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節: | 『話還沒有說完……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祂不斷的以慈愛誠實待我……。』(創二十四章十五節,二十七節。) |
| 每一個正當的禱告,都是『話還沒有說完』,神就答應的。這是因為神已經給了我們祂的應許-凡奉主的名(就是與主並祂旨意合一)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神不能扺賴祂所應許的,當我們履行了這些簡單的禱告的條件,祂不能不答應我們所求的。我們禱告的『話還沒有說完』,在天上寶座前已經成全了;雖然在地不一定就能看見。所以禱告之後,最好用讚美來作結束-讚美神已經聽了我們的禱告,讚美神不斷的以慈愛誠實待我們。(參讀但九章二十至二十七節,又十章十二節)。-譯自晨更信息(Messages for the Morning Watch) 當我們相信一件事的時候,我們就應該有相信的行為-我們的動作,我們的禱告,都當和我們的信心相符。我們應該算神已經給了我們所求的,這纔是信心的態度。 |
轉載自考門夫人之《荒漠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