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了就爱了-(二十一)故事的结局,生活还在继续

还没老,但想开始写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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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涛要来北京接梦梦。他想正式地来跟“岳父”办一下交接手续。这样梦梦也不会跟私奔似的自己夹个小包就走。 要走的日子定下来了。没人敢跟妈妈说汪涛来了北京,怕她有什么过激举动。汪涛还是住在外面,是爸爸给找的地方。妈妈那时还在一个单位里发挥余热,白天要上班。爸爸已经退休了。汪涛他们白天就跟她回家,下午妈妈回来之前再走。那几天里,爸爸和汪涛确实有点像岳父和女婿,两个人有说有聊,一起换换灯泡,修修椅子。 爸爸跟他密谈了一次,不让梦梦参加。事后她问汪涛谈了什么,他说爸爸问他爱梦梦什么,他说爱她的善良。她的心底似乎被触了一下,因为很少想到自己最大的优点是善良。她从来认为人的本性都应该是善良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最可爱,长得不算惊艳,身材不够魔鬼。可是汪涛就是越看她越爱。这个大帅哥能落在她手里,还真是一朵小野花儿插了堆好牛粪。原来质朴的野花有了好营养也会娇艳地开放。自从认识了汪涛,她变得自信了许多。就凭这份自信,她整个人都有了光彩。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如果问她爱他什么,她一时肯定说不出。反正就是爱他这个人。这时候,爱其实已经没有开始的时候那么热情燃烧,但整个心似乎已被他占据,容不下任何人了。仔细想想,如果爱一直维持在一想到他就傻乐的阶段,人类的智商肯定会越来越低。 作为告别,他们在外面跟同学和朋友聚了一次。梦梦心里,把它当作自己的婚礼。她特地买了一件红色的衣服,跟汪涛像新娘新郎一样,穿行于客人当中。亲眼看到过梦梦艰苦卓绝的斗争的同事叮嘱汪涛: “你可一定要对她好哦,梦梦为你吃的苦太多了。” 汪涛什么也说不出,紧紧地搂了她,仿佛在宣布,她是我的,我如何会对她不好。梦梦的眼泪夺眶而出。是啊,这么多年的抗战终于到了胜利的一天;终于可以不再思念而不得见。终于可以每天在他的怀里入睡,那将是怎样的一种恬静和温暖。那幸福的感觉让她想起来就不由自主地发抖。 妈妈应该能感觉到梦梦要走。因为梦梦已经辞职,而且晚上经常不回来吃饭。她什么也不问,但是从她的眼神里,谁都看得出一丝不舍。离出发的日子越来越近,梦梦也越来越不舍得离开生长了二十几年的父母,哥哥,城市,街道。 她知道此行没有退路。以前那么多人来劝她,那些生动的例子不是没有动摇过她一丝一毫。她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保证可以跟汪涛白头到老,可是谁又能呢?她只能证明自己现在所做的是最想要做的,这就足够了。 要走的那天,妈妈没有去上班。可能是爸爸告诉了她。梦梦去了父母房间里,想跟妈妈说再见,说自己很快会回来看她。但是看到妈妈面朝里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她张了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觉得鼻子酸酸的。默默地在妈妈门口站了一会儿,她只说了一句, “妈,我走了。”喉咙就哽住了。 就这样,梦梦离开了家,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营造自己的小家。 工作的事情很顺利,中方外方对她的能力都很满意。她很快开始上班,成了上海白领。 因为汪涛的单位是所谓“计划生育先进”,男员工不到25岁不给开结婚申请介绍信的。这是档案和户口以外的另一个毫无道理的“中国特色。”不到25岁不许结婚,其实就是不让过早生孩子。结婚,连法律都允许的事情,居然“单位”有权禁止。不能领结婚证,只能非法同居。不过这似乎更不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只要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们不在乎是否有那张纸。心的约定,比法律手续更加牢固。 梦梦经常写信给父母,通常都是爸爸回信,妈妈还在生她的气,不肯承认这个“女婿”。反正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他们也只能寄希望于时间来改变一切了。 过了半年,梦梦的嫂子生了个儿子,刚好她有机会回去出差,也希望这个小侄子能把家里的气氛调节一下。见到那个可爱的小人儿,梦梦从心里生出一股怜爱。妈妈兴奋地让梦梦看那小小的手和脚,母女俩完全没有了往日的隔阂,共同投入到了另一种爱当中。 梦梦趁热打铁,领着汪涛回家过年,他总算正式被妈妈接纳了。解除了隔阂,妈妈也会被他哄得眉开眼笑。梦梦看在眼里,心中即开心又感慨,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在汪涛25岁生日的那个星期,他终于得到了那封介绍信。选了个黄道吉日,两个人去了民政局。在阳光里走着,梦梦忽然有些犹豫,难道。。。真的这辈子就是他了?以前非法同居,要分手还不用办手续。以后要是有什么变化,可不是拎着包就走那么简单了。她半开玩笑地问, “真结婚啊?要不咱回去得了。” “回去?这介绍信来得多不容易啊。” “也是,那就结吧。”就算是围城,有爱的人陪着冲进去,也是幸福吧。 从此世上又多了两个“城”里人。他们和所有人一样有喜怒哀乐,有甜蜜,有猜疑。这就是生活吗?以纸婚,皮婚,银婚,金婚,或者三年降温,七年之痒,十年骚动来计算着。

sunnyday 发表评论于
你们的爱会天长地久!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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