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李洪志不过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他生于1952年7月7日,原籍吉林省公主岭市(原怀德县公主岭镇),儿时随父母迁至长春市。1960至1969年先后在长春珠江路小学、第四中学、第四十八中学读书,初中毕业。时值“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往往难以维持,而李洪志在校学习期间,又无什么突出表现,虽为初中毕业,其实际文化水平不过小学程度而已。1970年至1978年,李洪志先后在总后201部队八一军马场、吉林省森林警察支队(现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森林警察总队)文工团,吹小号。1978年至1982年在森林警察支队招待所当服务员。1982年至1991年转业到长春市粮油公司保卫科工作。1991年,停薪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