个肉身。『一体』不只是指肉身方面的结合,并且是指心与灵的结合。

〔话中之光)

(一)这种夫妻联合的关系在哥林多前书则是明指信徒和基督的关系:

「『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六16-17) 信徒与主的灵合一,就如夫妻的联合关系一样。如上节所述,原来妻子就是丈夫的一部分,现在又归回丈夫,与丈夫联合在一起。我们是从神而来,又通过在基督里合一而归回神。信徒应当和神有亲密的交通,以致在生命上和神联结为一。信徒们与基督的关系,就是教会与基督的关系。

在新约圣经里,基督常被描绘为新郎,信徒(林前六15-17)和教会(弗五23~32)则为新妇(参太九15;约三29;罗七4;启十九7~9;廿一2)。

【弗五32】「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

〔话中之光〕

(一)基督和教会联合为一的奥秘,只有在夫妻二人成为一体的关系里,稍微领略一二。

(二)基督与教会的联合是信徒在基督里合一,与基督联合的彰显(林前六15-17)。是信徒们与基督联合的体现。基督的圣灵在每一个基督徒里面,信徒和教会都在基督里。若信徒们都与基督成为一灵,成为一体,那么由信徒们组成的教会就是在基督里合为一体了。

(三)唯有以基督为元首,教会才能与基督有更深入、更亲密的联结。

【弗五33】「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

〔话中之光〕

(一)丈夫应当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一样;妻子也要学习敬畏顺服丈夫,如同敬畏顺服主。

── 摘编自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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