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雇主能为一个人递多个劳工证申请

同一雇主能为一个人递多个劳工证申请 劳工部于今年8月8日公布了最新一期的PERM劳工证问答文件,并在文件中规定同一雇主不能为同一外籍劳工申请多个劳工证。然而,在该问答文件公布半个月之后,劳工部便撤销了文件中对上述内容的规定,转入重新研究,并将在晚些时候再做决定。因此,雇主仍然可以继续为外籍劳工申请多个职位的劳工证。 由于很多劳工证的申请人在全国积案办公室存有等待多年尚未有结果的劳工证申请,大部分外籍劳工靠着这个等待审理的申请所带来的排期日期(Priority Date)逐年延长自己的H-1B身份,如果劳工部要求这些申请人放弃之前的申请,就等于让他们放弃赖以合法停留在美国的唯一出路。而且,劳工部8月8日的规定无法体现劳工证法律的真正意义。劳工证是美国雇主为其企业存在的一个或多个空缺职位所作出的申请,而外籍劳工只是相应的受益人,8月8日劳工部的规定在劳工证的法律意义里找不到任何的支撑点。所以说这次劳工部的规定是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于2005年8月8日公布的问答文件中,劳工部的第一次决定是这样的:雇主不允许为同一外籍劳工申请相同职位或不同职位的劳工证申请。从2005年8月31日开始,基于某个外籍劳工所申请的劳工证获得批准之后,所有其他为该劳工所申请的劳工证将被拒绝。这一条例包括PERM劳工证申请以及在全国积案办公室等待审理的常规劳工证与快速劳工证的申请,也就是说,如果某外籍劳工在上述任何形式下的劳工证申请获得批准之后,该外籍劳工所有其他劳工证的申请将被相应拒绝。 该规定在劳工部公布之后数日以后,由于各界的压力,只好暂时取消这次的新规定,重新研究对策。因此有意为外籍劳工申请多个劳工证的雇主应该利用目前法律允许的时间内,抓紧时间递交申请。目前,劳工部已经开始准备通过法律来彻底取消关于允许同一雇主为某个外籍劳工申请多个劳工证的规定,如果该法律成功通过,将不再有其他余地。另外,不同雇主为同一个外籍劳工申请劳工证一直是不受限制的。 在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我们肩负您的美国之梦!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提供移民服务 休斯顿办公地址:7324 Southwest Freeway, Suite 1088, Houston, TX 77074 芝加哥办公地址:6 E. Monroe St. Suite 602, Chicago, IL 60603 纽约办公地址: 225 Broadway, Suite 1910, New York, NY 10007 电话: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jzhang@hooyou.com 或访问他们的网站:http://www.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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