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兰离开了埃及,带着金银财宝,一边走一边放牧。然后是一段糊里糊涂的打仗的故事,搞不清楚谁打谁,反正最后亚伯兰赢了,又发了一笔战争财。引起我兴趣的是下面这一段:
7 当时,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亚伯兰的牧人和罗得的牧人相争。
8 亚伯兰就对罗得说,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原文作弟兄)。
9 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吗?请你离开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10 罗得举目看见约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都是滋润的,那地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埃及地。
11 于是罗得选择约旦河的全平原,往东迁移。他们就彼此分离了。
12 亚伯兰住在迦南地,罗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
13 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
据上文,罗得是亚伯兰的兄弟。由于亚伯兰有“卖妻求荣”的前科,所以出卖个把兄弟,我想这对亚伯兰是不会有什么心理障碍的。我很怀疑亚伯兰的用心。他让罗得来挑选,罗得自然会挑自然生态较好的地方,难道亚伯兰就不愿意去好地方?罗得如果聪明点,应该脑子里画个问号。实际上,从后文来看,这是一个巧妙的圈套。罗得选的地方好是好,可惜太靠近敌人。自然生态好的地方人人都想要,那就意味着那里是个是非之地。也就是说,他成了亚伯兰与敌人之间的一道防火墙。最重要的是,圣经上说“罗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罗得智商低不是他的错,可如果他也信神,却对神的喜好一无所知,居然住进了所多玛那。
唉,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人笨一点不要紧,又笨又不听领导的话,不能领会上级的意图,如果这样的人能混出头来,那就是神迹。
最后的结局是罗得被敌人干掉了,而亚伯兰则乘敌人刚打完仗,还很疲惫的时候,突然出击,赢得了胜利,顺便“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罗得的财产就这么顺理成章的成了亚伯兰的产业。
这里不得不佩服亚伯兰的战略眼光。亚伯兰对地缘政治有相当的了解,而他处理的手腕也很老辣。让罗得挑选,这样在公共舆论里,亚伯兰肯定获得了大度的评价,而实际上,亚伯兰是把罗得送上对敌斗争的最前线。从战术上来说,亚伯兰也相当高明。根据圣经这一段的记载,罗得住的地方简直是战乱不断。战争多到什么程度?多到圣经写出来了,可那错综复杂的关系我读了半天也没搞懂的地步。所以,罗得很有可能在危难的时候向亚伯兰求援。但亚伯兰呢,他是等到大家都厮杀到精疲力尽的时候,才乘夜发兵,下山摘桃子。
亚伯兰作为氏族领袖,他的深谋远虑,他的政治手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我是英雄,不愿意有这样的敌人;如果我是马崽,跟这样的老大才会有出息。
教训:人人都想得到的东西,除了最后的拥有者,对其他人来说很可能是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