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起诉的赵岩终于被北京中级法院判了3年徒刑,但罪名竟然不是泄露国家机密罪!中共的法庭办案的手法确实是当世无双,居然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杀了赵岩的辨护律师一个措手不及,以间谍案始,以诈骗案终。端的是一个连环计,教你脱得了间谍罪,却逃不过诈骗罪,横竖要把你打入大牢。想来若是诈骗罪也不成立,恐怕赵岩就要变成强奸犯了!
回顾大约两年多前,纽约时报驻北京记者赵岩因为泄露中央军委负责人更替的机密之罪名而被当局逮捕,当时被传即将卸任那位军委负责人,就是前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政治局常委江泽民,他一年前心犹不甘地退下来后,却东施效颦,模仿邓小平,以普通党员的身分赖在军委主席的位置上,硬要把也巳年过花甲的胡锦涛当作刚刚成年的儿皇帝一般“扶”上马再“送”一程。这种与法不合、以老扶少、以下凌上的怪状,令中共成为举世笑柄!因此,中共党内外要他尽快离任的呼声沸沸扬扬、压力日益高涨。江卸任是理所当然,继续留任倒是荒唐可笑的事,再说按中共律法,军委主席本是选举产生。既如此,除非那选举是假的,否则之前有何机密可泄?最多就是猜中代表们的民意罢了!
所以,当年以这种莫须有的罪名起诉赵岩巳是十分荒谬,将其无理羁押长达两年之久都无法起诉,这次法庭开庭审理后也被迫承认证椐不足,因此泄密罪名不能成立。如果中共能以此宣布将赵岩无罪释放,本可予人一种终于有了点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印象,不料狗尾续貂,半路杀出个诈骗罪,从电视上看到赵的律师被大群记者追问时,透露当局指控的案情是赵岩在加入纽约时报前曾在国内某媒体工作,期间答应一个劳改释放犯为其申诉案中冤情,并收取二万元。结果赵没有为人办案,构成诈骗罪,因此判他三年徒刑并归还二万元。但赵岩不承认此事,不过法庭照判不误。
故且不论这类受人之托办事及收取费用,结果未办成事或根本没去办事的现象在中国根本比比皆是,而且金额仅二万元,如果中共确要严厉打击这类“诈骗”,恐怕监狱将人满为患了。只是这桩由国安局主理的泄密罪怎么忽然成了公安局经办的普通诈骗案?而且诈骗在先,泄密在后,那么当初为什么不先以诈骗罪起诉?再有,受骗人有无提出起诉?又怎么确认赵岩收了钱,又怎么确认赵岩没办事?既然是个案子,如果赵岩有帮忙办事,是否就收钱合法?这样普通的诈骗案又为什么要闭门审理?连家属都被拒旁听?可说是疑点重重,难以令人信服!
由此只能证明中共是强加罪名、迫害无辜。既然政府抓了你,你又因此成了世界嘱目的人士,那你就必须有罪。所以,无罪的进去,也一定要成了有罪的出来。中共的法庭如此黑白颠倒,难怪从黄静案到高莺莺案,网民们几乎一面倒地质疑官方的判决结果,无它,就因为中共的诚信巳经破产。所以,只要还是党领导一切,法院就要按党的意图、长官的意志判案,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在人民的眼中,本该是神圣的法庭只能是一个无耻的工具,令所谓社会主义法治的形象荡然无存。
不仅联想到中共曾令中国人民付出了多么巨大且惨痛的代价,并许出了多少从未兑现的承诺。若是赵岩的罪名确实能成立,那么,谁才是中国最大的诈骗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