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凯像火一样烧着我时,金浩像岩石一样冷着我。家庭的气氛降到冰点。我已经好几天没见到金浩了,他把所有的课都选在晚上,下课也不回家,后半夜才摸进家门,睡倒在客厅沙发上。我知道他是回避与我相见。偶而我早几分钟回来或他晚走几分钟,两个人都很尴尬。
金浩的唯一笑容是给娃娃的。不得已三个人都在家时,气氛全靠娃娃搞热。那嫩嫩的小手小腿,满是奶香的小身体,柔软而光滑的小脸,都让我和金浩迷恋不已。我想,如果说金浩没有搬出去,而我也没应阿凯之约搬到他那里,都是为了天使一样的娃娃吧。
女人的妻性是后天逼出来的,母性才是与生俱来的。
这样冷战了两个月,有一天我正在厨房煮面条,金浩走过来,神情非常安静,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说,小雨,我们离婚吧。
我的手抖了抖,关了炉火,也不管面条熟没熟,就走到客厅里,掏出一根烟来抽。
自从陷入两难境地,我已经开始抽烟了。
金浩并不跟我来。依然留在厨房里。
我抽到第三根的时候,脑子里依然一片空白。但有一个声音却好像在说,即然金浩提出 离婚, 你又有什么话说,你不是更喜欢阿凯吗?另一个声音却好像说,阿凯只是你一时的激情,你自己知道,你再也找不到像金浩这样宠你的了。
这时金浩走出厨房,远远靠在客厅的门上,说,只是娃娃——,要不——
我没等金浩说完,就掐灭了烟头说,都随你。只是,我们能最后一起出去玩玩儿吗?
那时正是暑假,我们选择去加斯佩,去看大西洋和鸟岛,那是我们以前计划过但没去的地方。星期六早晨我们就出发了,金浩开车技术一流,即使表情严肃,依然沉稳有余。娃娃第一次出远门,兴奋的哇哇大叫。
车出了Montreal,一路沿着圣劳伦斯河走,风光无限,我却无心欣赏。下午时望见一片深蓝色的汪洋,那是进了圣劳伦斯河的入海口,大西洋到了。
在餐馆吃了自助餐,我们加速赶路,因为必须在黄昏之前到达宿营地。金浩把车开到140
麦,车子好像飘在无边无际的原野里,所有的景致都在眼前一闪即逝,大片大片的青草,大片青草中的小白房子,好像都因为太过精致而不真实。
长途的跋涉,娃娃安静的睡着了。睡得小脸红红的,睡梦中还咂着小嘴巴。我用我的身体做成一张柔软的躺椅,把小小的娃娃裹在怀里。
到宿营地时已是黄昏,我们都饿坏了。金浩停了车就去后备箱找吃的。这时才发现出门时把cooler忘在厨房的台子上。那里面有我们的晚餐。我和金浩对望了一眼。没有抱怨,也懒得抱怨。我觉得,金浩对我,就象一个陌生人,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也许我们现在有了另一种默契,即然决定分手,何必互相伤害?好歹大家都是念过书的人。
只是我的娃娃吃什么?
我抱着娃娃坐在台阶上,黄昏的雾气慢慢的漫上来,身体感到有些冰凉,我瞥见金浩也抖了一抖。然后他头也不抬的说,我开车去转转。
如果开车去下一站,来回要一个多小时。
他刚打开发动机,就见迎面过来一辆大吉普车,车门打开,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走出来,穿一条美式军裤,显得英姿焕发。他一步不停的走到另一边,打开门,张开双臂从里面一下抱出两个人,一个娇小的女人和她怀里的孩子。
好了,到了。那男人满脸笑容的说。
我看过去时,见那女人大概三十三,四岁模样,穿一件淡蓝色背心,牛仔短裤,一头长发很随意的挽在脑后,那孩子大概六七岁,机灵调皮。那女人见我正望她,就开朗的笑笑,很温婉的嘴角,说,你好。
是地道的国语。